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 - 馬路三寶
各種 過 的三寶行為
01:46 因為車種分離,看看左邊的地方就算畫機車等待區,沒有人停,到 02:30 下個路口又沒有機車等待區了 02:01 以為要待轉,又騎出來,好一個Move,而且整路一隻手,又在玩手機 06:46 老害紅燈右轉 06:55 老害紅燈左轉 ?! 07:45 突然路邊停車還靠左出來 08:41 沒畫機車等待區,代表不分種? 可是機車又直接過白線,逼人犯罪? 08:45 沒有待轉區待轉,又一筆違規,可是又做安全島禁行機車 09:09 兩台闖紅燈,這就是我說的死角衝出差點撞到 09:23 騎上人行道右轉*2 10:40 又躲太陽 13:09 給你裝手機架不是給你滑遊戲用的 13:22 騎人行道卡待轉區 19:53 紅燈過白線,還載個小孩,寶媽? 30:00 躲太陽 32:37 躲太陽 32:45 躲太陽 34:22 躲太陽 36:05 這個神風特攻隊有帶專武的 38:02 你這個人要左轉不打燈的 35:35 直走,躲太陽 42:42 這邊路口施工,你叫我去待轉區?我寧可跟著汽車直接過,也幫他注意來車 43:20 熊貓直走,躲太陽 43:53 紅燈右轉 44:37 駕駛中滑手機 45:00 老奶奶在找路,結果直接跨越六線道 47:32 來看看,車頭進入等待區,造成機車無法進入,全卡在後面,然後等待區左側空超大 48:34 打方向燈直接跨越兩條車道 50:13 待撞區,等著撞行人? 51:44 下班 51:59 直接停進等待區 57:13 滑手機*2 58:04 空檔這麼久,綠燈就直接切過去,汽車很緊張 1:00:19 闖紅燈,然後行進間拿出手機????
00:00 衝出來不減速很危險 01:19 跨線 04:26 未注意後方來車 05:29 車道上倒車,記得遇留一點空間給他 07:00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11:07 雖然有打方向燈,但沒有預先變換車道,而且沒注意後方來車,兩聲喇叭是告知對方先走 13:01 右轉未打方向燈 13:04 超車未注意右側車輛 13:18 下班 14:42 一打方向燈就右切,未注意後方來車,一聲喇叭提醒 15:31 未故單手騎車,這個很危險,要注意 15:45 紅線臨停*3 16:22 駕駛車輛滑手機*2 17:21 跨雙白線、跨停止線 18:23 紅線臨停 20:33 右切未打方向燈、未注意後方來車 20:50 左切未打方向燈、未注意後方來車 22:10 行人未走斑馬線跨越線道 23:54 紅燈越過停止線 24:26 闖紅燈 26:25 紅燈越過停止線 26:51 救護車經過,請記得,聽到救護車聲音就提前停車保持路口暢通
00:09 車主人在,有表示抱歉,需要卸貨 00:30 紅車停半個路口,人不見 02:58 靠右了,不打燈就是不打燈 07:22 這邊提醒一下汽車大大,中山、民生路交叉口,右轉中山路往火車站方向,慢車道有右轉專用道,請不要直接在快車道右轉 09:00 紅燈右轉 12:00 下班 15:15 同樣提醒一下汽車大大,中山、二聖、三多交叉口,右轉二聖、三多路往鳳山方向,有右轉專用道,請不要直接在快車道右轉 16:30 - 22:20 小黃龜速找客人 17:37 - 18:05 後方救護車 22:20 小黃左切卡白虛線上 22:39 三寶騎車講手機 24:00 三寶沒打方向燈右切 25:27 熊貓跨雙黃線逆向 25:32 情侶逆向直切停車 25:46 連續兩台汽車臨停買晚餐 26:23 我不知道你怎麼想,開這麼大台還想迴轉,想拼命嗎? 27:10 假裝要待轉,闖紅燈,後面加一台紅燈右轉 28:32 如果不是常走這條,看到汽車後就會加速過去,這時就撞到那對三寶了
民眾在合格的安全帽上,加裝具「攝影功能」的3C產品,原本是為了自身安全,現在卻可能違規嗎?交通部日前發出公文表示,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意見,加裝的物體,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mm,違者可以依照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開罰500元罰鍰。對此標檢局也發文說明,不是不准大家裝行車紀錄器,而是看你用什麼方式加裝,如果是受撞擊後容易脫落的裝置,就不在限制內。 馬路如虎口危機四伏,機車族為了自保,會在安全帽上加裝行車紀錄器,但現在卻可能違規, 交通部日前行文給警政署公文提到,民眾必須配戴經標檢局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如果加裝有攝影功能的3C產品或裝飾品,依據標檢局意見,不能超出安全帽表面5毫米。 民眾:「是覺得滿奇怪的啦,我要了解是為什麼他要,訂這個標準是為了什麼。」 攝影支架能讓拍攝視野更好,但如果規定不能超出5毫米,等於裝都不能裝,雖然市面上有內建在安全帽裡的行車紀錄器,但維修麻煩,店家坦言,需求不高。 店家:「如果說安全帽,做(攝影機)嵌入這動作,那安全帽可能會越來越大顆,或者是越來越重,那如果說它變成是碳纖維的,那它金額就飆上去,那大家就不一定會願意,掏錢去買這種東西。」 就怕民眾誤會標檢局發出三點聲明,表示受到衝擊時,可以容易脫開的裝備,不在這個限制內,也沒有限制不能加裝行車紀錄器,意思是保有彈性空間, 只要不鎖死固定在安全帽上,用黏貼可輕易拆卸等方式加裝,就沒問題。 以民眾安全為出發點,警方會視情況斟酌取締,不過特別提醒為了搞創意吸睛的造型安全帽,如果沒有標檢局的合格標章,一樣視同沒戴安全帽,會進行開罰。 台北報導:謝昀珊 田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