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馬路三寶
各種 其他 的三寶行為
執法人員早前於銅鑼灣屯重兵,嚴打違規上落客及亂泊車等客情況,但有外籍遊客及其港女女伴則一於少理,在禁區範圍截的士。一名交通督導員上前干預時,被人以粗口問候,更被人揭開帽子把玩,大肆侮辱,有途人看不過眼出言指責,卻被外籍遊客及其女伴嘲笑,並恐嚇打斷他雙腳。 有關短片於本月20日晚上拍攝,地點是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當時一名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打算截的士,但該路段屬禁區範圍,一名交通督導員要求他們到附近的的士站候車,但兩人一於少理,不停大說英文粗口外,外籍遊客更用手欲將交通督導員的帽子除下。 期間,一名腳部受傷要暫用拐杖的正義男子上前,向交通督導員查詢是否需報警,又向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指禁區範圍不可截的士,但外籍遊客的女伴則嘲笑他使用拐杖,更恐嚇說:「整斷你對腳先講嘢」,又查問他是否永久傷殘,外籍遊客則質疑他並無幫忙其他有需要幫助人士,片段到此作結。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某日被三寶請吃三寶飯~ (鳳山澄清路) 倒車後第一句 斥責我都沒看車 ooxx 等等 還好路口處 我時速約20幾 ! 如果我再快一點送他去親安全島 我拿起手機 說先報警等警察來! 我直接分享結尾 (對方聽到我要報警 本來說好呀 他要我賠償) 最後對方看我前.後都裝有行車紀錄器 之後就態度越來越軟 希望現場和解 (加上我 自身沒有東西受損) 於是我同意雙方在警員紀錄本上簽署和解 (放棄刑事和民事求償) ※當場有報警.有一般員警到場.但交通員警因繁忙還沒來※ ※這屬於私下和解 雖有民事和解效益 但雙方還是能提告刑事※ ※因為憲法保障 人民的刑事提告權 先不管 會不會有罪※ ※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後耐心等待 等交通員警到場測量※ ※並拿到事故聯單後 在離開現場※ ※之後和解請上調"解委員會上和解" 而不是現場便宜行事※ 當然啦除非 你是律師 或是 做保險這行 不怕被告 ,我是說我~ :) 機會教育 地上槽化線禁止跨越行駛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1 條: 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 安全帽上 S100 F2 行車紀錄器 車屁股上 S100 F1 行車紀錄器 安裝車行 (紳輪車業) https://www.facebook.com/ShenLunMotoStudio/?fref=ts
新北市瑞芳民生街一名賴姓的士司機,因為違規遭女警開單處罰。惟女警開完罰單後,司機卻誣賴她將強制保險證弄丟,雙方在路上爆發口角。有感受辱的女警更一度哽咽稱:「真的沒有在我這裡。」事發畫面在網上公開後,一眾網民都替女警感到不值。 事發於昨日下午1時許,賴男違例違規停車,被女警開罰單後,因懷疑女警弄丟他的保險證,在路上大罵女警。有路過的民眾亦看不過眼,幫忙調停,卻反被賴男指罵,「她少一張證件給我,我不能跟她要是不是?」、「你奈我何?」。 女警不斷解釋,是賴男自己將保險證抽了出來,沒有交到她手中。雙方爭持不下,女警只好找來其他警員支援。據了解,賴男最後在現場找到了「消失的保險證」,但仍「口硬」不願意道歉。 警方最終將賴男帶返派出所,賴男僅表示,自己願意受罰,之後拿下罰單後,快步離開派出所。有網民看過片段後,紛紛替女警喊冤,「遇到這種不講理的司機真是倒大楣」、「眼淚只能在心裏流啊」、「也太委屈了吧」。
水快三車競速一車撞掃街車駕駛亡 喜美競速「卡進」掃街車朋友跑了!榮總醫師熱心救援 北市高架道3車競飆1輛撞掃街車駕駛亡 3輛汽車昨天深夜在北市水源快速道路競速,其中一輛疑因來不及閃避前方執行勤務的環保局道路清掃車,直接追撞上去,造成轎車駕駛卡在車內,競速的另2輛車則加速逃逸,肇事的27歲高姓駕駛送醫不治。 報導,目擊者指稱,昨晚11點多,有3輛車在水源快速道路以時速超過100公里的速度競飆,其中一輛右側追撞清掃車,其餘2輛聽到巨大撞擊聲,稍微減速後,隨即加速離去。隨後而到的車輛,有熱心駕駛下車查看,但因高姓駕駛被夾在扭曲變形的車內,只能等消防人員以破壞器材將男子救出,送醫仍宣告不治,警方取得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追查另2輛競飆車輛,釐清車禍發生原因。 11日晚間11點多,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上發生死亡車禍。3輛轎車疑似競速狂飆,27歲高姓駕駛的車卻撞上掃街車,整個車身右半邊「卡進」掃街車底,高姓駕駛送醫後不治。而事發時,一名榮總醫師經過,熱心上前幫忙救援,還有熱心民眾協助指揮交通,但高男的朋友早已逃逸無蹤。 透過行車紀錄器拍下畫面發現,事發前,3輛轎車在快速道路上狂飆,不斷變換車道,最後一台高姓男子駕駛的藍色轎車,卻狠狠撞上內側車道的掃街車,右半車身卡進掃街車底,車體嚴重扭曲變形。高姓男子渾身是血動彈不得。 由於前方同樣競速狂飆的2輛車早已不見蹤影,留下掃街車司機不知所措,一名榮總醫師開車行經,趕緊停下來下車協助救援,但因根本無法移動高姓男子,只能先熄火,與其他熱心民眾指揮交通,維持場地安全,等待警消救援。 警方表示,根據目擊證人的證詞,3輛車違規飆速,車禍後,2輛車不但沒停下,還以更快的速度逃逸,目前正循線追查另外2名車主,釐清真正的肇事原因。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將審查《公路法》,將把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交通部今答詢時也宣布,修法將訂定上下限額度,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 立委鄭寶清表示,UBER認為台灣是免稅、免照、免責的天堂和「大平台」,把台灣當成「憨大呆」,還登報刊廣告,UBER不要繳稅,也不要職業駕照,也沒有保險,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卻特地到金管會卻澄清還沒合作,UBER都用騙的,掛上科技大帽子就為所欲為,UBER就是欺侮台灣。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各種責任應該要負起,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納管、納稅、納保險等三底線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表示,罰款將有上下限額度,會依照違規情節設計級距處理,駕駛人不會罰到2500萬元這麼高,但對UBER公司將朝向訂定罰款自100萬元起跳,檢舉獎金也將朝向訂定罰款收入1成比例,已100萬元為例,獎金將有10萬元。 交通部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針對UBER公司補稅1.3億元,都尚未繳納,另UBER也未提供任何保單資料。 UBER今也在四大報登廣告,反嗆立院修法決定重罰UBER的決定。而UBER與我國政府的大戰,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挺政府,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進門就想踢館,老實點吧」;但也有網友稱「酒駕修個法就超拖拉,撞死人影響其他家庭的不趕快處理加以重罪,Uber這種隨便就100萬,駕駛罰金10萬,鬼島!!!」、「不要只說uber 其他白牌計程車 違法載客9人座 是不是也可以檢舉阿?」
昨天晚間9時許,1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成功交流道時,遇到2名惡少雙載的機車闖紅燈,還亂切車道,他趕緊按喇叭示警,沒想到對方還惱羞成怒,持鋁棒敲打他的車窗,他拿手機拍下過程並提供給爆料公社公開影片,怒批「屁孩機車飄移,按一下喇叭,他就開始 拿鋁棒猛敲我車窗!」 陳男寫道「很多人說怎麼不撞他,說真的,我她X的真想撞他!但撞他之前,想想家人,我還是去警局報案!」其他網友看了以後說「白目的屁孩」、「現在的屁孩和三寶都這麼玻璃心,叭一下就碎滿地」「逞能後還用外套蓋車牌」、「無可救藥的小屁孩」、「垃圾 光是跟著他們就嚇死了 是我一定直接撞 社會敗類」、「後續呢?抓的到嗎?賠償呢?」「希望明天能看到這兩個屁孩道歉的影片,最好下跪別戴口罩」。
昨天晚間9時許,1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成功交流道時,遇到2名惡少雙載的機車闖紅燈,還亂切車道,他趕緊按喇叭示警,沒想到對方還惱羞成怒,持鋁棒敲打他的車窗,他拿手機拍下過程並提供給爆料公社公開影片,怒批「屁孩機車飄移,按一下喇叭,他就開始 拿鋁棒猛敲我車窗!」 陳男寫道「很多人說怎麼不撞他,說真的,我她X的真想撞他!但撞他之前,想想家人,我還是去警局報案!」其他網友看了以後說「白目的屁孩」、「現在的屁孩和三寶都這麼玻璃心,叭一下就碎滿地」「逞能後還用外套蓋車牌」、「無可救藥的小屁孩」、「垃圾 光是跟著他們就嚇死了 是我一定直接撞 社會敗類」、「後續呢?抓的到嗎?賠償呢?」「希望明天能看到這兩個屁孩道歉的影片,最好下跪別戴口罩」。
廂型車違停槽化線駕駛突開車門...公車擦撞「開花」紓壓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15日上午8時許,一部廂型車違規停在槽化線上,駕駛未注意後方來車,突然打開車門,結果剛好一輛公車呼嘯駛過,當場擦撞。廂型車的車門瞬間「開花」,駕駛傻眼地坐在位子上,拉一拉門,又看了看公車,呆了半晌,想必悔不當初。 後方車輛上傳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當時車潮眾多,一輛廂型車違停在路邊的槽化線上,駕駛突然打開車門時,一輛公車正好開過發生擦撞,廂型車的車門扭曲變形,駕駛不敢下車,試圖扳回卻徒勞無功,之後伸長脖子望著前方的公車,愣了一陣子。 「公車司機拯救了其他用路人。」不少網友看了直呼好舒壓,紛紛留言說「三寶為你開了一扇門,你要幫他關一扇門」、「我代替機車騎士謝謝您,願司機一生平安」、「沒整個斷掉有點可惜」、「這畫面實在太美麗了」、「踢到鐵板了吧」、「太爽了,不小心一直重播」、「公車司機:哎呀抱歉抱歉幫你關回去(倒車」。
800萬本田NSX飄移撞山壁 車主:報廢不修了 東瀛法拉利NSX又自撞修理費600萬車主忍痛報廢 新北市金山區陽金公路4.7公里處,前天下午2時許,一輛有「東瀛法拉利」之稱的本田NSX黃色跑車,因冒雨跨越雙黃線後,打滑自撞山壁,50歲張姓駕駛與太太受輕傷無礙,但修車需耗600多萬元,而原車價800萬元,張男算一算,不如報廢。 巧的是,金山警分局轄區,3日也有一輛新款的NSX試乘車在台2線石門段十八王公廟附近自撞,胡姓駕駛自稱「蜜蜂跑到車裡」,為了驅趕才失控,拖回屏東維修,該車因是新款,售價達1280萬元。 警方表示,15天內自撞兩輛NSX確實很巧,但兩起事故地點相差很遠,肇事原因也不同,只是巧合。 根據張姓駕駛車輛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下大雨,該輛NSX跨越雙黃線疑似想超車,但前方車輛突然煞車,張男反應不及,向右打滑直撞山壁,力道猛烈,整輛車騰空飛起,空中旋轉360度才落在水溝上,宛如電影。 夫妻受輕傷,送醫各縫3針,張男向警方表示當時時速僅60公里,不知為何失控,經酒測數值為零。 家住台北、從商的張先生說,這輛車2005年出廠,全國僅3輛,非常罕見,已撞成廢鐵,但家中還有其他車,決定讓它壽終正寢。 警方表示,根據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男應是跨越雙黃線時失控,待證據蒐集齊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撞壞路邊護欄部分,則報請養護單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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