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 - 馬路三寶
各種 檢舉魔人 的三寶行為
『壹電視』外送界正義魔人狂檢舉同業違規爆互毆 感謝記者陳亭汝採訪報導 新北市中和發生外送員打架事件,還是熊貓打熊貓,網內互打,原來有一名外送員,看到另一名外送員沒有帶保溫箱,上前勸導甚至要拍照檢舉,結果雙方起了口角,就在店家前面大打出手,嚇壞經過民眾還有不少顧客。 騎樓上只見兩名外送員吵得不可開交下一秒身穿黑色背心的呂姓外送員 出手就往對方頭上猛k了一下白色安全帽的林男,也不甘示弱脫下安全帽 回手反擊雙方當街發生扭打衝突,只是怎麼突然吵了起來,原來是因為呂姓外送員不滿同業未依規定配戴保溫箱,憤而拍照檢舉才會釀起這起衝突,不過熟知內情的人爆料這名呂姓外送員是眾人皆知的檢舉魔人。 外送任職近2年常常發現同事缺失就用挑釁的口吻糾正,甚至直接向公司檢舉 換個地方同樣是外送員糾紛這是發生在新北市三重雙方因為停車問題引爆互毆衝突只是最近類似事件頻傳對於民眾及外送員可以怎麼自保? 律師 劉韋廷:我們建議外送員是可以自己攜帶 像是行車記錄器這樣的設備不管是在行經間可以防免車禍留下紀錄或者是跟其他外送員或是消費者之間如果產生口角衝突的話是可以做蒐證保存證據的動作。 無論如何動手就是不對工作之虞火氣可別這麼大警方事後都依規定處理。 #壹電視 #劉韋廷 #熊貓外送 https://youtu.be/dWHxuLYGDeM
沒事情時罵檢舉達人,有事情時跪求行車紀錄 地點: 內壢莊敬路和富村街交叉口 我想先說的是,我自己也不是聖人 也有被檢舉或違規被開紅單過 確實心情會很不開心,但還是會乖乖繳罰單 但也代表自己確實違規了才會被罰 今天會檢舉違規就是因為我朋友前陣子在這邊被人撞 當時兩邊違規紅線停滿了汽車,所以我才有想檢舉的念頭 今天這位大哥自己違規在先,卻是指責甚至罵我 老實說我檢舉次數,不超過10次,卻被說檢舉達人 況且我不是無理的檢舉,也告知他我為什麼會檢舉他們 我不怕被別人知道我會檢舉人,因為我認為不能姑息養奸 就是有很多人貪圖一時方便,造成別人困擾甚至受傷 覺得自己沒錯,反過來認為是別人的錯,不甘他們的事 既然這位大哥說他一定會放上網路,那我覺得我必須讓大家看清楚事實 畢竟這位大哥完全不提他違規停車的事實,只是一昧地斥責我 影片中的大哥跟老婆違規停車 他的車和巷子出來左右兩側都是違停 我經過拍照後打算回去檢舉他們違停 我站在旁邊等朋友過了五分鐘他老婆走到我旁邊 ※以下是我跟他們影片前的對話※ 問我為什麼拍照檢舉我說因為你們違規 她回我:我們只是臨停方便一下,而且我人在車上 我:你們臨停已經超過五分鐘,而且已經熄火,這樣算臨停嗎 我:這邊車流量這麼大,你們違停的位置還是轉彎處 我:你知道這邊有發生過幾次車禍嗎 她:發生車禍有時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乾我們什麼事 我:那為什麼你們停的地方要畫紅線,你看旁邊裡面那邊是白線 我:我住旁邊而已每次都看到轉彎處違停的車擋道 我:妨礙別人交通還有行人都要繞過你們的車 這時候她老公從對面買完八方雲集過來了 她趕快跟她老公說我拍照要檢舉他們 這位大哥就開始用很不客氣的語氣來指責我 就開始拿手機錄影,所以我也開始錄他 其他大家看影片就知道了 我自己也覺得蠻傻眼的所以情緒也上了 影片中他完全不承認他違規停車 也覺得自己沒錯 一直不斷的指責我 我也沒辦法跟他溝通 所以我就離開了 心情覺得蠻不開心的 (影片中我有點激動,而且用言語攻擊他沒戴口罩,臨時停車定義是未滿3分鐘, 說太快說自己不會違規,我是打算說我不會在這邊違規停車,這邊跟大家澄清一下,謝謝)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0項臨時停車定義: 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彰化市葉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 1 號中山高台中路段,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的車距,遭「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4 張罰單罰鍰共 1 萬 2000 元,一口氣收到 4 張罰單,葉男看了傻眼,直呼警方缺業績、搶錢搶過頭,他將申訴釐清事實。 1次同時接到 4 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鍰 1 萬 2000 元,當事人自我調侃用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還賠不夠。(圖當事人提供)(記者張聰秋攝) 葉男向媒體投訴指出,4 張罰單各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上午 7 點 52 分到 55 分間,發生地段都在國道 1 號北向 179.7 公裡到 174.4 公裡間,第 1 張是 52 分在 179.7 公裡被開出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第 2 張到第 4 張都在 55 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 175 公裡、174.8 公裡、174.4 公裡,也就是說 5.3 公裡的距離連開 4 張罰單。 葉男說,4 張罰單 1 萬 2000 元,用公裡數換算等於 1 公裡「通行費」索價 2200 多元,太不合情理,他接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而受罰,但無法認同一罪多罰,1 萬 2000 元罰鍰用目前政府發放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都不夠賠啊!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現有法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執行,認定上採取不同多次的不同行為裁罰,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依次數開罰,申訴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接獲申訴照樣會受理,並逐一釐清違規和裁罰的依據。 對同一時間連開多張罰單,多數民眾覺得離譜,直覺刁難又擾民,但也有民眾認為,駕駛人違規行為好比「蛇行」開車,不打方向燈還沒安全車距,嚴重侵犯後方車輛的行駛路權,連續罰是提醒駕駛人別再「蛇行」上路,害人又害己。
您不可不知的交通、交通正能量、小心檢舉逹人在您身邊 一般人只要看到紅燈就習慣右轉,習慣滑行到班馬線上或是前方代轉區處,習慣看到有車洞就鑽,就連躲太陽也都會犯規,這都有可能會成為檢舉逹人的口袋名單,小編整理了一些常犯的交通違規影片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多多分享,不要接到紅單就會口袋失血喔,錢不好賺要守好,命一條更保貴要小心。 紅線停車萬萬不可,多走幾步路可以幫荷包省下不好錢,并排停車一定是不行必檢舉,人行道上也不能停必罰,現在的交通有了(正義魔人)希望用路人能多遵守交通規格也可以讓荷包不會在大失血了。 大家都以為『一照(駕照)在手、暢行無阻』,都不知道這樣的方式是違規的,小編我會上傳一些道路使用上一些基本認知,加深用路人對於交通法則及減少不必要的交通罰款,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則,不要怪檢舉魔人的存在,只要大家守法正義魔人就會消失了。 @有任何想告知的朋友可以把照片或影片傳給小編,小編會編輯好上架至粉絲團社團及Youtube 分享官方LINE:@057umpvg 官方粉絲團:交通譯言堂 官方社團:交通譯言堂 youtube:交通譯言堂 #請加入追蹤,訂閱、分享、開啟小鈴噹 #不定時分享交通您以為沒有違法的事 #小心檢舉魔人就在您身邊
您不可不知的交通、交通正能量、並排停車該罰 這支影片不是要檢舉是要告戒用路人不要為了方便並排停車,這樣很容易發生危險,而且可會吃上罰單 大家都以為『一照(駕照)在手、暢行無阻』,都不知道這樣的方式是違規的,小編我會上傳一些道路使用上一些基本認知,加深用路人對於交通法則及減少不必要的交通罰款,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則,不要怪檢舉魔人的存在,只要大家守法正義魔人就會消失了。 @有任何想告知的朋友可以把照片或影片傳給小編,小編會編輯好上架至粉絲團社團及Youtube 分享官方LINE:@057umpvg 官方粉絲團:交通譯言堂 官方社團:交通譯言堂 youtube:交通譯言堂 #請加入追蹤,訂閱、分享、開啟小鈴噹 #不定時分享交通您以為沒有違法的事 #小心檢舉魔人就在您身邊
簡介:何謂檢舉達人與檢舉魔人?台灣目前的交通案件檢舉數量有多少?目前有大量交通違規案件氾濫,民眾之檢舉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協助政府檢舉不法vs.製造社會問題?是否真的有解決問題?可能產生的問題有那些?微罪不罰問題如何突破,是否又應該修法呢? 李振光警官帶您更全面了解檢舉達人的功與過! 相關資料: 一、檢舉心態 【正面】:1.正義感 【負面】:1.報復性、2.被逼車、3.氣警察、4.忌妒人、5.違停擋路、6.龜速擋車 7.獵人心態、8.爭排名氣、9.計程車搶生意、10.查證交通設施、11.冤枉被檢舉人申訴、行政訴訟 二、近3年全國檢舉件數: 106年291萬9,281件 107年317萬452件 108年391萬4,742件 三、近3年警察機關針對檢舉交通違規舉發件數(舉發率): 106年舉發204萬9,431件(舉發率70.20%) 107年舉發234萬8,095件(舉發率74.06%) 108年舉發299萬7,188件(舉發率76.56%) 四、近3年警察機關受理檢舉案,經審查不予舉發案件: 106年86萬9,850件 107年82萬2,357件 108年91萬7,554件 五、臺北市繪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說明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 (1) 法定禁停範圍→繪設紅線(交岔路口10公尺、消防栓等) (2) 其餘部分→繪設黃線(可臨停) 2.針對主要幹道部分: (1) 104年:紅線每隔100~150公尺改黃線 (2) 107年:主要道路離峰時段開放臨停 3.針對鄰里巷弄:鄰里交通環境改善執行計畫 (1) 標線型人行道劃設、(2) 禁停紅黃線標線調整、(3) 汽機車格位規劃、(4) 機車退出騎樓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隨著手機、行車記錄器越來越普及,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檢舉魔人」,他們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拍照檢舉,不僅造成民眾的困擾,就連執法機關也因為查證困難而頭疼不已。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為了改善這個狀況,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自2019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希望能解決浮濫檢舉的狀況,同時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在現行規定中有許多小違規經警方勸導後可免罰,警方也希望在小違規上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不過民眾踴躍檢舉導致警方失去了勸導的空間,不僅讓檢舉凌駕警方執法權之上,也造成了民怨不斷。根據...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隨著手機、行車記錄器越來越普及,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檢舉魔人」,他們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拍照檢舉,不僅造成民眾的困擾,就連執法機關也因為查證困難而頭疼不已。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為了改善這個狀況,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自2019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希望能解決浮濫檢舉的狀況,同時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在現行規定中有許多小違規經警方勸導後可免罰,警方也希望在小違規上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不過民眾踴躍檢舉導致警方失去了勸導的空間,不僅讓檢舉凌駕警方執法權之上,也造成了民怨不...
同1張照片檢舉2次!檢舉魔人慘了!! -- 住在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日前將車輛違規停在中和區一處人行道上遭人檢舉,黃姓司機自認違規繳交罰款,但沒想到隔了10多天後,又收到同樣地點的違規罰單,繳交罰款後赫然發現2張照片竟然一模一樣,憤而向警局投訴。 警方表示,已確認民眾檢舉的照片是同一張,並退還先前民眾所繳交的600元罰鍰,將釐清照片來源,並通知檢舉的民眾到案說明。 ▲ 民眾收到的2張違規照片竟然一模一樣。 ▲ 黃姓運將9月收到的罰單。 ▲ 黃姓司機10月又再收到同一地點的罰單。 黃姓司機所屬的車行員工表示,車行收到警方逕舉罰單,轉向黃姓運將確認後繳交罰款,運將看了一下發現不對勁,這張在中和中正路291號前的違停...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隨著手機、行車記錄器越來越普及,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檢舉魔人」,他們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拍照檢舉,不僅造成民眾的困擾,就連執法機關也因為查證困難而頭疼不已。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為了改善這個狀況,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自2019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希望能解決浮濫檢舉的狀況,同時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在現行規定中有許多小違規經警方勸導後可免罰,警方也希望在小違規上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不過民眾踴躍檢舉導致警方失去了勸導的空間,不僅讓檢舉凌駕警方執法權之上,也造成了民怨不斷。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在1千多萬件的道路交通案件舉發件數中,民眾檢舉的數量就有275萬件,佔了總案件的1/4。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警政署也指出,有些檢舉
檢舉魔人不能再匿名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全網讚翻 隨著手機、行車記錄器越來越普及,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檢舉魔人」,他們不分青紅皂白的胡亂拍照檢舉,不僅造成民眾的困擾,就連執法機關也因為查證困難而頭疼不已。▼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為了改善這個狀況,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自2019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希望能解決浮濫檢舉的狀況,同時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在現行規定中有許多小違規經警方勸導後可免罰,警方也希望在小違規上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 源: https://www.fun01.cc/post/789494/
同1張照片檢舉2次!檢舉魔人慘了!! -- 住在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日前將車輛違規停在中和區一處人行道上遭人檢舉,黃姓司機自認違規繳交罰款,但沒想到隔了10多天後,又收到同樣地點的違規罰單,繳交罰款後赫然發現2張照片竟然一模一樣,憤而向警局投訴。 警方表示,已確認民眾檢舉的照片是同一張,並退還先前民眾所繳交的600元罰鍰,將釐清照片來源,並通知檢舉的民眾到案說明。 ▲ 民眾收到的2張違規照片竟然一模一樣。 ▲ 黃姓運將9月收到的罰單。 ▲ 黃姓司機10月又再收到同一地點的罰單。 黃姓司機所屬的車行員工表示,車行收到警方逕舉罰單,轉向黃姓運將確認後繳交罰款,運將看了一下發現不對勁,這張在中和中正路291號前的違停...
檢舉魔人台東出沒!1個月檢舉百件還耍賤招 檢舉魔人台東出沒!1個月檢舉百件還耍賤招 台東近來有檢舉魔人出現,黃姓民眾表示,檢舉魔人刻意在車道上慢慢開,等超車後再截圖檢舉,身邊10位友人都收到罰單,有人還收到2張,真的很無奈。台東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確實這個月有收到同一檢舉人共約百件違規超車檢舉案,因為有違規事證因此警方只能依法開罰。 黃姓民眾表示,因為工作關係每天上午要從台東市開車到縱谷上班,但在上午7時許都會在路上遇到時速約30、40公里的烏龜車,因此有越過雙黃線超車的情況,收到罰單無話可說,但實在無法理解檢舉民眾的目的為何?他說,檢舉魔人都刻意等一段時間後才檢舉,回溯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已經覆寫,之後不曉得還有多少張罰單會送上門,大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