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 馬路三寶
各種 臉書 的三寶行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機車騎士2日晚間18時許,行經林口三井OUTLET時,見到一部警用巡邏車行駛期間未開啟後照鏡,且對巡邏車未禮讓行人及車窗隔熱紙過黑表達質疑,機車騎士事後將行車影像上傳臉書的重機車友社團,引發網友討論。 轄區林口警分局獲悉後指出,該車確實為林口警分局警用車輛,員警係執行勤務期間,因該車輛後照鏡為手動開啟,與較新車款發動後會自動開啟不一樣,員警一時疏忽未開啟,將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製單舉發,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同時提醒員警行車前務必檢視及熟悉車輛各項裝備及操作。 林口警分局說,另未禮讓行人部分,警方檢視民眾行車影像及巡邏車行車記錄器,員警皆有停等禮讓,並與行人保持安全距離,尚無違規;隔熱紙部分則是因員警行車時阻絕陽光照射需求所加裝,加裝之隔熱紙皆符合規定。 林口警分局表示,有關員警違規部分,除依規定製單舉發,未來也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提醒員警行車前注意檢視及熟悉車輛各項裝備及操作,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人行道僅供行人通行,不能騎乘機車,但還是有不少民眾貪圖一時方便,在人行道上違規行駛。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PO出一段影片,11月4日傍晚,在宜蘭校舍路上黎明國小前,一輛機車逆向騎上人行道,當時天色昏暗,騎士邊騎車,還轉頭看了一下旁邊,沒想到回神時來不及反應,結果一頭撞上一根椰子樹幹。 網友看完影片,以為騎士撞到電線桿,紛紛幽默留言:「絕對是A柱的問題」、「穿越時空失敗」、「然後就跟電線桿交換靈魂了嗎?」、「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電線桿」、「是鬼遮眼嗎?」、「電線桿:我始終是KO排行榜上第一名」;後來有當地網友指正:「這是在黎明國小前的椰子樹」!
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近日有一段影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網友指出在彰化伸港靠近菜市場的一個路口,影片中右邊有一輛車停在路口,左邊另一輛車又擋道,導致行車中的一名駕駛被卡在路中過不去,忍不住飆國罵。一會兒之後,好不容易左邊的黑車終於後退,被卡路的駕駛可以前進了,沒想到對面又駛來另外2輛車,2車都逆向擋道;只聽見被卡路的駕駛頻頻喊「瞎」,最後乾脆說「我也不要動了」。 網友看完影片之後紛紛留言大虧現場狀況:「一個路口,所有違規一次滿足」、「一台違停,直接造成大亂鬥」、「好強大的三寶村!違停+逆向,跟喝水一樣」、「好隨性啊!」、「乾脆把地上的線塗掉,大家開得更自在」、「以車會友的車聚嗎?」、「一擋還有一擋擋,擋到最高點!」、「我還以為是什麼遊戲在闖關...」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41巷口5日12時55分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及交通違規案,有自稱公車司機之民眾於臉書「爆料公社」貼文表示,於上述時、地遭汽車駕駛違規逆向超車,復將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上後未戴口罩下車,疑似對貼文者叫囂及口出三字經等情,並上傳無時間紀錄之影片亦表示拒絕受訪。但汐止警分局所轄社后派出查察,迄今尚無接獲報案及交通違規檢舉。 社后所副所長管昱傑說明指出,5日民眾於網路貼文表示,因行車糾紛衍生對方駕駛違規將汽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後下車叫囂情形,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於行為終了日起七日內檢舉。 汐止警分局再次呼籲用路人,為避免因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發生,請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高雄一名女騎士在臉書PO文指出,騎車行經旗楠公路上時,遭一名駕駛白色轎車的男子逼車,轎車駕駛不滿騎士沒騎「機車道」,騎士反駁這是混合車道,機車可以行駛。雙方就在路上拉開嗓門互嗆,林女決定PO網徵求行車記錄器,不排除提告。 畫面中可以看到駕駛休旅車的男子大喊:「機車道在外面啦!這裡是汽車道!汽車道在外面懂不懂啦!」林女回嗆:「你不是要來逼我車嗎,你不是要撞我嗎來啊!這裡有寫禁行機車嗎?」,雙方就在路上你一言我一句後,林女又說:「要不要叫警察!」,男子當下也回:「叫警察沒關係啊!來,停在路邊叫警察!」 轄區警方表示,接獲報案後到現場了解,雙方各執一詞,警方表示,該路段為混合車道,未發現雙方有違規行為,也表示如果騎士提告,警局將依規定受理。 網友也紛紛留言,「「會講汽車道這種自創名詞的你還指望他能跟正常人一樣?」、「什麼叫汽車道,駕照怎麼來的啊!只有快車道和慢車道,先搞清楚再來爭吧!」、「他激動成這樣居然沒爆血管?真是都市傳說啊!」。
行車還是要隨時留意周遭路況與狀況,因為危險總在不經意間發生。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最近有一段影片,引發網友兩極意見與熱烈討論。有2名騎士在停等紅燈時,討論行車路線,沒想到其中1名騎士話才說到一半,就被一輛計程車從後面猛烈一撞,重大撞擊力道,讓這名騎士當場噴飛、倒地不醒,也讓他的騎士友人驚嚇、憤怒。 網友看完影片後,紛紛留言表示:「騎士傻眼,朋友講話講到一半飛走...」、「這算誰的錯?」、「還搞不清楚嗎?小黃司機是三寶隊的保齡球手」、「邊聽電話邊開車,實在很可惡!」、「機車停在快車道,要怪誰?」、「三線以上道路,白牌重機是禁行內車道」、「這就是為什麼我停紅燈,還是會持續盯著後視鏡」、「人沒事比較重要」。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本案係民眾在八卦村行車紀錄器臉書社團po網,有關110年1月25日7時32分,在屏東縣里港鄉里嶺大橋西向17公里處之某砂石車與某機車之行進間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經警方檢視影片及實地勘查,雙方皆行駛於外快車道往高雄方向直行,惟砂石車司機從後方超車,與前方機車騎士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針對此疑似違規超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對此,本分局將依相關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車輛,通知雙方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告發。 另針對本轄台22線里嶺大橋所發生交通事故統計109全年度為13件,其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距為肇事主因,另本分局針對砂石車各項違規部分,統計109年全年度共取締1446件。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應隨時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發生視線死角,造成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危險,另呼籲砂石車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並減速慢行,共同營造友善之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