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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 北市 的三寶行為
行車糾紛爆口角 計程車司機推倒外送員機車被送辦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81575 新北市黃姓外送員今早9時許騎經中和景平路,與邱姓計程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竟直接停在路口,走到路邊爭論不休,邱姓司機期間還憤而推倒機車。警方獲報到場,將2名駕駛帶回釐清,警訊後依毀損罪嫌函送邱姓司機,並對違規停車的2人舉報開罰。今天早上9點40分左右,黃姓外送員接單途中、與邱姓計程車司機差點擦撞,2人竟將車停在景平路及景安路口,下車當街大吵、互嗆。雙方期間未達共識,計程車邱姓司機疑一時氣憤,直接徒手推倒外送員的電動機車,造成車殼刮傷,外送員不甘機車受損,隨即通報110到場處置。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為了避免有人認為前因後果交代不全,所以將記錄器影片全上傳。精彩片段請自行快轉到1:00後。 而我在5/16檢舉,但最近基層員警大概也忙翻了,所以到6/14才回覆,這就別苛責內湖分局了。以下是內湖分局認證,這樣不能夠顯示違規態樣,所以不舉發喔,承辦人名字以OO代替。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 AMM-0068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105161361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附件影像採證不齊全,不足以顯示違規態樣 承辦員警: 內湖分局 - 吳OO 連絡電話: 02-2790-0505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1/05/13 07:14 --違規地點: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堤頂大道一段往西方向,接近民權大橋下方) --違規事實: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條 第三款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第四款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駛入原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內湖分局 敬復
『壹電視』外送界正義魔人狂檢舉同業違規爆互毆 感謝記者陳亭汝採訪報導 新北市中和發生外送員打架事件,還是熊貓打熊貓,網內互打,原來有一名外送員,看到另一名外送員沒有帶保溫箱,上前勸導甚至要拍照檢舉,結果雙方起了口角,就在店家前面大打出手,嚇壞經過民眾還有不少顧客。 騎樓上只見兩名外送員吵得不可開交下一秒身穿黑色背心的呂姓外送員 出手就往對方頭上猛k了一下白色安全帽的林男,也不甘示弱脫下安全帽 回手反擊雙方當街發生扭打衝突,只是怎麼突然吵了起來,原來是因為呂姓外送員不滿同業未依規定配戴保溫箱,憤而拍照檢舉才會釀起這起衝突,不過熟知內情的人爆料這名呂姓外送員是眾人皆知的檢舉魔人。 外送任職近2年常常發現同事缺失就用挑釁的口吻糾正,甚至直接向公司檢舉 換個地方同樣是外送員糾紛這是發生在新北市三重雙方因為停車問題引爆互毆衝突只是最近類似事件頻傳對於民眾及外送員可以怎麼自保? 律師 劉韋廷:我們建議外送員是可以自己攜帶 像是行車記錄器這樣的設備不管是在行經間可以防免車禍留下紀錄或者是跟其他外送員或是消費者之間如果產生口角衝突的話是可以做蒐證保存證據的動作。 無論如何動手就是不對工作之虞火氣可別這麼大警方事後都依規定處理。 #壹電視 #劉韋廷 #熊貓外送 https://youtu.be/dWHxuLYGDeM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59歲劉姓汽車駕駛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上逆向違停,遇警要求出示證件竟拒絕,還說:「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便離去。警方說,將依法舉發,最高可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張姓員警下午3時許巡經汐止區中興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逆向違停,於是上前要求59歲劉姓女駕駛出示證件,劉女不但拒絕配合,並告知警方:「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遂逕行離去,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 警方說,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的指揮或稽查,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此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此外,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00327
測速照相插好插滿,警察取締毫不手軟 交通罰款的收入年年增加,但大家知道這些錢都去哪了嗎? 今天大叔要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參考資料: 華國改善交通SOP https://www.facebook.com/DennisDiscover/photos/a.132338591835963/241047164298438/ 新北市108年度財政統計年報 https://www.finance.ntpc.gov.tw/home.jsp?id=eb99d34af4f4ff80 106年高雄市交通罰鍰收入 https://www.tbkc.gov.tw/Message/OtherInfo/Question?ID=d5c9425b-bfd3-4513-985d-39558f2eb88f 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西濱霧中行駛車禍)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751944558313562&id=167876306720403 霧霾?濃霧?西濱逾20車連撞 專家曝肇因 https://tw.news.yahoo.com/news/%E9%9C%A7%E9%9C%BE-%E6%BF%83%E9%9C%A7-%E8%A5%BF%E6%BF%B1%E9%80%BE20%E8%BB%8A%E9%80%A3%E6%92%9E-%E5%B0%88%E5%AE%B6%E6%9B%9D%E8%82%87%E5%9B%A0-114109497.html 彰化縣去年車禍奪走129條人命 台1線及139線最悲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151532 違規嚴重 新北市 2018 年交通罰款歲入超收 3.88 億元 https://www.7car.tw/articles/read/57509 警察機關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支領規定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500-0920703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41 新北交通罰鍰今年大增 108年歲入增編引爭議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11250242.aspx 臺北市108 年交通事故分析報告 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jExL3JlbGZpbGUvMjgxOTQvODE3NzUxMC80MDFjZmY0Yy01Njc3LTRiYTktOTNmYy1lYTBjYzdmMmNmNjkucGRm&n=6Ie65YyX5biCMTA45bm05Lqk6YCa5LqL5pWF5YiG5p6Q5aCx5ZGKLnBkZg%3D%3D&icon=.pdf 小老婆IG訂閱訂起來了啦! https://www.instagram.com/jorsindo/ 要看詳細的各項報導請看《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https://forum.jorsindo.com/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motor.club/?fref=ts ↑這個是小老婆肥書粉絲專頁(很刷存在感!喜歡被刷就訂起來)
塞車就很不爽了,還要聽警察噴幹話 北宜公路全段速限40公里 在這條路上「照著速限」行駛,究竟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同時也要感謝警廣為我們解答塞車最大的秘密 蝦皮賣場連結: https://shopee.tw/product/32138896/5674286860/ 喜歡影片的話,請記得按讚訂閱分享 一起來討論各種交通問題 Facebook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icypenguinTFC IG:https://www.instagram.com/icypenguin_tfc 支持交通平權,讓我們都能夠回家安全 0:00開場 1:41進入北宜公路 3:40二格開始塞車 7:56警廣說出塞車最大的秘密 11:02警察說幹話 片中使用音樂: Phoenix - Lahar #廢除區間測速 #全面檢討速限 #拒絕監控人民 #塞車最大的秘密 #北宜公路 #警廣 #警察 #交通大隊 #新北市 #公路總局 #景美工務段 #新店 #坪林 #乖寶寶 #道路平權 #交通解嚴
福國路15巷是車禍熱門路段,地上的車禍油漬永遠不斷,提醒大家經過此路段務必減速。 別再為難里長和民代了! 1:00 開始為AKN-9909開始叫 8+9最常用的詞語如下: 殺小啦 來共阿 安ㄋㄨㄚˋ啦 賣造阿 但是... 從來不知道他們想講甚麼... 覺得動動拳頭就是世界第一! 說好了烙人呢? 我叫的人到了,你為啥把手機收起來? 口口聲聲說看我要怎麼處理 我表明你把行車紀錄器拿出來! 我違規就讓警察現場開單! 你對我說的每一句話,這15分鐘你做的事我們都來檢視! 你卻不敢拿? 還一直嗆說沒有不敢拿! 最終你還是不敢拿!! 你對我: 要用「你的方式來處理我」 現場警察的密錄器也都有錄到了,原來現在的8+9不懂交通規則 還會用武力讓法律改變? 你自己要死衝啥讓其他人去陪葬?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 TDD-6375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101295440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勸導要件,免予舉發。 承辦員警: 中正第二分局 - 羅嘉彬 連絡電話: 02-2375-1883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1/01/27 19:22 --違規地點:中正二區寧波西街與牯嶺街 --違規事實: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5.6.9款)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中正第二分局 敬復
不要違規很難?臺灣人很喜歡去日本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旅行,看到這些國家人民守規矩讓人羨慕,路邊沒有任何違規停車,開車騎車非常順暢!然後回到自己的國家不僅沒有求進步還繼續墮落,看看臺灣路邊人行道、騎樓及公車站牌跟停車場一樣、滿街紅線路口違規停車、併排停車、不友善的人行空間、計程車橫衝直撞、一堆爭道插隊不打方向燈、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等現象,騎樓人行道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嬰兒娃娃車不能推,出了台北市跟第三世界的國家差不多,顯見臺灣人的劣根性及駕駛水準,有人在乎嗎?因為大家都只想到自己方便!自私又自利!馬路是給「人」跟「車」走的,不是你停車的地方!停車請停在路外停車場!什麼時候臺灣才可以以「人」為本的生活環境啊?為什麼他們可以我們不行?既然政府無法有效管理,警察持續不作為,只好靠群眾力量,透過「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及「科技執法」,讓這個國家持續慢慢進步吧!不違規很難?
簡介:何謂檢舉達人與檢舉魔人?台灣目前的交通案件檢舉數量有多少?目前有大量交通違規案件氾濫,民眾之檢舉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協助政府檢舉不法vs.製造社會問題?是否真的有解決問題?可能產生的問題有那些?微罪不罰問題如何突破,是否又應該修法呢? 李振光警官帶您更全面了解檢舉達人的功與過! 相關資料: 一、檢舉心態 【正面】:1.正義感 【負面】:1.報復性、2.被逼車、3.氣警察、4.忌妒人、5.違停擋路、6.龜速擋車 7.獵人心態、8.爭排名氣、9.計程車搶生意、10.查證交通設施、11.冤枉被檢舉人申訴、行政訴訟 二、近3年全國檢舉件數: 106年291萬9,281件 107年317萬452件 108年391萬4,742件 三、近3年警察機關針對檢舉交通違規舉發件數(舉發率): 106年舉發204萬9,431件(舉發率70.20%) 107年舉發234萬8,095件(舉發率74.06%) 108年舉發299萬7,188件(舉發率76.56%) 四、近3年警察機關受理檢舉案,經審查不予舉發案件: 106年86萬9,850件 107年82萬2,357件 108年91萬7,554件 五、臺北市繪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說明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 (1) 法定禁停範圍→繪設紅線(交岔路口10公尺、消防栓等) (2) 其餘部分→繪設黃線(可臨停) 2.針對主要幹道部分: (1) 104年:紅線每隔100~150公尺改黃線 (2) 107年:主要道路離峰時段開放臨停 3.針對鄰里巷弄:鄰里交通環境改善執行計畫 (1) 標線型人行道劃設、(2) 禁停紅黃線標線調整、(3) 汽機車格位規劃、(4) 機車退出騎樓
通過了台大資工的一階篩選,就要接受二階筆試的考驗,於是曾子搭乘國光客運北上,並帶著最佳陪考小帥一起前往台大,想不到才剛抵達轉運站外,從附近的華陰街出來要過馬路時,就遇到一輛駕照從路上撿來的藍色賓利,給我們表演了超誇張的違規,這告訴我們「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三寶到台北還是三寶」,先說到這邊,剩下的就請各位觀賞影片來體會。 ==================== 這邊節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給大家參考,也請大家不要效仿: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 第 53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 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 按讚、訂閱並開啟小鈴鐺,是對我們最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