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 - 馬路三寶
各種 還 的三寶行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讓美食外送平台成為許多人用餐的選擇之一,然而許多外送員穿梭街頭之際,難免發生相關交通事故與行車糾紛。 去(110)年7月疫情期間,1名詹姓外送員送餐至林口區文化一路時,貪圖一時方便竟將機車違停劃設紅線路上,路過的林姓民眾見狀,拿起手機準備拍照時,詹男正好送完餐出來,上前理論,期間與林男發生爭執,甚而徒手掐著其頸部,導致林男頸部擦傷,事後林男自行驗傷並前往林口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 林口警分局指出,文化派出所受理後,立即調閱案發地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並循線通知詹男到案說明,詹男雖辯稱誤以為林男要攻擊他,才會反擊,惟監視器影像已紀錄案發過程,警方依傷害罪送辦,詹男後來也遭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林口警方呼籲民眾,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停車,不僅可能吃上紅單,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還須負擔刑事及民事責任,恐得不償失。
行駛在道路上,看到限速路牌,很多駕駛朋友都習慣、時速比路牌上的數字、再高一點,因為超過10公里以內,都是可容忍範圍。但提醒您、如果是因為超速、引發意外,那就沒有容忍值這件事了,即使只超過兩三公里,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飛速對撞,雙方騎士噴飛重摔倒地,道路上搶快釀成悲劇的事故層出不窮, 雖然警方取締超速有10公里的容忍值,但駕駛可別有僥倖心態,只要出事,就算只有超速1公里,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北市交通大隊警務員 張馨予:「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代表你已經發生危害,都會是屬於超速 那就會負擔肇事責任,現場的客觀跡證,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紀錄,行車紀錄器影像或監視器影像,我們都會綜合來考量 。」 駕駛上路看到測速才狂踩煞車,一通過照相機油門直接催下去,時常遊走在容忍值內超速,一旦造成車禍傷亡,除了肇事再加上超速取締,刑責 民事賠償,依過失比例都可能更重。 國道警察交通科警務員 林鍵智:「肇事的時候,有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的規定,或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肇事致人受傷的話,會記違規點數三點,那如果致人重傷,會吊扣駕照三到六個月。」 民眾:「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道路)每個不是都有測速器,這很難判定啦,出車禍就是誰不對 就是看路權。」 個人行為影響整個道路安全,呼籲駕駛別為了快幾分鐘,拿自己性命開玩笑,還吃上罰則。 台北報導:謝昀珊 李建寬
#行車紀錄器#車禍#事故 【台灣留學必須注意】交通 !? 說說我跟DRG 被醉酒三寶撞是怎樣的體驗 本片只用於分享防衛性駕駛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不闖紅燈 聖誕祝各位行車安全 真實寶貴的經驗 謝謝你教會我防衛性駕駛 ———————————————— ✨訂閱我的頻道,每週定時更新影片✨ 訂閱我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aThPbk0zxAmECcaUN3VPzA ⚡️除了這裡以外,您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了解我動態⚡️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Tim-Studio-112931687712562 —instagram: ————————————————
2021年12月21日晚上九點左右,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麥帥一橋發生的事。因為行車紀錄器時間不準確,所以沒有辦法檢舉交通違規,實在是很遺憾! 影片中可以看到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 在影片長度00:15,NEY-1899從左側車道超越我的車到前方之後,就忽然慢下來,還切換到右側車道擋到我前方,因此我也慢下來避免撞上。 接下來NEY-1899就在兩個車道間左右慢慢飄移,阻礙交通,此時不時有其他機車也都要從左側車道通過,都要慢下來避免碰撞,在下雨天視線不良又路滑的情況下實在是險象環生! 因為左側車道一直有後車過來,因此我也不便切換到左側繞過去繼續前行,就只能跟著慢下來保持距離。 接下來影片長度00:50時,NEY-1899更直接在車流來往的狹窄機車專用道上停下來,轉頭要跟我說什麼,我以為是他車故障所以騎慢要我幫忙、還是要提醒我後車燈壞掉什麼的,結果靠近聽才知道他在指責我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 真的是莫名其妙,所以我在此附上影片證明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前行了好一段路,不知道是在說我變換車道什麼鬼? 更何況我就算沒打方向燈,有比NEY-1899你這樣放慢速度阻礙交通、直接擋在路上造成公共危險還嚴重嗎? 要不是我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沒辦法作為舉證,早就檢舉NEY-1899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妨礙自由罪、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以把他關個五年有期徒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