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 - 馬路三寶
各種 相 的三寶行為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50歲的黃姓男子16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 黃男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製單舉發,本案將依違規事實函請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罰,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是全民都要遵守的公約,但飲酒後也要互相關心身旁的友人是否有安全搭上代駕車輛,以免發生意外。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讓美食外送平台成為許多人用餐的選擇之一,然而許多外送員穿梭街頭之際,難免發生相關交通事故與行車糾紛。 去(110)年7月疫情期間,1名詹姓外送員送餐至林口區文化一路時,貪圖一時方便竟將機車違停劃設紅線路上,路過的林姓民眾見狀,拿起手機準備拍照時,詹男正好送完餐出來,上前理論,期間與林男發生爭執,甚而徒手掐著其頸部,導致林男頸部擦傷,事後林男自行驗傷並前往林口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 林口警分局指出,文化派出所受理後,立即調閱案發地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並循線通知詹男到案說明,詹男雖辯稱誤以為林男要攻擊他,才會反擊,惟監視器影像已紀錄案發過程,警方依傷害罪送辦,詹男後來也遭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林口警方呼籲民眾,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停車,不僅可能吃上紅單,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還須負擔刑事及民事責任,恐得不償失。
行駛在道路上,看到限速路牌,很多駕駛朋友都習慣、時速比路牌上的數字、再高一點,因為超過10公里以內,都是可容忍範圍。但提醒您、如果是因為超速、引發意外,那就沒有容忍值這件事了,即使只超過兩三公里,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飛速對撞,雙方騎士噴飛重摔倒地,道路上搶快釀成悲劇的事故層出不窮, 雖然警方取締超速有10公里的容忍值,但駕駛可別有僥倖心態,只要出事,就算只有超速1公里,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北市交通大隊警務員 張馨予:「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代表你已經發生危害,都會是屬於超速 那就會負擔肇事責任,現場的客觀跡證,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紀錄,行車紀錄器影像或監視器影像,我們都會綜合來考量 。」 駕駛上路看到測速才狂踩煞車,一通過照相機油門直接催下去,時常遊走在容忍值內超速,一旦造成車禍傷亡,除了肇事再加上超速取締,刑責 民事賠償,依過失比例都可能更重。 國道警察交通科警務員 林鍵智:「肇事的時候,有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的規定,或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肇事致人受傷的話,會記違規點數三點,那如果致人重傷,會吊扣駕照三到六個月。」 民眾:「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道路)每個不是都有測速器,這很難判定啦,出車禍就是誰不對 就是看路權。」 個人行為影響整個道路安全,呼籲駕駛別為了快幾分鐘,拿自己性命開玩笑,還吃上罰則。 台北報導:謝昀珊 李建寬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市民外出活動、聚會漸增,又逢歲末年終,天氣轉冷,冬令進補及歲末應酬、餐會頻率較多,酒後駕車情形恐隨之增加,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指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致生憾事及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執行「掃除『醉』犯」專案,為期3個月。統計12月1日至12月27日止,投入警力數共4萬2,876人次,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08件、移送法辦達327件。另統計本市110年1月至9月酒駕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8人,降幅達30.8%,酒駕致死數大幅下降,成果得之不易。酒駕行為「醉」不可恕,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市長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鑑於近日他縣市陸續傳出酒駕事故致生嚴重悲劇,臺中市除持續每月辦理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更於12月28日起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採「定點封閉式」取締方式,藉以展現警力及宣示警方執行取締酒駕的決心。至於「掃除『醉』犯」專案則進化為2.0版,各分局除之前律定每日24小時不間斷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要編排1組2人或2組4人「分散機動」梭巡,在易酒駕肇事的熱時熱區稽查取締,把心存僥倖的酒駕份子即時繩之以法,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另鑑於夜間和深夜酒駕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大,更律定各所應強化編排夜間取締酒駕勤務,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特別提醒,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市警加強取締酒駕用意是提醒民眾若有飲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可搭乘大眾運輸、或指定代駕、或叫計程車等方式平安回家,保障生命、尊重生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也呼籲市民,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勿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警方強化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就是要斬斷民眾酒駕惡習,絕對不要酒駕,酒駕害人又害已,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酒醉一定不上路,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市民外出活動、聚會漸增,又逢歲末年終,天氣轉冷,冬令進補及歲末應酬、餐會頻率較多,酒後駕車情形恐隨之增加,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指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致生憾事及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執行「掃除『醉』犯」專案,為期3個月。統計12月1日至12月27日止,投入警力數共4萬2,876人次,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08件、移送法辦達327件。另統計本市110年1月至9月酒駕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8人,降幅達30.8%,酒駕致死數大幅下降,成果得之不易。酒駕行為「醉」不可恕,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市長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鑑於近日他縣市陸續傳出酒駕事故致生嚴重悲劇,臺中市除持續每月辦理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更於12月28日起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採「定點封閉式」取締方式,藉以展現警力及宣示警方執行取締酒駕的決心。至於「掃除『醉』犯」專案則進化為2.0版,各分局除之前律定每日24小時不間斷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要編排1組2人或2組4人「分散機動」梭巡,在易酒駕肇事的熱時熱區稽查取締,把心存僥倖的酒駕份子即時繩之以法,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另鑑於夜間和深夜酒駕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大,更律定各所應強化編排夜間取締酒駕勤務,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特別提醒,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市警加強取締酒駕用意是提醒民眾若有飲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可搭乘大眾運輸、或指定代駕、或叫計程車等方式平安回家,保障生命、尊重生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也呼籲市民,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勿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警方強化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就是要斬斷民眾酒駕惡習,絕對不要酒駕,酒駕害人又害已,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酒醉一定不上路,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