告發 - 馬路三寶
各種 告發 的三寶行為
李退之議員妻子違規拖吊爭議 警方:依法執行無違誤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2/876489.htm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的妻子【郭貞慧】,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被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郭女發現向員警求情,請員警開單告發就好,不要拖車,員警拒絕「放車」下令拖走,事後引起李退之不滿,投訴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市警局2日指出,拖吊程序合法無違誤。 據了解,議員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拖吊車到場後先挪車、再上輔助輪,她聞訊跑出來求情,盼警察只開單,不要將車拖走,但警員以車輛已經移動,拒絕放車,並下令拖走。 郭女說警方取締過程中,她從未表明自己的身分,只以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的理由向警方求情,不料對方對她態度差,讓她無法忍受,才會返家告訴丈夫,請警察局介入瞭解。 市警局指出,3月1日15時27分,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於東門路二段158巷66-68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10公尺處紅線違規停車(七大重點違規項目),即執行拖吊作業。 拖吊過程,員警依法鳴笛廣播及填製紅單後始指揮拖吊,於完成輔助輪裝設並已拖離原地時,駕駛人(李退之議員之妻子郭女)出現,表示其身體不適,急需用車,是否能開單後放車,員警表示依作業程序執行拖吊,無法同意放車,即指揮司機執行拖吊。 警方調查指出,一、拖吊過程當事人未表明任何身分,並無利用特權情事。二、事後當事人陳述交警大隊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及不符拖吊程序,為釐清案情,還原真相,交警大隊請黃員提供密錄器,及拷貝拖吊車行車紀錄器影像了解,並未有督察人員傳喚問話及要求繳交報告情事。 三、當事人現場質疑拖吊程序未完成,請求開單放車,惟現場員警認為已完成拖吊程序,未同意放車,事後經查拖吊過程有依規定鳴笛、廣播、填製紅單後指揮拖吊,且完成輔助輪裝設及移離原來位置約0.5公尺,拖吊過程均依SOP執行,與當事人認為未移離現場,產生認知差異。四、本案違規屬實,依法執行拖吊,當事人當日已自行繳清罰款,員警依台南市拖吊作業SOP執行,並無違誤,市警局將對拖吊流程及定義再加強實施宣導,以免引發民眾誤解。
昨天下午1時許,開計程車的賴姓司機(60歲),到新北市瑞芳區民生街用餐,因貪圖方便直接路邊併排停車,瑞芳派出所林姓女警,接獲電話投訴到場開單告發,沒想到賴姓司機竟大聲咆哮,還誣賴林姓女警搞丟他的證件,搞得女警感覺受委屈,當場哽咽要求賴男說清楚,女警哽咽呼叫支援也引發路人關注,還錄下過程PO上網路,不少網友批評賴男亂找理由發飆,也有人認為女警不應輕易掉淚。 警方表示,由於民生街是瑞芳當地交通要道,鄰近瑞芳美食街,來往車輛與民眾非常多,只要有車輛違停,就會造成整條馬路大塞車,林姓女警本來想要先勸導,但是找不到賴姓司機,當下決定開單告發,這時才見賴姓司機急忙現身。 女警說,賴男不滿被她開單告發違規併排停車,不斷大聲咆哮「我又沒違規!停白線沒違法!」完全不理會女警說明法條,還在女警要求拿出駕照等證件後,竟大聲嚷嚷女警搞丟自己的保險卡,因為實在太大聲引來附近路過民眾側目,女警因遭賴男誣陷,最後哽咽要賴男說清楚,並叫同事支援。 最後,賴男在自己的衣服內找到保險卡,警方請他回派出所說明,賴男明知自己理虧也不願意向女警說抱歉,最後只拿了1張倂排停車的紅單,快步離開派出所。
800萬本田NSX飄移撞山壁 車主:報廢不修了 東瀛法拉利NSX又自撞修理費600萬車主忍痛報廢 新北市金山區陽金公路4.7公里處,前天下午2時許,一輛有「東瀛法拉利」之稱的本田NSX黃色跑車,因冒雨跨越雙黃線後,打滑自撞山壁,50歲張姓駕駛與太太受輕傷無礙,但修車需耗600多萬元,而原車價800萬元,張男算一算,不如報廢。 巧的是,金山警分局轄區,3日也有一輛新款的NSX試乘車在台2線石門段十八王公廟附近自撞,胡姓駕駛自稱「蜜蜂跑到車裡」,為了驅趕才失控,拖回屏東維修,該車因是新款,售價達1280萬元。 警方表示,15天內自撞兩輛NSX確實很巧,但兩起事故地點相差很遠,肇事原因也不同,只是巧合。 根據張姓駕駛車輛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下大雨,該輛NSX跨越雙黃線疑似想超車,但前方車輛突然煞車,張男反應不及,向右打滑直撞山壁,力道猛烈,整輛車騰空飛起,空中旋轉360度才落在水溝上,宛如電影。 夫妻受輕傷,送醫各縫3針,張男向警方表示當時時速僅60公里,不知為何失控,經酒測數值為零。 家住台北、從商的張先生說,這輛車2005年出廠,全國僅3輛,非常罕見,已撞成廢鐵,但家中還有其他車,決定讓它壽終正寢。 警方表示,根據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男應是跨越雙黃線時失控,待證據蒐集齊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撞壞路邊護欄部分,則報請養護單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