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 - 馬路三寶
各種 計程車 的三寶行為
「Uber條款」10月起不合法就取締!交通部:絕不改變立場 新頭殼newtalk 交通部今(28)日下午宣布,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即將在6月初上路,嚴禁Uber與租賃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營運行為,緩衝期4個月,10月起將針對違法租賃業者開罰,罰鍰為9000元至9萬元。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上週交通部法規會已通過運管規則103條之1修正草案,5月30日交通部部務會報將正式通過並公告,初期將有4個月緩衝期,預計10月初開始執法。 王國材呼籲Uber,別再期待交通部會改變立場,Uber在世界各國衝撞市場,都以違法方式切入、進行試探,台灣對9大運輸業都有嚴格管理,不可能為Uber改變遊戲規則,因為這對現有計程車業者不公平。 王國材說,Uber有很好的服務品質,只要Uber有心在台灣真正落地納管,仍可繼續營運,不會消失。他認為是Uber將約1萬名駕駛帶到違規營運的路,有責任將這些駕駛帶回正途。... May 28 2019 11:06
在這呼籲大家大家不要酒駕喔! 各個人的代謝速度也不一, 請別挑戰公權力,僥倖躲警察的態度去酒駕 台灣近5年累計56.5萬件酒駕違規,其中3成7是累犯,每年因酒駕而被要求參加道安講習的人數約有10萬人。另外根據政府開放資料平台的統計,近5年(以A1類24小時死亡加上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時死亡為計算基準)因酒駕死傷人數從2013年為1萬43人,2014年9403人,2015年8262人,2016年7095人,2017年6247人,確實有逐年減少。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不得駕車。 計程車是你的好夥伴,等待的時間不划算。也不建議 在此補上政府公告的酒駕罰款&刑責 http://itraffic.klcg.gov.tw/uploads/law/law-0009.pdf 如果想看男性版,請給我個50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