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違規 - 馬路三寶
各種 計程車違規 的三寶行為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民族路口,昨晚10點半左右發生嚴重車禍,1輛休旅車擦撞擦撞計程車後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倒3個路人、1輛待轉區機車、10輛路旁停放機車,包括路人、騎士、司機共6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經查,該路口有多時向燈號管制,47歲張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未等左轉燈亮即違規從三民路直接左轉民族路往仁愛國小方向前進,造成對向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沿三民路直行外側車道的白色休旅車,因被路口內側車道1輛停等燈號準備左轉的車輛擋住視線,閃避不及撞上。 2輛汽車擦撞之後,計程車停在路中央,休旅車則失控衝向路旁,先撞倒1輛由40歲羅姓男子停在路口待轉的機車,接著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到柱子才停下,過程中撞傷許姓、林姓、陳姓路人、以及10輛路旁停放機車,現場一片狼藉,路過民眾嚇到趕緊報案。 救護車先將3名受傷路人送醫,接著休旅車陳姓駕駛因手掌疼痛、待轉機車羅姓騎士肩膀疼痛、計程車張姓司機也自稱嚇到心臟不舒服,消防局再加派救護車,總共6人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調查,2名汽車駕駛均無飲酒,主要肇因是計程車違規未依燈號轉彎,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鑑識調查釐清。
#逆向行駛 #危險駕駛 #跨越雙黃線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 時間:2022年04月13日 晚上20點11分57秒 地點:830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101巷與黃埔路口處 違規車號: MZU-6992(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危險駕駛) BJJ-2300(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危險駕駛) 事因: 行駛黃埔路,見騎士雙載,有打左轉方向燈,就一路向左, 並跨越雙黃線,持續逆向行駛在黃埔路上, 後方汽車可能覺得機車太慢,開始跨越雙黃線, 車輛開在雙黃線上行駛,且車速越開越快, 結果前方有計程車違規迴轉, 跨越雙黃線的汽車急踩煞車,差點撞上! 且又往左偏,逆向,再度跨越雙黃線, 把車輛開在雙黃線上行駛, 影片含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鄭姓計程車司機4年前在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使公車被迫只能併排停靠讓乘客下車,導致胡姓女大生騎機車載余姓女大生閃避該處時,不慎被大貨車擦撞,余女頭部被車輪輾過當場身亡。鄭一審獲判無罪,但二審認為鄭違規和余女的死亡有因果關係,逆轉依過失致死罪改判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鄭姓運將2017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貪圖方便,把計程車違規停在公車停靠區,造成公車無法駛入停靠區,只能併排停在計程車左側,開門讓乘客下車,外側車道被計程車、公車完全阻擋。 胡女當時騎機車載余姓閨密行經該處,見外側車道被阻擋,只能向左駛入內側車道,未料和後方大貨車車頭擦撞,胡女、余女人車倒地,而余女頭部被捲入貨車右後車輪,當場死亡。 胡女、鄭男事後均被檢方起訴;鄭男一審獲判無罪,案件上訴,高院二審認為,計程車、公車除占據外側車道外,連內側車道都被占據5分之1至4分之1,可供車輛通行空間變少,機車閃避變換車道,導致機車、貨車發生擦撞,足認定鄭違停和余女死亡間有因果關係。 二審判決指出,一審未詳查即認定鄭的違規和余女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就判鄭無罪,有所違誤,而鄭曾因過失傷害案件被判刑,仍在緩刑期間,卻未心生警惕、遵守交通規則,仍違規停放計程車釀成事故,至今否認犯行,也未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毫無悔意,改判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公車停靠區示意圖。圖與本案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