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 - 馬路三寶
各種 貨 的三寶行為
綠燈要通行時 真的要注意 闖紅燈的人 今天要去幼稚園 接小孩 對向都紅燈了 但是看這 大貨車 絲毫不減速 還是等它闖完紅燈 在過去吧 "不要拿別人的違規 跟自己的生命當賭注" 過馬路 請放慢速度 請禮讓 闖紅燈的人 等它闖完 我們再過去 就沒事了 感謝分享 行車紀錄器 一台1400元 要安裝 可以找我 婚禮紀錄 結婚錄影 平面攝影 雲林在地的攝影師 上網搜尋 雲林阿輝 LINE ID 搜尋:gaohui 電話:0953366372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gaohui88 雲林阿輝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gaohui69/ 婚禮網站作品 http://blog.xuite.net/pj.lee0109/GAO 錄影作品 http://blog.xuite.net/pj.lee0109/GAO/42439320 FLICKER 相簿 https://www.flickr.com/photos/0953366372/albums
宜蘭本月8日發生廂型車與重機擦撞釀成夫妻雙亡的悲劇,當時肇事駕駛供稱自己只是從路肩切入車道,但警方依煞車痕研判他應該要是違規迴轉,且如今監視器畫面曝光,肇事者不但在車禍後偷偷倒車,還意圖移動事故現場的人車,讓家屬難以接受。 車禍身亡的死者黃正平(45歲)與妻子李美惠,一家人住在新北市雙溪區,感情和樂,不料本月8日上午兩人騎著價值百萬元、1078c.c.杜卡迪大型重機車去看海,卻在台2線的頭城鎮大里路段與林明義(男,60歲、板模工人)駕駛的廂型車發生擦撞,送醫後仍不治身亡。 當時林男供稱自己是要從路肩切入車道,還一度聲稱是重機打滑後才撞上廂型車,但警方研判,重機應該是閃避廂型車不及直接撞上,且依現場煞車痕及刮地痕來判斷,林男應該是要雙黃線違規迴轉,而不只是切入車道而已。 警方表示,林男初次做筆錄時否認有迴轉,直到10日第二度做筆錄時,警方拿出資料佐證,他才坦言自己違規,並表示當時重機被前方的大貨車,林男見大車經過後便直接迴轉,才導致死亡車禍發生。 死者家屬事後拿出路過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控訴林男不但事後扯謊,事故當時還移動車輛意圖滅證,甚至挪動受到重傷倒地的夫妻倆,但做筆錄時卻完全否認。家屬也質疑警方辦案不積極,有偏袒肇事者的嫌疑。 警方則澄清,事發後就調閱附近監視器,經過濾後確認共有22輛車在事故當時經過現場,只是大部分車輛都沒有裝設行車記錄器,只有一輛曳引車確認有畫面,但駕駛因工作緣故始終未接電話,最終是聯絡貨運公司才成功調閱行車記錄器,根據影像林男的確有移動車輛及傷者,目前已聯繫要求他在下週一到警局再次說明。
並排違停害擦撞騎士翻車受傷 兩車夾擊成「夾心餅乾」 機車騎士慘「倒栽蔥」在地 高雄明誠路上有一輛機車騎在慢車道上,結果遇到有汽車違規違停,另外一邊又有貨車開過來,瞬間騎士變成了夾心餅乾,被兩輛車夾在中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結果失控「倒頭栽」摔車,目前肇事責任還在鑑定。但是警方初步判斷,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轎車違停,這兩方的責任比較大! 一輛機車騎在明誠一路上,右前方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慢車道,騎士的左邊有一輛小貨車也正在行進中,騎士越往前騎路越小,結果20歲的黃姓騎士被2輛車夾在中間,緊急剎車後倒頭栽,騎士翻轉了一圈倒在地上。 三民二交通分隊分隊長董志杉:「擦撞到右側違規停車的自小客,之後左後方那部自小貨,剛好那時候行駛到他旁邊,左右兩側都有擦撞到。」 白色轎車當時沒有緊靠路邊停車,和停在停車格的車輛相比,它停的位置明顯往外側很多。另外仔細看看小貨車的行進路線,這個路段剛好是個彎道,所以駕駛有稍微地往右邊偏移一點,2個原因加在一起讓機車騎士前方的道路縮減很多,根本就騎不過去。 董志杉:「重機駕駛也是表示,他自己可能也有疏忽啦,當時沒有注意到違規的停車,和左後方有一部自小貨。」 機車騎士重重摔了一跤,但幸好傷勢不嚴重,右手臂和雙腳擦傷,後來自行就醫。目前小貨車、機車和轎車三方在和解當中,肇事責任目前還在鑑定。只是再看一下這個畫面,機車騎士就像是變成夾心餅乾,幸好當時他有緊急煞車,降低撞擊力,否則可能不只是擦傷而已。
執法人員早前於銅鑼灣屯重兵,嚴打違規上落客及亂泊車等客情況,但有外籍遊客及其港女女伴則一於少理,在禁區範圍截的士。一名交通督導員上前干預時,被人以粗口問候,更被人揭開帽子把玩,大肆侮辱,有途人看不過眼出言指責,卻被外籍遊客及其女伴嘲笑,並恐嚇打斷他雙腳。 有關短片於本月20日晚上拍攝,地點是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當時一名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打算截的士,但該路段屬禁區範圍,一名交通督導員要求他們到附近的的士站候車,但兩人一於少理,不停大說英文粗口外,外籍遊客更用手欲將交通督導員的帽子除下。 期間,一名腳部受傷要暫用拐杖的正義男子上前,向交通督導員查詢是否需報警,又向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指禁區範圍不可截的士,但外籍遊客的女伴則嘲笑他使用拐杖,更恐嚇說:「整斷你對腳先講嘢」,又查問他是否永久傷殘,外籍遊客則質疑他並無幫忙其他有需要幫助人士,片段到此作結。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屏東42歲林女駕駛1部車齡10年的保時捷到高雄,因路況不熟,逆向開匝道上國道10號,迎面與1部貨車對撞,貨車司機沒料到竟會遇上馬路「三寶」,顯得錯愕不已,警方在現場找到安毒,事後又從林女身上起出海洛因,全案已朝毒品方向偵辦。 車禍發生在今晨0時39分,林女開車載著3名友人訪友,從大中二路匝道逆向開上國10,約開50公尺與卓姓男子(25歲)的貨車對撞,所幸雙方車速不快,僅有車頭毀損,未有人員傷亡。卓男說,他是載蔬菜到果菜市場,看到林女開上來,根本來不及閃避。 車禍發生後,林女車內2名男子落跑,僅柴姓男子(23歲)留在現場,警方處理時,還有名女子逆向開車上匝道,讓警方相當傻眼,警方處理告一段落,動手移置車輛,意外在地面發現1包裝有6.8公克安毒,隨後又在車內查獲安毒吸食器。 林女當下臉色鐵青,供稱與另2男子認識不久,不知道有毒品,還說「如果知道的話,我還會載他們嗎?幹嘛自己惹這個麻煩?」,儘管林女自認倒楣,但警方回到警所,又在林女身上查獲0.2公克海洛因及35顆不明藥丸。 警方說,林女自稱待業中,不過林女有持毒被逮紀錄,另身上還有毒品,不排除是進行毒品交易,目前正全力追查另2名男子到案,釐清真相。(楊適吾、湯寶隆/高雄報導)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