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 - 馬路三寶
各種 速度 的三寶行為
【交通543】 影片字幕修正: 0:03 是禁行機車 小編語:明明速度就不快,不知道是哪邊來的猴子硬要這樣過彎,真的不需要做多餘的動作也沒比較快或是比較帥好嗎 ----------------------------------------- 紀錄台灣行車紀錄器影片 提供交通違規影片當借鏡 ----------------------------------------- 若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請來訊告知(YT.FB影片留言即可) 若是交通543原創影片要轉載請告知,並附上來源即可。 ----------------------------------------- 雖然目前尚未達營利目標(YT) 但本人秉持佛系經營 未來達營利門檻(目前已達營利門檻但YT審核中) 每個月捐出10%金額給貓狗協會(會附上捐款證明) 如果喜歡我的影片請幫我按讚訂閱加分享。 ●訂閱頻道精彩好片不漏看 ●歡迎提供車禍事故、三寶、惡意逼車、交通違規 ●請私訊FB粉絲專頁 ●FB粉絲團按讚追蹤!https://reurl.cc/Wqr8DD ●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kq18l3 #車禍 #車禍協尋 #行車紀錄器 #逆向 #三寶 #道路違規 #罰單 #防衛性駕駛 #汽車 #重機 #二輪 #機車 #四輪
遇到匝道儀控 安全順暢地匯入高速公路主線 | 自動駕駛那麼方便,為什麼不用 | 實價登錄報錯隨便都比交通違規罰得多 不只匝道儀控 很多時候停等紅燈我也不會太貼停止線 主要目的就是可以在轉綠燈前就緩緩放開剎車準備前進 這讓你在綠燈的時候,就可以有比別人高的速度通過停止線 後面的車如果有跟上,其實能通過紅綠燈的車次是變多的 我實在是很搞不懂沒有ACC不會開車的那種人 PTT上還看過有人說因為有ACC,讓他少撞了好幾次車 我看這種人還是別出門害人吧 根本都沒在關心路況才會被ACC救好幾次 我甚至連定速都不愛用 台灣根本沒有環境讓用路人可以用110穩穩走完整個行程 三不五時就出現內線龜跟中外線並排,全部塞成一坨 超過這坨車,中間一片空,後面又出現一坨車 各種交通違規想盡辦法在除罪化 晚上10點不妨礙安全、救災可以停紅線 哪個官員倒是出來說說怎樣的標準是不妨礙安全、救災? 再說,如果不妨礙安全、救災,那一開始畫紅線是在畫什麼意思的? 自己立了法,然後再用奇怪的理由打破這個規則 交通違規想盡辦法不罰 實價登錄罰的可兇了 低消一次就是三萬 還幾乎沒得商量 這罰鍰還真的是很奇妙
【記者蘇冠彰/臺中市報導】 霧峰分局為落實「精實路安專案2.0」工作主軸,持續從執法面、勤務面、宣導面及工程面等4大面向,積極降低轄區內全般交通事故案件發生,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昨(10日)上午霧峰警分局長李建興親至正聲廣播電臺,參加知名主持人吳春滿主持寶島美樂地節目專訪,在空中暢談「精實路安專案2.0」、「校園安全作為」及反毒、反詐宣導,與聽眾們博感情並呼籲民眾「醉不上道」的觀念,參加飲宴喝酒時,務必「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代步」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降低酒後駕車的危害。 為執行「精實路安專案2.0」工作,在執法面與勤務面,霧峰分局針對超速、闖紅燈、酒駕、未依號誌指示左轉、逆向、路口十公尺違規停車、併排停車等,將警力集結於臺63線、臺74線、臺3線等主要幹道,沿線布崗守望,延長縱深攔查超速等重大違規,並結合5大易肇事路口,於緊鄰國光路、德芳路、環河路、四德路等高肇事路段,編排精實執法專案勤務,強力執法,與見警率效能;霧峰分局統計本年度至2月28日止三大執法能量,重大交通違規取締2,885件、重大違規停車取締2,763件、重大動態肇因違規取締687件。針對超速違規取締部分,霧峰分局以點、線、面、網式佈置,於高肇事路段上擇取易超速或危險地段、地點,執行機動測照,動態變換機動測速照相地點,建構速度管理測照網,遏止民眾超速違規行為。統計本年度至2月28日止,告發超速違規達8,575件。對於酒後駕車違規取締,分局全力執行掃除「醉」犯專案勤務,針對轄區內易有酒後駕車及易肇事路段,不定時規劃勤務連續大執法,統計本年度至2月28日止,分局取締酒後駕車達151件,另統計110年度取締酒後駕車件數,共計855件,與109年比較,酒駕交通事故件數與傷亡人數,皆有明顯下降趨勢。 另霧峰分局為防制毒品侵入校園,平時於每月與各級學校聯繫訪視1次以上,不僅保持與各級學校聯繫、互動熱絡,維護校園環境安全,針對周邊治安顧慮場所、學生租賃處所等環境檢測,並與所轄各級學校建立跨機關通訊 LINE 平台群組,藉由此平台對學校反映事項立即回應互動,建立暢通的聯繫管道,共同建構無毒校園的學習環境。 李分局長表示,新世代反毒策略為政府當前首要治安任務,霧峰分局持續執行警政署「全面查緝毒品犯罪」、「查緝少年藥頭」、「溯源追查供毒藥頭」、「跨境走私及製毒工廠」及「結合第三方警政」五大工作主軸,積極溯源根絕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並全面查緝毒品切斷供應,保障民眾安居樂業,並呼籲民眾,對於隨身攜帶的飲料也應提高警覺,保持在視線範圍之內,避免在不知不覺中遭受毒害。 李分局長亦於節目中與民眾分享「假綁架」的詐騙手法,呼籲民眾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須保持冷靜並秉持「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利用165反詐騙電話查證,避免自身錢財遭歹徒詐取,警民合作ㄧ起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我要賣東西 Hyundai NX4 Tucson L 產品名稱:ZEH外卸式卸壓閥 產品售價:3980元 產品地點:北中南安裝+800 產品狀況:全新 鋁合金 產品介紹: 特別為Tucson L 開發生產 外卸式進氣卸壓閥 快速的排放進氣端的多餘壓力氣體 避免進氣端渦輪葉片逆向壓力擠壓 原廠都是走回 內卸方式至前端進氣管 讓他多一點進氣風量 但因為Tucson L 設計的路徑過於籠長造成導回進氣端速度較慢 而且透氣口上面還有網狀設計擋住進風量及速度 原廠這個設計 主要是為了 消除洩壓時的聲響 升級ZEH外卸式卸壓閥 能快速排放多餘壓力氣體 達到保護渦輪進氣端葉片之外 還多了一個聲光效果 除此之外 油門反應 更即時 更靈敏 洩壓聲響也可以嚇嚇三寶讓他們遠離一點 產品皆為 專用直上無損安裝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oin.fast.club 蝦皮賣場 https://shopee.tw/product/4289297/12670153001/ TUCSON L專屬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5134687225269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KaAtXdKQ5Y
2021年12月21日晚上九點左右,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麥帥一橋發生的事。因為行車紀錄器時間不準確,所以沒有辦法檢舉交通違規,實在是很遺憾! 影片中可以看到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 在影片長度00:15,NEY-1899從左側車道超越我的車到前方之後,就忽然慢下來,還切換到右側車道擋到我前方,因此我也慢下來避免撞上。 接下來NEY-1899就在兩個車道間左右慢慢飄移,阻礙交通,此時不時有其他機車也都要從左側車道通過,都要慢下來避免碰撞,在下雨天視線不良又路滑的情況下實在是險象環生! 因為左側車道一直有後車過來,因此我也不便切換到左側繞過去繼續前行,就只能跟著慢下來保持距離。 接下來影片長度00:50時,NEY-1899更直接在車流來往的狹窄機車專用道上停下來,轉頭要跟我說什麼,我以為是他車故障所以騎慢要我幫忙、還是要提醒我後車燈壞掉什麼的,結果靠近聽才知道他在指責我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 真的是莫名其妙,所以我在此附上影片證明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前行了好一段路,不知道是在說我變換車道什麼鬼? 更何況我就算沒打方向燈,有比NEY-1899你這樣放慢速度阻礙交通、直接擋在路上造成公共危險還嚴重嗎? 要不是我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沒辦法作為舉證,早就檢舉NEY-1899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妨礙自由罪、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以把他關個五年有期徒刑了!
因為運動心理學而發起的旅行,來自體育大學的五個年輕人。 心理學的作業我們要做突破,於是我們就組團發起了環島行動,自由行騎車環島,這次對於我們是一個挑戰,曾經沒有做過的事,對於未來都沒有底的問題。或許旅行一次可以收穫到甚麼,讓自己的心境轉緩一下。聽人家都說要做自己那麼就讓自己昇華一次。 簡單的說這次的心得 安迪說:一路上遇到了太多太多,從第一件事情說起,就是導航的帶領,真的只能當參考用,對於路況其實更新的速度也沒那麼的快,越偏僻的地方越是如此。第二件事,其實對於騎車這件事,越來越沒安全感,為甚麼這麼說,每個地方都有三寶,不管是沒戴安全帽,或是闖紅燈的,都有很多,所以騎車很可怕。最後總結,在每一次的挑戰面前,竭盡自己的能力,照顧好自己,才是最重要,很感謝藉此機會讓我看到突破的意義,關於旅行上的見聞我算是增加了不少。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影片聲明! 影片中任何畫面都禁止檢舉使用 且影片中 (車輛錶速異常 / 影片畫面有經過後製剪輯 / 娛樂之用) 謝謝配合! 請勿靠么^^ ================================ 久違的跑山,簡易的剪輯 這次三台XMAX去兜風~ 途經陽投+陽金 一起跑山還是比較有樂趣啦!! / 想說快樂的晨跑不會有任何問題 結果遇到一堆DN腳踏車,當路霸是當習慣了? 其實回程也看到不少腳踏車都闖紅燈,無牌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這觀感不好,連個互相尊重使用山路都不會 真的很白目阿XD / 影片做個紀錄跑跑山 。 音樂: 下方 ===================== GoPro8 Black 2.7K 60p Superview ===================== 如果有什麼建議都可以在下方留言 ^^ (如內容有問題,請通知留言,我將會盡速處裡) ==================================================== 個人談: 速度快不代表就不安全,技術與觀念是否到位,這才是核心。 不熟的路就慢,熟了的路就磨經驗,熟透了的路還是保留三分實力。 最速沒有獎品,跟著自己的節奏跑就好! #最後_了解車輛的實力,切勿超過車輛的極限。
好心沒好報!12月8日下午,廣東東莞一位計程車司機載到一家四口,其中有一個剛剛幾個月大的小嬰兒。路途中嬰兒突然昏迷。家長連忙要求司機開往醫院,司機看情況緊急,連闖了3個紅燈。事後司機因為違規被開罰單,連駕照都差點被吊銷,他希望嬰兒家長為自己作證向警方申訴,沒想到家屬卻拒絕了,甚至說:「你闖紅燈跟我沒關係!」 ▼這位計程車司機表示,當時距離醫院有點遠,路上車流量也很多,因為事態緊急,所以他加快速度,連闖了3個紅燈,最終在7分鐘內將嬰兒送到醫院。因為這次違規,司機需要繳納600元人民幣(約2500元新台幣),並被吊銷駕照重考。他向警方說明當天的情況,警方告知他,只要提供醫院和嬰兒家屬的相關證明就能消除紀錄。 ▼司機聯絡上嬰兒家長後,對方竟然拒絕幫忙作證,甚至說:「你闖紅燈跟我沒關係,誰叫你闖的去找誰,剩下要怎麼搞我就不管了!」司機再撥電話過去,對方卻直接拒接。 ▼最後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和醫院證明,證實這名司機確實是因為救人才闖紅燈,所以取消了他的所有處罰。 //www.youtube.com/embed/RbTjiDoblac?rel=0&cc_load_policy=1 計程車司機表示,雖然嬰兒家長的做法讓他很心寒,但因為救了嬰兒還是覺得很值得。以後如果遇到類似的事,他還會幫忙。網友們看到後紛紛表示這家長實在太缺德,也祝福司機好心會有好報。只是單純幫司機作證而已,家屬竟拒絕出面,這未免太不懂感恩了!
女人開車... 真正的甩尾 ! 翻覆的大卡車,可怕 ! Horrible Drivers Of 2020 Insane Car Crash Compilation Car Crash & Road Rage 最新車禍現場+路怒症合集 This compilation created for the educational purposes - watch and learn from the mistakes of others. Thank You For Watching - be careful on the road. All credits to the original clip owners. If you want a clip in a certain video to be taken down please contact us at: abletonpower@gmail.com #hypercarcrashcompilation #Dashcam Lessons #Car Crash & Road Rage #supercarcrashcompilation #carfailsandwins #自摔 #速度與激情 #尬車 #倒楣駕駛 #女人開車 #碰瓷 #闖紅燈 #違規 #行人違規 #酒駕 #危險駕駛 #硬插 #行車紀錄器 #密錄器 #老人騎車 #三寶 #頭文字D #翻車 #甩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