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 - 馬路三寶
各種 人行道 的三寶行為
中央社網站)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同時放寬民眾檢舉及增加記點項目,違規件數暴增,並引發職業駕駛上街抗議。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手持行動電話、臨時停車等10類輕微違規項目將不開放民眾檢舉,並限縮當場舉發違規案件才予記點。新版的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職業駕駛人與路權團體又為何抗議?中央社整理相關資訊如下。 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 2023年4月1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並自同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違規新制。依規定,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即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且再被記點,則吊銷駕照。 常見的違規項目包括違規臨停、併排停車、未打方向燈、手持行動電話皆是1點,不停讓行人為3點,超速則是1至3點。 新制並針對營業車駕駛人及新手(2023年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加重處分,違規加記1點。另外,1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可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除點數2點。 路權團體、職業駕駛爭論 原有的46項檢舉項目增加到59項,除罰款、記點之外,並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違規。 違規項目引起最多討論的是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加上新制趨嚴,1年內達12點就吊扣駕照2個月,計程車業、貨運業及遊覽車業者反彈,去年10月31日陳情代表團體繞行交通部,抗議政府道路設計不良,記點新制將影響生計。 11月9日交通部宣布,請各縣市檢討朝每隔100至150公尺紅線劃設至少10%的黃線或專用車格,未完成前因上下客貨導致臨停違規可不予記點,但仍須處300至600元罰鍰。 2024年2月20日,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規劃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行為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檢舉。「微罪不記點」草案引發路權團體反對, 批評漠視用路人性命,呼籲政策切勿朝令夕改。 輕微違規不記點新規定有哪些? 交通部說,鑑於民眾檢舉制度已悖離當初彌補警力不足的立法目的,而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衍生實務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因此提出修法。 3月7日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未來10類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包含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等。違規記點方面,草案並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 此外,現行汽車駕駛一年內違規點數若達6點,可以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講習完成後可以抵扣違規點數2點,1年抵扣1次為限。草案修正後,駕駛人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扣抵提高至1年2次,等同扣抵違規點數4點。 未來輕微違規不記點項目,須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實施,以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預告完成。
2023/11/18 AM09:50 彰化縣彰化市 南郭路一段與南郭路一段47巷路口前 親愛的民眾您好,您陳情資料如下: 案件編號:20231118135 陳情時間:2023-11-18 主題:逆向行駛 牌照號碼:101-PXT 違規發生地點:彰化市-彰化市南郭路一段與南郭路一段47巷路口前 違規日期:2023-11-18 違規時間:09:50 違規事實內容:不按遵行方向、駛入來車道、行駛人行道等或其他爭道行駛 案件狀態:已回覆 您於2023/11/18 18:04:18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案件編號為"20231118135",本局回覆如下: 臺端檢舉違規案件,經本分局審查所提供之影像內容,將針對該受檢舉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依法舉發。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警員 林玉惠 聯絡電話:(04)7268970 感謝您的來信 *系統自動通知,請勿回覆 彰化縣警察局敬覆
#開啟cc字幕 #開啟小鈴鐺 你知道自己每天用路的風險極高嗎? 在台灣2022年有3000多人死於交通意外,創下了8年來的新高! 死亡人數相當於日本的6倍、英國的5倍,甚至還被美國CNN評論為「行人地獄」。 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的安全,不再是運氣的問題呢?這集節目邀請到交通專家 — 火花羅,點出交通出了哪些問題,幫助大家安全的應對台灣的用路環境。 -- 00:00 精彩預告 00:12 節目開始 00:34 為何要設立兩段式左轉? 00:58 兩段式左轉有比較安全? 01:21 機車進入待轉區前要打方向燈嗎? 01:49 有待轉標誌卻沒待轉格,可以直接左轉嗎? 02:27 機車騎哪個車道最安全? 03:18 為什麼台灣這麼難聽車? 04:03 重機與汽車可以共用停車格嗎? 04:33 「中央分隔島」為什麼要種樹? 05:28 法規裡不存在「紅藍爆閃燈」 06:27 路這麼大!卻沒有人行道? 07:00 地上那個綠綠的是「標線型人行道」 07:52 行人違規闖紅燈,綠燈車輛要禮讓嗎? 08:09 人行道上不能騎車,為何還設機車停車格? 08:46 腳踏車可以佔用機車停車格嗎? 09:14 考照難度其實沒變高 09:49 怎樣做才不會變成討人厭的「三寶」? 10:19 罰錢根本無法降低交通事故率! 11:11 建議台灣交通要優先處理什麼? 11:31 路上的減速標線都不合法 11:55 區間測速真能提升道路安全? --
2023/09/12 PM14:52 新北市中和區 中山路三段7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9/12 下午 11:10:2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91223101086424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9/12 14:52 違規地點:中和區中山路3段7號旁 違規車號:F37-210 違規類別:違規爭道之處罰(45條)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06款 處理情形:製單舉發。 承辦人:江文成 承辦人電話:02-22211890 中和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3.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09/15 AM10:05 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三段與富山街62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9/15 下午 04:27:5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91516271089202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9/15 10:05 違規地點:板橋區縣民大道3段與富山街62巷路口 違規車號:APL-9333 違規類別: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 違反法條:第56條第1項第01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鄭亮偉 承辦人電話:(02)2957-4112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記者黃秋儒/台北報導 臺北市中正區一婦人日前外出購物,行經福州街22號旁無名巷口時,行走於斑馬線上,差1-2步距離即通過路口,沒想到計程車左轉彎而來,雖速度不快,惟未見其減速,婦人遭車輛左前車頭撞擊,隨即倒臥在地,緊貼於計程車左前車輪旁,所幸撞擊當下車輛及時停止,婦人未遭車輛輾壓捲入車底,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文輝獲報後,趕赴現場處理。 中正第二警分局指出,經了解,林姓計程車駕駛,於福州街上駕車東向南左轉往無名巷時,疑似A柱遮蔽視線,導致事故發生,隨後吐氣酒精濃度檢測為0.00 mg/L,無酒駕之情事;而婦人則由福州街上人行道,西向東穿越行人穿越道一半時,從左方遭車輛碰撞。當時傷勢狀況不明,且左前車輪壓住婦人手中購物袋,導致婦人無法立即脫困,就一直躺臥地上,等待救護人員到場排初步檢查傷勢後送醫,所幸經檢查僅為手、腳擦挫傷,些微頭暈,無生命危險,實屬不幸中的大幸,經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事故發生原因及肇事責任尚待釐清。 中正第二警分局提醒,行人地獄話題發酵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112年6月30日後修正施行,加重「未禮讓行人」等違規的處罰,駕駛人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附近,應特別留意是否有行人,務必停車禮讓,並留意視線死角的問題,確認無行人時,始可駕駛通過行人穿越道,以確保自身安全及其他用路行人之安全。
道路安全不分顏色,下了車,你我都是行人,行人好、大家都會好,但為什麼台灣的行人不好,為什麼我們在路上走路要提心吊膽?左閃右躲、像在跑障礙賽?這麼久以來,台灣交通規畫不良、行人地獄的現象,政府難道不知道嗎? 我們的政府明明知道、明明了解政府有義務、有責任改善道路與號誌設計、提升駕訓訓練與相關立法,民眾黨團也早在去年3月就提出《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要立法從工程面健全人行設施,包括在重大路口劃設Z字型斑馬線、設置行人避車島等工程、持續推動行人專用時相、從學校教育、家庭教育與考照制度著手,改善駕駛人用路習慣,促進社會重視交通安全、杜絕「馬路殺手」。 但直到人民走上街頭,行政院的相關草案才終於出爐,「零死亡願景」離人民好遠好遠。 要改善交通,長期問題絕對不要幻想短時間內能夠解決。不要以為錢灑下去,人行道就會自己變寬、路口號誌就會變得友善、駕駛就會有自動駕駛「紅燈停、綠燈行」,政府要努力踏實把所有的小問題都解決了,才能解決人民的大問題。 - 誠實的柯P在臉書:https://facebook.com/DoctorKoWJ 真實的柯P在IG:https://instagram.com/doctorkowj 認真的阿北在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llMvuz1DIPIoqNnur7_Pig Follow KP on Twitter:https://twitter.com/KP_Taiwan 微博上面也能找到偶:https://www.weibo.com/u/7068501418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立法院112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34條,修正內容涵蓋「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三大面向,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四大核心,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強化停讓保護行人: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 二、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0,000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新臺幣15,000元至4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 三、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 四、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 五、另本次修正第7條之1,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 六、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本次亦修正第15條,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本次修正第66條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除加重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行為之相關罰責及保障行人安全外,修正案中將違規記點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授權子法規定,為道路交通管理之重大變革,可提升相關處罰規定因應交通安全維護之時效性,避免駕駛人經常性違規,促使其心生警惕保持良好駕駛行為,並可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將有助不適任駕駛人退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將儘速與相關單位研商完成施行準備作業,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聯絡人 路政司趙晉緯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 02-23492150 https://www.motc.gov.tw/ch/app/news_list/view?module=news&id=14&serno=f8388bee-2267-4758-9782-499888bc332d  台北Uber 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劉伯烏 0933560023 LINE ID : 0933560023 對Uber 駕駛夥伴最友善的車隊-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Uber 博士劉伯烏推薦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37號 入隊Uber 皇冠車隊櫃檯請指名劉伯烏介紹的。 歡迎找劉伯烏團購買 TOYOTA 皇冠Crown 油電皇家版207萬 油電貴族版157萬 加入Uber 台北桃園皇冠車隊,成為Uber 皇冠大車隊尊榮駕駛。(註:Uber 台中、高雄、新竹、台南 目前無尊榮車款) 台北(Uber 信義區) Uber 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37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745-8688 台北(Uber 北投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 7 段 401 巷 1028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892-5588 桃園(Uber 蘆竹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六街 2 號 1 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2:0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3-313-2305 Uber 高雄皇冠大車隊(Uber 鼓山區)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興隆路 15 號 服務專線:07-771-027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8:00 (最後報到時間為 17:30) 「以色列人因着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希伯來書 11:30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30.CUNP-神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我們因着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希伯來書 11:1-3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1-3.CUNP-神 「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時候,他們起來,照樣繞城七次;惟獨這日把城繞了七次。 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 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 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 於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 約書亞記 6:15-21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jos.6.15-21.CUNP-神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安樂路口於今(112)年6月底及7月初發生兩起交通事故,分別為行人行經景平路斑馬線,遭安樂路右轉景平路的計程車衝撞,以及汽車疑似闖紅燈,與路口搶黃燈的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行人及機車騎士搶救不治殞命憾事。 中和警分局指出,中和警為守護用路人交通安全,遏止車輛違規肇事,除持續配合警政署執行路口大執法專案勤務外,也滾動式分析中和地區易肇事路段,編排勤務針對重點時段加強路口及周邊道路巡邏及執法作為,針對計程車加強攔停盤查強度,以及對汽機車駕駛未停讓行人等各項交通違規進行取;經統計執法成效,中和警112年7月迄今,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312件、「闖紅燈」745件、「超速」1,740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596件及「取締道路障礙」115件;中和警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防制行人事故發生,以守護市民朋友交通安全。 中和警分局提到,另為維護事故地點交通安全,中和警同步配合相關路權機關進行現地會勘,期望透過「增加行人號誌優先秒數,以減少人車交織」、「事故地點前方設置反射鏡供來往人車注意」、「增設『易肇事路口 請減速慢行』及測速牌面標誌」等交通工程改善事宜,以降低該處事故風險性,有效提升用路安全;另於路口向民眾廣加宣導車輛未停讓行人罰則,以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 中和警分局提醒,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112年6月30日實施,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維持現行以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即違規開罰,從原本最高開罰3,600元提升到6,000元、記點3點,並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若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 中和警分局長陳忠龍呼籲,行人欲通過路口時,應按照「行人停看聽」原則,注意前方及左右交通狀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違反號誌管制任意穿越,且應行走於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謹記「車輛慢看停」原則,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應減速通過路口,共同落實遵守交通規則。期盼藉由交通執法、交通工程、交通教育三管齊下,使用路人安心出門、平安返家,大家共同守護中和地區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