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方 - 馬路三寶
各種 後方 的三寶行為
並排違停害擦撞騎士翻車受傷 兩車夾擊成「夾心餅乾」 機車騎士慘「倒栽蔥」在地 高雄明誠路上有一輛機車騎在慢車道上,結果遇到有汽車違規違停,另外一邊又有貨車開過來,瞬間騎士變成了夾心餅乾,被兩輛車夾在中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結果失控「倒頭栽」摔車,目前肇事責任還在鑑定。但是警方初步判斷,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轎車違停,這兩方的責任比較大! 一輛機車騎在明誠一路上,右前方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慢車道,騎士的左邊有一輛小貨車也正在行進中,騎士越往前騎路越小,結果20歲的黃姓騎士被2輛車夾在中間,緊急剎車後倒頭栽,騎士翻轉了一圈倒在地上。 三民二交通分隊分隊長董志杉:「擦撞到右側違規停車的自小客,之後左後方那部自小貨,剛好那時候行駛到他旁邊,左右兩側都有擦撞到。」 白色轎車當時沒有緊靠路邊停車,和停在停車格的車輛相比,它停的位置明顯往外側很多。另外仔細看看小貨車的行進路線,這個路段剛好是個彎道,所以駕駛有稍微地往右邊偏移一點,2個原因加在一起讓機車騎士前方的道路縮減很多,根本就騎不過去。 董志杉:「重機駕駛也是表示,他自己可能也有疏忽啦,當時沒有注意到違規的停車,和左後方有一部自小貨。」 機車騎士重重摔了一跤,但幸好傷勢不嚴重,右手臂和雙腳擦傷,後來自行就醫。目前小貨車、機車和轎車三方在和解當中,肇事責任目前還在鑑定。只是再看一下這個畫面,機車騎士就像是變成夾心餅乾,幸好當時他有緊急煞車,降低撞擊力,否則可能不只是擦傷而已。
躺著騎比較舒服? 快速道路驚見屁孩騎士 危險駕駛!新北市五股一輛普通重型機車昨晚5時許違規騎上台64線快速道路,不僅沿途任意變換車道,灰衣騎士遭後車按喇叭提醒後,還疑似挑釁,躺臥在機車坐墊飆速騎乘,危險行為全被後方駕駛行車紀錄器拍下,網友忍不住痛罵:「躺著騎比較好上路回家?」、「直接請他喝孟婆湯啦!」。 蘆洲分局警方說,昨晚並未收到民眾報案有騎士違規上快速道路,如民眾將畫面提供給警方,警方將依法通知機車車主到案說明並製單。 警方表示,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依法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另外該輛機車疑似危險駕駛的行為,可能違反第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款。
2017/03/27 08:14 am 進擊的逆向三寶 影片中如有言語激動之處以及特殊字眼請見諒(聲音有點大, 如怕吵到左鄰右舍與其他朋友們,請將聲音關小,謝謝) 因為在這三寶之前已經吃了5個不同的三寶飯 真的飽到吃不下 才一口氣吐出來.... 違規車號: 影片中從08:14分處開始看即可 發生路段: 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及勝利路交叉路口 發生狀況: 小弟綠燈直行時,發現到對向車道第二台車 因為按耐不住想要左轉的慾望,於是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影片08:14:02秒處),在這期間,騎在小弟面前的機車騎士 紛紛閃避,唯恐與這台違規轎車發生碰撞,小弟繼續往前騎 時因為右後方有其他機車騎士,怕突然間切出去會造成自身 車禍事故,於是向前騎,停下來示意請這位三寶能夠退回 自己車道,再依照交通號誌行駛左轉,殊不知這位三寶就 認定了小弟我擋他車道,影片中可能看不到三寶車的玻璃 (三寶比出要小弟我閃開的手勢,認定就是要過,簡單來說 就是去去去、別在這邊檔老子的路) 當下小弟拉高說話分貝,告知三寶逆向,並請他退回原車道 ,誰知這三寶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打了左轉 方向燈,準備繼續往更深處機車道逆向(08:14:16秒處), 小弟只好按下機車喇叭請三寶退回原車道,看這三寶往後退, 小弟心裡想,總算退了,至少不要讓他在這路口害人,沒想到退 了不到2秒,三寶跨越雙車道,繼續逆向,硬是左轉駛離
【記者 陳宛琦 張芳綺 林宛蓁 陳萱慈 台南報導】 提到臺南就會讓人不自覺地想到歷史古蹟,像安平古堡、赤崁樓、孔廟等等,還有填滿大街小巷的臺南美食,有大家熟知的牛肉湯、安平豆花還有許多的隱藏版美食,然而,在這古色古香、充滿人情味的地方卻隱藏了許多危機。 由於台南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較不普遍,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以汽機車、腳踏車為代步工具,其中又以機車居多。 馬路上處處可見違停,如汽車占用機車道、機車停在紅線或人行道上等等,使得機車必須騎到汽車道才能通過,容易造成後方駕駛反應不及,以致發生車禍、造成傷亡,而汽機車與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如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等等,也時常導致悲劇發生,這些危機在台南已成為一種常態。對於交通的亂象,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推動「違規零容忍專案」,對並排停車、汽車占用機車道、占用人行道等等,加強取締,但除了取締,還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呢? 成功大學交管系胡守任教授表示,民眾比較沒有路權的觀念,導致台南的交通相當混亂,而短時間治標的方法是警察的加強取締,至於長時間的治本方法,是交通觀念是要從小建立,不管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都十分重要,提早培養正確的交通觀念,才是讓交通不再只是難言之隱的關鍵。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山東東營廣饒縣一條馬路近日上演驚險一幕,一輛黃色私家車行駛時,先是幾乎撞到違法亂過馬路的行人,隨後又差點撞到跨過護欄欲橫過馬路的行人,所幸私家車司機技術高超,使出「飄移」絕技後將車停下來,未有造成傷亡。 從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儀拍下的片段所見,亂過馬路的行人在經歷了生死一瞬間後,不僅未有停下腳步,反而想加速走過,結果又差點被後車撞上。而該輛黃色私家車才剛避開莽撞的行人,未幾又差點撞到另一名正想跨過馬路中央護欄的男子。當地交警事後表示,如果該名行人早10秒翻過護欄的話,必定會被黃色私家車撞到,非常驚險。 網民看到險象環生的一幕,紛紛斥責行人妄顧交通安全,「這種事故,難道不該懲處這兩個違規的行人麼!」、「這樣的過馬路人活該被撞」。另有網民認為司機非常「無辜」,「司機不容易啊,亂穿馬路的能不能長點心」、「守規的司機差點被亂來的行人害慘了」。
2016年12月17日11:24 假日車潮一早就湧進國道5號,今上午在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南下15.7公里處,發生計程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而導致三車擦撞車禍,事故在26分鐘後排除,但已造成車輛回堵近7公里,直到現在才逐漸紓解。 今上午8時38分,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南下15.7公里處,內側車道由謝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發現前方車輛回堵後已煞車不及,先擦撞前方休旅車後,又將方向盤向右打後,被外側車道後方駛來的遊覽車追撞。 所幸僅有計程車上的乘客表示頭暈,經救護車送醫後已無大礙,事故導致謝男的計程車右側嚴重毀損,後照鏡斷裂,左側車頭輕微損傷,遭撞的休旅車及追撞的遊覽車車頭都僅有輕微損傷,目前已先各自離開。 國九隊頭城分隊副分隊長歐明睿表示,經酒測確認三車駕駛數值都為0,事故在9時26分排除,由於假日車流量大,現場一度回堵近7公里,目前已逐漸舒緩。提醒用路人行駛國道五號雪山隧道時,務必保持安全車距,並不要任意變換車道,以免發生事故。(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每年3千傷亡 「用右手開門」學者籲納考照 記者馮靖惠、邱瓊平∕台北報導聯合報 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統計發現,十年間共有三萬多名機車騎士,因轎車開車門意外而傷亡;且在機車追撞車門的意外事故中,高達八成五發生在左側車門,遠高於右側車門的一成五。學者表示,除乘客要從右側車門下車外,駕駛也要「用右手開門」,強迫轉身回頭看,以減少意外。 北醫大公共衛生學院昨揭牌,並發布傷害防治學研究所研究成果,團隊收集二○○三至二○一二年警政署交通意外事故資料,發現因轎車車門意外傷亡的機車騎士共三萬三五五八名,其中北市平均每年造成五名騎士死亡、一二六○人受傷。二○一二年到一五年間,全台因開車門不慎造成的騎士傷亡,每年都超過三千件。 研究發現,這類意外五成四發生在駕駛座的左前門,左後車門占三成一;右前車門及右後車門的肇事率,僅占百分之六點二及八點九。若以年齡層區分,左前車門事故中,六十五歲以上老年最多,占總數近三成五。 此外,並排停車造成的機車騎士傷亡最嚴重,一萬三千多名騎士因此傷亡;單排卻違規停車造成的車門碰撞意外也不少,造成九千三百多人傷亡;就算合法路邊停車,只要不留意,同樣闖禍,也造成一萬九百零六人傷亡。 北醫大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副教授白志偉說,駕駛座在左邊,加上台灣靠右停車,開左車門頻率高、危險也高。白志偉說,現在考照制度,雖規定要兩段式開門(即先打開約十公分車門縫,轉頭看後方有無來車,再把車門全部打開),但規定籠統,且單靠主考官個人認定,建議考照項目應增列駕駛需以右手開門。 公路總局提醒,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都應牢記四步口訣,第一步先以右手開車門,強迫自己轉身;第二步轉頭向後看,確認後方沒有人車;第三步換左手推門,換左手先將車門微微打開,第四步探頭再確認,最後才可以開車門下車。
廂型車違停槽化線駕駛突開車門...公車擦撞「開花」紓壓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15日上午8時許,一部廂型車違規停在槽化線上,駕駛未注意後方來車,突然打開車門,結果剛好一輛公車呼嘯駛過,當場擦撞。廂型車的車門瞬間「開花」,駕駛傻眼地坐在位子上,拉一拉門,又看了看公車,呆了半晌,想必悔不當初。 後方車輛上傳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當時車潮眾多,一輛廂型車違停在路邊的槽化線上,駕駛突然打開車門時,一輛公車正好開過發生擦撞,廂型車的車門扭曲變形,駕駛不敢下車,試圖扳回卻徒勞無功,之後伸長脖子望著前方的公車,愣了一陣子。 「公車司機拯救了其他用路人。」不少網友看了直呼好舒壓,紛紛留言說「三寶為你開了一扇門,你要幫他關一扇門」、「我代替機車騎士謝謝您,願司機一生平安」、「沒整個斷掉有點可惜」、「這畫面實在太美麗了」、「踢到鐵板了吧」、「太爽了,不小心一直重播」、「公車司機:哎呀抱歉抱歉幫你關回去(倒車」。
媽寶酒駕肇事,竟嚇跑找媽媽出來頂罪!新竹市一名于姓媽寶(31歲),今晨喝酒後載著女友奔馳在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沒看到前方顧姓(43歲)計程車司機迴轉,當場攔腰撞上,于男嚇得帶著車上女友躲回家,直到警方通知他,他才帶著媽媽出來頂罪,但馬上被目擊者及小黃司機拆穿,他惱羞成怒,拿著球棒要攻擊司機:「路是你家的嗎?」,過程中還動手推警員,甚至飆髒話辱罵,最後仍被警方壓制在地,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于男今晨0時,與友人喝完酒後,開著白色轎車載著女友返家,但在行經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未注意前方有輛正準備左迴轉的計程車,當場攔腰撞上計程車左後方,造成車上一名乘客下巴擦傷送醫,由於撞擊力道過大,還波及一旁停在路邊銀色轎車,于男闖禍後,竟當場帶著女友丟下車輛逃跑,直到警方接獲報案通知,他才出面。 警方表示,于男後來與媽媽一起出現,到場後聲稱是母親開車,但說詞被一旁的目擊者與小黃司機當場識破,沒想到被拆穿後,他竟回車上拿棍棒想攻擊司機,還怒嗆:「路是你家的嗎、你要轉就轉嗎?」警員出面制止,他竟不爽動手推警察,還大罵三字經,後來被機警的埔頂派出所警員李家毅壓制在地。于男事後聲稱自己擔任保全員,外公是一名將軍。 「酒測值為0.67毫克」,警方指出,于男酒測值明顯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至於計程車司機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迴轉,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全程目擊的立功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國榮表示,當晚在家聽到「砰」兩聲,趕緊出門查看,發現一對年輕男女,對著計程車司機咆哮,他上前幫忙報案並叫救護車,後來這對男女就一拐一拐的溜走。 「本來帶的是年輕的長髮妹,後來變短髮的」王國榮說,他向警衛告知,有住戶剛肇事逃逸,要警衛幫忙通知,後來于男就跟一位中年婦女走出,還不斷跟警方辯稱是「媽媽開車載我啦,怎樣!」後來自己和警方、司機識破他,不斷向兩人勸導,最後媽媽才承認是兒子闖禍,但于男因酒醉情緒激動,不但回車上拿棍棒,還動手推警員、辱罵三字經,幸好被及時壓制逮捕,他乖乖配合。 警方表示,在實施酒測前,有告知母親若冒名頂替,將觸犯偽造文書罪,但由於在做筆錄前,母親已承認是兒子肇事,由於偽造文書罪未遂者不罰,因此只有依規定將于男逮捕。
救護車撞警車造成病患死亡 追違規車輛!救護車攔腰撞警車病患當場死亡 救護車追撞警車送醫病患傷重不治 嘉義縣警察局保安隊警車,(6日)下午2點45分發現一輛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正要趨前追車同時,在六腳鄉57線與一輛救護車發生擦撞,救護車失控衝落路旁排水溝,車內一名68歲黃姓病患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宣告不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姓死者因心臟主動脈剝離,由丁姓司機(31歲)駕駛台護公司救護車從雲林長庚醫院, 轉赴60公里遠的嘉義長庚醫院手術治療,沒想到途中卻發生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已通知家屬到院處理。另送醫的傷者有隨車王姓醫師擦傷,吳姓護理師骨折需住院,警車駕駛鄭姓員警左手、左肩擦傷,黃姓小隊長雖沒有明顯傷勢也送醫,共4人送醫。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表示,當時保安隊編號「103」號警車同仁行經肇事路口,正準備左轉時就被後方救護車追撞,當時救護車跨越雙黃線正準備超車,疑似未注意到前方警車動向,因此攔腰撞擊後跌落水溝。警方指出,行駛在前方的警車準備左轉有沒有確實打方向燈,還是救護車超車失當,將再深入調查釐清。 律師蔡碧仲指出,一般而言,救護車急送傷患,搶救人命,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警車執勤如不符緊急任務要件,也應讓救護車先行,以利儘快完成任務。 但救護車雖救人要緊,仍應注意前方是否有行人穿越馬路等狀況,否則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仍涉及過失責任。事故轄區屬嘉縣朴子警分局,副分局長劉全群表示,經檢視警車行車紀錄器,前方沒有車輛,確定無追車情形,今將由縣警局對外說明。
彰化市一名男機車騎士日前未兩段式左轉,惹來後方一輛計程車不滿鳴喇叭,該名騎士比中指回嗆,雙方隨後爆口角,互嗆靠北、幹你娘,最後機車騎士揚言報警,計程車司機揚長而去,騎士大罵:「臭卒仔!」並將整段過程的影片po上網想要討拍,沒想到被警方打臉,直言雙方都違規,將調閱車牌取締。 (更新:新增影片)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表示,該名機車騎士行經彰化市金馬路,未兩段式左轉,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到1800元罰鍰,但計程車涉迫使機車讓道,也可處6000到24000罰緩,雙方都有錯,警方決定從影片調車牌,通知兩名駕駛到案說明。 影片中,該名騎士緊跟一輛深色轎車後方,涉違規左轉,後方一輛計程車喇叭,雙方對彼此都不滿,停車後指責對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