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 - 馬路三寶

各種 報案 的三寶行為

2020 臺灣史上最沒水準汽車駕駛,在合歡山違規停車擋出入引起網友公憤

原始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bB0Zzle5c 【扯!山友爬百岳違停合歡山 被擋車主苦等2天氣炸下山】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726002074-260402 有民眾爬百岳,將自小客車停在登山口,且擋住其他車輛,被擋住的車主發現無法移車十分氣惱,報警後更得知要第二天才能移車,令人傻眼。警方開出罰單呼籲民眾自愛。 攀登奇萊山、小奇萊山步道的登山口在合歡山的滑雪山莊旁,一旁設有12格停車位,近來因登山人潮暴增,車位供不應求,但昨天竟然有3輛自小客車直接停在停車格後方,擋住3輛車。 被擋的車主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奇萊稜線山屋回到登山口停車場,準備開車時卻被其他車輛於後方擋住,於是請警察聯絡,結果車主去爬奇萊山,第二天才會下山來開走。 網友看到貼文紛紛撻伐,認為「自私沒有極限」、「超沒公德心」、「素質太差」、「跟對方要求損失,造成需要過夜跟工作損失,或是計程車來回的費用」。 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今天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罰新台幣600到1200元罰鍰。接獲報案後也已立即聯繫到擋車的3輛車主,今天會下山移車。 新城分局指出,中橫最近人、車潮比往年同期暴增1倍以上,交通易壅塞,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車主切勿將車輛停放在轉彎處及狹窄的雙邊車道,或違規停車。

2020 開車手持香菸微罪?未繫安全帶

台南市交通違規檢舉平台 https://www.tnpd.gov.tw/TrafficMailb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改裝車檢舉驗車) 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 簡訊報案:(聽語障入士適用)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 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 各區含國道檢舉用(流程簡化) https://fixtw.co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注意事項: 1.檢舉實名制 2.影,相片 需有顯示拍攝時間 3.我再想想... 建議app: 1.時間相機 2.datestamper(坎入相片時間) 3.110視訊報案 4.OPEN台南1999 交通安全推廣,違規條款交流 #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違規 #檢舉教學 #檢舉要素 #行車手持香菸 #未繫安全帶 #行車記錄器死角 #交通安全宣導

2019 案件3

逼車 恐嚇 妨礙自由 強制罪 交通違規檢舉 已報案 起訴

2018 車主被套牌三年違章上百條!年年審車想跳樓 網友:太可怕了!

请观看我的频道更新消息。 订阅我: https://lihi.cc/wJn8Q 隨著現在車輛的不斷增多,在很多一線城市里面想要有個車牌號簡直比買車還困難,這就滋生出了很多的套牌車輛,套牌車就是利用其他車主的車牌,然后自己開車,不管是怎么違章都不會算到自己頭上,都會算到這個車主的頭上,這樣子套牌的車主就可以為所欲為。 前段時間就有一位車主說他收到了一條異地的違章短信,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收到這樣子的異地違章短信了,這位車主表示,從他購車到現在就收到過這樣子的短信上百條,違章所扣得分已經超過了200分,每年一到年檢就特別頭疼,需要與當地的交警進行溝通之后并且清理了這些違章記錄才能進行正常的年檢。 其實這位車主也并不是沒有報案,這位車主發現自己的車被套牌的時候就已經報案了,可是發現套牌的車輛和自己的車輛型號是一模一樣的,已經過去了五年,交警也一直沒有抓獲,由于車型都是一樣的,就給交警的追捕增加了更大的難度。 雖然我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套牌是要付法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車輛和車牌,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即使是有這樣子的明文規定,還是有很多的套牌車輛的出現。如果我們的車輛被套牌了我們需要怎么做呢? 如果我們收到了與我們車輛行駛不符的違章的話,我們就要注意了,在接下來的行車過程中就要多收集證據,這些證據可以是行車記錄儀,可以是過路費的小票,也可以是停車費小票和住宿的小票。這些東西看著不起眼,有的時候關鍵時候還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對此你有什么看法?與大家交流分享一下!

2018 小黃超車不成狂按喇叭 竟還拿鐵條恫嚇

小黃超車不成狂按喇叭 竟還拿鐵條恫嚇 1名網友在臉書《黑色豪門企業》粉絲頁上指出,昨午約4時許,他的姊姊帶著就讀大班的兒子一家人「三貼」騎車,行經中山北路一段附近時,突有一部計程車疑似要超車卻超不過去,對他們狂按喇叭,之後小黃司機便搖下車窗狂飆髒話,甚至還拿出鐵條作勢打人,行徑囂張。不過轄區警方表示並未接獲報案,將確認畫面後再了解事發經過。 該名網友指稱,小黃司機下車時手上還拿鐵條,數度舉起,讓姊姊他們一家人都嚇壞了,車上大班的男童還...

2018 運將以為被通緝 見警踩油門落跑 白挨4張罰單

苗栗縣一名呂姓計程車司機,自以為因案遭通緝,停車休息見巡邏警網盤查,起初佯裝配合卻猛踩油門揚長而去,連闖4處紅燈,最後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並未被通緝,因心虛闖紅燈和危險駕駛,被警方當場開了4張罰單,一場烏龍讓他荷包失血7000元。苗栗警分局4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指苗栗市國華路450巷空地,有輛計程車停放許久且引擎持續發動,覺得可疑,北苗派出所立即派遣巡邏網前往處理。警方上前盤查時,呂姓駕駛聲稱是在車上休息,然於查驗身分時,呂男竟突然猛踩油門加速駛離,警方即開啟警示燈及鳴警報器尾隨在後,同時通報線上警力協助攔查。

2018 這是史上最掉漆的車禍,連警察都馬上來處理這車禍

看更多影片請至本頻道清單 : https://goo.gl/w5ksfb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影片說明: 在一巷口,影片車主打算右轉,卻遇到一輛白色休旅車也不是要停車也不是要轉彎更不是故障,就這樣走走停停的,影片車主反應不及撞上了白色休旅車,休旅車車主下車後,怪影片車主為何會撞上,查看被撞情況後,只掉了一點漆,但休旅車車主相當不悅產生糾紛,影片車主只好打電話報警處理,神奇的是電話還沒講完,警察就出現處理了這史上最掉漆的車禍。 三寶TV提醒您: 若要停車請靠邊, 若要轉彎請打開方向燈 若是故障請打開雙黃警示燈。 影片來源: YOUTUBE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三寶TV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找尋跟剪輯、製作影片 主要是搜集 行車記錄器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三寶行為的影片 影片不分新舊,但影片主要會以 陳述事實、成語、心中OS或搞笑旁白的方式來呈現! 如果你認同,歡迎您免費訂閱及留言討論,若您不認同,再此跟你說聲抱歉! 但為了保護當事人(車牌號碼),本頻道的影片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才會上傳 三寶TV的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觀看本頻道的朋友,留言時請以討論三寶行為為主, 並能尊重他人觀點,請勿人身言語攻擊,謝謝! 若想提供三寶影片以及有任何問題,歡迎請來信告知!感謝。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重機騎士快速道上砸轎車 駕駛怒po影片被酸爆

二輪、四輪又掀戰!一名汽車駕駛昨天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前天晚上開車行駛在台65線快速道路,結果被一名紅牌重機騎士惡意攻擊毀損後視鏡,但網友看了駕駛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後,反酸駕駛後視鏡根本「選備」沒在用,難怪會引發騎士怒火。 駕駛表示,自己原本一路行駛在外線道,因為前車太慢,打算變換車道,結果打了快30秒鐘的方向燈,卻被重機騎士一路刻意併行,後來自己減速切到騎士後方,再閃燈才讓騎士讓路,結果竟然被騎士惡意攻擊毀損後視鏡,「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並表示自己已經報案。 但網友看了行車記錄器影片,發現駕駛變換車道時緊貼重機,完全沒保持安全距離,差點就釀成車禍,而且原本在外線道時跟在轎車後方不敢閃燈,一到重機後方就閃燈要人家讓路,根本就是自己有問題。 網友們紛紛痛批「你切換車道有沒有把重機當作一台車來看?這樣硬切人家當然不爽,換做是你你會開心嗎?」、「反正也是你不會用的東西,幫你敲掉而已」、「看來你頂到人家後輪了,頂完了又爆閃人家」、「沒用到載著耗油又增加風阻,不用謝了」、「逼車在先剛好而已」。

LGA-2680 2017 【LGA-2680】備份 Gavin Chang  衝撞重機 被反敲後照鏡

車牌LGA-2680 重機騎士惡意毀損後照鏡 時間2017/10/09 22:15左右   影片第一段是我上65高速道路,土城端往五股方 向,第二段則是事發的影片,為了事情的始末我將兩 段影片,皆無修改一併PO上網。   我從上到快速道路後一直行駛到外線道,直到第 二段影片黑色RAV4慢速行駛在我前方時速(60~70左 右),我欲超車,影片時間1分25秒我就開始打方 向燈,但你一直刻意與我併行行駛,到1分45秒我 再次打方向燈,方向燈打了快30秒你還是刻意併行, 所以我減速切到你後方,但你刻意慢行,直到我閃你燈, 你才加速切到最外線,並在2分32秒時損毀我後照鏡, 且加速逃逸,沿路不打燈從最外線切到最內線,再從最 外線切到內線,逃逸無蹤。   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 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如果你覺得我影片不 公那請您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我已向新莊分局泰山分 駐所報案,LGA-2680車主請您前往說明,謝謝。

LGA-2680 2017 【LGA-2680】重機惡意毀損後照鏡 (備份影片)

Gavin Chang 2 小時 車牌LGA-2680 重機騎士惡意毀損後照鏡 時間2017/10/09 22:15左右   影片第一段是我上65高速道路,土城端往五股方 向,第二段則是事發的影片,為了事情的始末我將兩 段影片,皆無修改一併PO上網。   我從上到快速道路後一直行駛到外線道,直到第 二段影片黑色RAV4慢速行駛在我前方時速(60~70左 右),我欲超車,影片時間1分25秒我就開始打方 向燈,但你一直刻意與我併行行駛,到1分45秒我 再次打方向燈,方向燈打了快30秒你還是刻意併行, 所以我減速切到你後方,但你刻意慢行,直到我閃你燈, 你才加速切到最外線,並在2分32秒時損毀我後照鏡, 且加速逃逸,沿路不打燈從最外線切到最內線,再從最 外線切到內線,逃逸無蹤。   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 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如果你覺得我影片不 公那請您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我已向新莊分局泰山分 駐所報案,LGA-2680車主請您前往說明,謝謝。

2017 《高雄》編號05078員警 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

10/2 下午3:24分左右 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 高雄人都知道 這條路敢併排的 要有一定功力(臉皮) 一台賓士打雙黃燈 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 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 下午3點24分報案110 說地址 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一台賓士併排停車 我人在現場 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 看著手機 亂晃 亂看 大約6分鐘後 編號05078員警 來了 就準備讓車主走 一張都不開 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 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 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 你來就放他走 我是報案人耶 民眾報案可以放走? 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 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 他說這不歸他管 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 只說車主在車上 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 我當下也不想跟 員警辯論了 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 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 敢那邊違停 警察來放走 還回應~對 我就是要放走 我的天呀 我實在無法接受 到底是我觀念有誤 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 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 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 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 我沒薪水 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 (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 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 (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 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 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 該編號05078員警 是否有圖利?職之嫌 並記過懲處 10/2 除了110 我還有打去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請查明原因並懲處 至今還沒有人 給我回應 請問是官官相護?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不相關人等 別在一旁消毒)※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酸民們 說我吃飽沒事幹 或是說我正義魔人~都可以~ 我就當那個罪人吧 因為只是酸民們 還沒遇到 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被違規車輛 害的車禍 綠燈直行被違規車 撞斷手 綠燈直行被不打方向燈的人撞斷腳 綠燈直行 被後方跨槽化線 雙黃線 雙白線 的廢物撞斷前後十字韌帶 外家開刀兩次休養半年 車禍沒錢賠 事發前 一張嘴 事發後 我沒錢 真多廢物 我的存在就是 見一個檢舉一個 我工作讓我見識很多 人自私的一面~ 再說一次沒違規 沒傷害 酸民們繼續活在自己自私的世界吧 違規一下當然不會死 因為死的是別人 因為你 和你家人 朋友都很健康 平安的活著 每參與一次車禍 我就更討厭違規者 我想是違規魔人不會懂的啦 每件車禍都經歷約1年 事情發生了 我有時間處理 但你們有嗎? 我手上還有四.五件還在訴訟中的!!! 每件車禍處理不是每件都這麼順利 但重點就是沒違規 沒傷害 這句話很簡單 但講幹話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啦 復健的痛苦 車禍的陰影 家人.愛人的負擔與擔心 違規達人 永遠不會懂 唯一方式用罰單教育 我也有朋友是警察 也有認識熱血的警察 請老鼠屎混薪水的警察 別抹滅那些認真執勤的警察 我在重申一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BMW男醉蔡漢璋闖四紅燈撞爛小黃 - 蘋果日報

BMW男醉闖4紅燈 撞爛小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912/37778496/ 【楊適吾、周昭平、楊適群╱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醉男昨晨駕駛BMW轎車,在市區以近兩百公里時速狂飆,連續闖四紅燈後撞上違規迴轉的計程車,造成運將重傷送醫。酒駕男肇事後耍賴不下車,警消拉出強制送醫,途中醉男竟又恐嚇救護人員。救護車只好停車請求支援,所幸警網趕抵上銬,醉男才頻頻哀求:「放我一條生路好不好?」 昨晨四時四十三分,蔡漢璋(二十九歲,公共危險前科)與友人小酌後,駕駛原價二百二十六萬、他以一百五十萬元購得的二手BMW420d轎車離開。蔡男出發後沿中華路狂飆,先闖過中華、中正路口紅燈,又繼續加速且不斷變換快、慢車道,沿途時速破百。 時速狂飆193公里 蔡男開到前鎮區中華、復興路口時不顧紅燈號誌,以一百八十公里時速穿越復興和忠勤兩路口,再往正勤路口途中,一度加速到一百九十三公里,一部違規迴轉的計程車從慢車道開出,蔡男閃避不及攔腰撞上。 竟作勢打救護員 計程車郭姓運將(六十七歲)被撞昏迷,顱內出血全身挫傷,緊急開刀搶救,昨中午清醒,現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蔡男見警消到場,死賴車內不下車,把腳伸出車外還關車門拒酒測。警方強行拉出送醫,蔡男還自稱叫「郭桂彬」。 送醫途中蔡男要求轉送高醫,並作勢打救護員,揚言跳車、搶救護車。兩名救護員被迫停車合力抓住蔡男,警網獲報趕抵將蔡男壓制上銬,蔡男才哀求警方:「放我一條生路好不好?」 車內還搜出本票 警方戒護蔡男送醫,抽血換算酒測值零點八四毫克,有額頭血腫、四肢擦傷,手腕三道手銬掙扎的撕裂傷。警方從BMW車內發現空白本票,研判從事借貸放款工作,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超速、闖紅燈也將開罰。 警方查出,被撞郭姓運將少校退伍,開計程車為業,上月中旬曾遇詐騙報案,警協助攔阻,郭險些遭騙五萬元,沒料一周後又報案說被騙十五萬積蓄,讓警印象深刻,豈料事隔半個多月再見郭,卻是遭醉男駕車撞上,險丟性命。

AHP-6828 2017 【AHP-6828】,惡意逼車

2017.5.31 PM21:35 車號AHP-6828黑色休旅車 違規行為:從76號快速道路往東行接近員林交流道前,在外側車道從後方逼近並連續閃大燈,有惡意逼車事實但因本人後方無架設行車紀錄器故無法舉證(本人當時已開超過最高速限90km/hr) 因內側車道當時也有車輛,本人無法左切讓車,但考量已接近交流道準備下去故不予理會,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並準備下交流道 下交流道後該輛黑色休旅車AHP-6828從後方超前,並在離前方紅燈路口前減速煞車,我當時是要右轉的所以也切換至外側車道,對方便在持續煞車至停止,並打開車門下車,本人不願意發生衝突立即左切閃過,至路口右轉後對方又追上來並做減速動作,我往內側車道切他就又切過來,我便減速至路邊停車報警 AHP-6828也減速靠邊,但未下車 停止一段時間後,於警方到場之前便離去 本人已提供該影片報案處理!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罰→處6千元到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再犯可沒入汽車 人渣!感謝你為國庫付出!

2017 躺著騎比較好上路回家?屁孩騎士違規 騎快速道路 還囂張挑釁

躺著騎比較舒服? 快速道路驚見屁孩騎士 危險駕駛!新北市五股一輛普通重型機車昨晚5時許違規騎上台64線快速道路,不僅沿途任意變換車道,灰衣騎士遭後車按喇叭提醒後,還疑似挑釁,躺臥在機車坐墊飆速騎乘,危險行為全被後方駕駛行車紀錄器拍下,網友忍不住痛罵:「躺著騎比較好上路回家?」、「直接請他喝孟婆湯啦!」。 蘆洲分局警方說,昨晚並未收到民眾報案有騎士違規上快速道路,如民眾將畫面提供給警方,警方將依法通知機車車主到案說明並製單。 警方表示,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依法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另外該輛機車疑似危險駕駛的行為,可能違反第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款。

2016 驚飆速運將自撞身亡 竟是為了閃避他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2016 惡少雙載闖紅燈亂切 被叭惱羞鋁棒敲打車窗

昨天晚間9時許,1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成功交流道時,遇到2名惡少雙載的機車闖紅燈,還亂切車道,他趕緊按喇叭示警,沒想到對方還惱羞成怒,持鋁棒敲打他的車窗,他拿手機拍下過程並提供給爆料公社公開影片,怒批「屁孩機車飄移,按一下喇叭,他就開始 拿鋁棒猛敲我車窗!」 陳男寫道「很多人說怎麼不撞他,說真的,我她X的真想撞他!但撞他之前,想想家人,我還是去警局報案!」其他網友看了以後說「白目的屁孩」、「現在的屁孩和三寶都這麼玻璃心,叭一下就碎滿地」「逞能後還用外套蓋車牌」、「無可救藥的小屁孩」、「垃圾 光是跟著他們就嚇死了 是我一定直接撞 社會敗類」、「後續呢?抓的到嗎?賠償呢?」「希望明天能看到這兩個屁孩道歉的影片,最好下跪別戴口罩」。

2016 惡少雙載闖紅燈亂切 被叭惱羞鋁棒敲打車窗

昨天晚間9時許,1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成功交流道時,遇到2名惡少雙載的機車闖紅燈,還亂切車道,他趕緊按喇叭示警,沒想到對方還惱羞成怒,持鋁棒敲打他的車窗,他拿手機拍下過程並提供給爆料公社公開影片,怒批「屁孩機車飄移,按一下喇叭,他就開始 拿鋁棒猛敲我車窗!」 陳男寫道「很多人說怎麼不撞他,說真的,我她X的真想撞他!但撞他之前,想想家人,我還是去警局報案!」其他網友看了以後說「白目的屁孩」、「現在的屁孩和三寶都這麼玻璃心,叭一下就碎滿地」「逞能後還用外套蓋車牌」、「無可救藥的小屁孩」、「垃圾 光是跟著他們就嚇死了 是我一定直接撞 社會敗類」、「後續呢?抓的到嗎?賠償呢?」「希望明天能看到這兩個屁孩道歉的影片,最好下跪別戴口罩」。

2016 無恥動畫酒駕找媽頂罪 媽寶被識破還想打警察

媽寶酒駕肇事,竟嚇跑找媽媽出來頂罪!新竹市一名于姓媽寶(31歲),今晨喝酒後載著女友奔馳在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沒看到前方顧姓(43歲)計程車司機迴轉,當場攔腰撞上,于男嚇得帶著車上女友躲回家,直到警方通知他,他才帶著媽媽出來頂罪,但馬上被目擊者及小黃司機拆穿,他惱羞成怒,拿著球棒要攻擊司機:「路是你家的嗎?」,過程中還動手推警員,甚至飆髒話辱罵,最後仍被警方壓制在地,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于男今晨0時,與友人喝完酒後,開著白色轎車載著女友返家,但在行經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未注意前方有輛正準備左迴轉的計程車,當場攔腰撞上計程車左後方,造成車上一名乘客下巴擦傷送醫,由於撞擊力道過大,還波及一旁停在路邊銀色轎車,于男闖禍後,竟當場帶著女友丟下車輛逃跑,直到警方接獲報案通知,他才出面。 警方表示,于男後來與媽媽一起出現,到場後聲稱是母親開車,但說詞被一旁的目擊者與小黃司機當場識破,沒想到被拆穿後,他竟回車上拿棍棒想攻擊司機,還怒嗆:「路是你家的嗎、你要轉就轉嗎?」警員出面制止,他竟不爽動手推警察,還大罵三字經,後來被機警的埔頂派出所警員李家毅壓制在地。于男事後聲稱自己擔任保全員,外公是一名將軍。 「酒測值為0.67毫克」,警方指出,于男酒測值明顯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至於計程車司機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迴轉,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全程目擊的立功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國榮表示,當晚在家聽到「砰」兩聲,趕緊出門查看,發現一對年輕男女,對著計程車司機咆哮,他上前幫忙報案並叫救護車,後來這對男女就一拐一拐的溜走。 「本來帶的是年輕的長髮妹,後來變短髮的」王國榮說,他向警衛告知,有住戶剛肇事逃逸,要警衛幫忙通知,後來于男就跟一位中年婦女走出,還不斷跟警方辯稱是「媽媽開車載我啦,怎樣!」後來自己和警方、司機識破他,不斷向兩人勸導,最後媽媽才承認是兒子闖禍,但于男因酒醉情緒激動,不但回車上拿棍棒,還動手推警員、辱罵三字經,幸好被及時壓制逮捕,他乖乖配合。 警方表示,在實施酒測前,有告知母親若冒名頂替,將觸犯偽造文書罪,但由於在做筆錄前,母親已承認是兒子肇事,由於偽造文書罪未遂者不罰,因此只有依規定將于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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