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 馬路三寶
各種 警察 的三寶行為
0:00 汽車轉彎不禮讓直行車,硬擠,嚴重影響行進中車輛(最後我們繞過 0:06 計程車違停,嚴重影響行進車輛,警察不管 0:10 公車切出未觀察後視鏡,或不管後方車輛強行切出,嚴重影響我們 0:17 代轉格太小,車子這麼多到底是不是在大富翁我也不知道~ 0:25 計程車神切,嚴重影響行進中車輛 所以到底為什麼要強制代轉啦 浪費時間 浪費空間 也沒好到哪去啊... -------------影片各項資訊------------- 剪輯:我 音樂:Sneaky Snitch (Kevin MacLeod) - Gaming Background Music (HD) 行車紀錄器:Global Eagle S1 註:老媽騎的喔(為什麼我要這樣說?懂的就懂)
不要違規很難?臺灣人很喜歡去日本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旅行,看到這些國家人民守規矩讓人羨慕,路邊沒有任何違規停車,開車騎車非常順暢!然後回到自己的國家不僅沒有求進步還繼續墮落,看看臺灣路邊人行道、騎樓及公車站牌跟停車場一樣、滿街紅線路口違規停車、併排停車、不友善的人行空間、計程車橫衝直撞、一堆爭道插隊不打方向燈、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等現象,騎樓人行道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嬰兒娃娃車不能推,出了台北市跟第三世界的國家差不多,顯見臺灣人的劣根性及駕駛水準,有人在乎嗎?因為大家都只想到自己方便!自私又自利!馬路是給「人」跟「車」走的,不是你停車的地方!停車請停在路外停車場!什麼時候臺灣才可以以「人」為本的生活環境啊?為什麼他們可以我們不行?既然政府無法有效管理,警察持續不作為,只好靠群眾力量,透過「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及「科技執法」,讓這個國家持續慢慢進步吧!不違規很難?
【行人交通安全】 國內道路交通環境複雜,行人隨時隨地都要遵守交通秩序,且要注意周遭之人車動態,以防範突發之交通事故。 但是我國行人交通安全觀念不足,常忽視交通法令的存在,不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也嚴重影響其他車輛駕駛人的安全,行人應遵守交通安全守則,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另外,研究發現,在小客車與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幾乎都受到傷害,其中有近半數因而致死,因此有必要提昇「走路文化」,即行人應在劃設的人行道上行走,不可任意攀越欄杆,如果沒有人行道,應靠邊行走,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警察的指揮。 #走路不要划手機 #行經路口停看聽 #小心大車內差及視線死角 遠離大車 ◎行人路權之相關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規定: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應遵守警察、專用號誌之指示前進。未設置之路段,應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小心迅速通過。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5條規定:行人行經鐵路平交道應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 ◎行人違規之罰則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不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0條規定: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強行闖越者,處新台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四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本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IG https://www.instagram.com/jpymotorworld 汽車百貨 : https://jpymotor.blogspot.com 汽車改裝 : https://jpymotor.pixnet.net/blog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先跟大家自我告罪一下, 這次出門是跟著僱主一起騎車外送的, 所以防衛性駕駛確實不好,共勉之。 看行車記錄可得知,他想直接跨越雙黃線去買涼麵, 為什麼我會知道呢,因為他在被我撞到之後,說賠多少就賠,但是不要叫警察,因為之前朋友的經驗告訴我不論如何一定要先報警備案,至於要不要和解那是後面再解決的事情,他在我報警後,態度非常不良好,周圍開始有人圍觀的時候,他就跟周圍的人說‘我只是想轉去買個涼麵,就被我撞了。’ 的確,您想去買個涼麵,我ok但是請你不要違規,甚至不要在等待報警的途中,好像很施捨的態度說‘要賠就賠呀,我也可以跟警察說我只是騎了慢一點。’ 後來警察到場的時候,他就跟警察說‘他只是騎了慢一些,我原本不想追究,但是她一直想報警。’,警察就跟我說‘人家想私了,你幹嘛還報警’,我當時給警察的回復是‘我車殼很貴’(其實沒有車殼超便宜,sym的殼比較薄,自然也比較便宜),警察回我‘怎麼還是不懂呢?’ 他們的態度搞得好像我一個公民想保障我最基本的權益都是件錯事,尤其是被我撞的這位,我不理解為什麼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一個人先跑走了(這裡有個前提我們已經做完酒測,也給警察登記完駕照了),我也不理解為什麼他始終不想報警處理,甚至在警察到的時候他還揚言‘好啊,要追究我也要追究。’ 其實整件事情下來,我是後車,應注意未註意是我的問題,我認,我看不過去的只是他當下被我撞到的態度,不認為自己有錯,甚至跟警察說謊,而警察也站在他那邊,認為我多此一舉,警察後來說他還停留在雙黃線的右側所以並沒有違規,我跟另外一個比較積極的警察討論說我知道他的動機,警察回我說‘你知道他的動機又如何,他知道他要殺人,他殺人了嗎?’ 車殼也沒多少錢,被我撞的這位大哥,在我主動聯繫後揚言要我賠償他的教課費3000、以及車損(當下我也有檢查他的車損,撞擊點可能在車牌,似乎只有車牌的角撞入我的車殼,只有我的車殼有損壞、他的車跟車牌都沒事。),我就請他請車行估價給我,因為我車上也有需要外送的羊奶,該趟該獲得的錢是否也可以要求他做賠償?,而且他筆錄根本沒做,是否先閃去幫人補課?,在後續聯繫時,他的態度都非常差勁。 想請問我該如何治這個三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