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 - 馬路三寶

各種 交通局 的三寶行為

2019 事故一瞬間:機車變換車道篇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駕駛人防禦駕駛觀念,繼101年推出10篇直擊事故現場,今(102)年再製作5篇交通事故案例影片—事故一瞬間,藉由蒐集路上常見之危險行為以事故畫面輔以正

事故一瞬間:機車變換車道篇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駕駛人防禦駕駛觀念,繼101年推出10篇直擊事故現場,今(102)年再製作5篇交通事故案例影片—事故一瞬間,藉由蒐集路上常見之危險行為以事故畫面輔以正確解說,提升駕駛人安全保護力。 這5篇「事故一瞬間」主題,分別為「自行車防禦駕駛」、「面對大型車的防禦行為」、「機車變換車道」、「機車違規」及「汽車違規」,每篇事故案例影片是由交通局專業人員過濾數百部警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或擷取網路上點閱率高的影片精選而來,並跨領域邀請影片製作導演、交通事故專業人員共組審查小組而成之作,兼顧交通專業性及影片吸引力。透過事故真實影片,點出事故原因,同時教導正確的行車觀念,讓觀看者感同身受、加深印象進而做到防禦駕駛行為。

2019 事故一瞬間:機車違規篇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駕駛人防禦駕駛觀念,繼101年推出10篇直擊事故現場,今(102)年再製作5篇交通事故案例影片—事故一瞬間,藉由蒐集路上常見之危險行為以事故畫面輔以正確

事故一瞬間:機車違規篇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駕駛人防禦駕駛觀念,繼101年推出10篇直擊事故現場,今(102)年再製作5篇交通事故案例影片—事故一瞬間,藉由蒐集路上常見之危險行為以事故畫面輔以正確解說,提升駕駛人安全保護力。 這5篇「事故一瞬間」主題,分別為「自行車防禦駕駛」、「面對大型車的防禦行為」、「機車變換車道」、「機車違規」及「汽車違規」,每篇事故案例影片是由交通局專業人員過濾數百部警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或擷取網路上點閱率高的影片精選而來,並跨領域邀請影片製作導演、交通事故專業人員共組審查小組而成之作,兼顧交通專業性及影片吸引力。透過事故真實影片,點出事故原因,同時教導正確的行車觀念,讓觀看者感同身受、加深印象進而做到防禦駕駛行為。

2019 事故一瞬間:面對大型車的防禦行為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駕駛人防禦駕駛觀念,繼101年推出10篇直擊事故現場,今(102)年再製作5篇交通事故案例影片—事故一瞬間,藉由蒐集路上常見之危險行為以事故畫面輔以正確解說,提升駕駛人安全保護力。 這5篇「事故一瞬間」主題,分別為「自行車防禦駕駛」、「面對大型車的防禦行為」、「機車變換車道」、「機車違規」及「汽車違規」,每篇事故案例影片是由交通局專業人員過濾數百部警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或擷取網路上點閱率高的影片精選而來,並跨領域邀請影片製作導演、交通事故專業人員共組審查小組而成之作,兼顧交通專業性及影片吸引力。透過事故真實影片,點出事故原因,同時教導正確的行車觀念,讓觀看者感同身受、加深印象進而做到防禦駕駛行為。

2019 北市1-8月死亡車禍 2成未依號誌行駛 | 華視新聞

開車騎車真的要放慢速度。台北市交通局統計發現,在今年1到8月共有60件都是死亡車禍,比去年增加了33%,其中有12起死亡案例都是未依號誌行駛,包括違規左轉跟闖紅燈被撞喪命。提醒民眾別一時搶快,拿自己生命開玩笑。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1909/201909191975304.html 【華視Line好友】https://line.me/R/ti/p/%40ctsnews 【華視YouTube頻道】http://bit.ly/2MPqKVL

2019 01_彰化地檢署 x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 將危險駕駛「超速」變「不超速」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時速50無超速(不具結、不負責,卻推翻被告自白超速,並成為事實的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87公里變50公里,創造「守法」假象 警察不給聽影片聲音,企圖掩蓋45公尺「慢」字前有喇叭聲 讓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人,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無剎車、無悔意、無探望,以上檢察官當作沒看到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變「無肇事責任」,終不起訴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刑法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是否構成「過失」,則以是否具備「注意義務」為前提。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司法實務上,車主並非因為有絕對路權,就可以免除所有事故責任,仍須遵守交通法規。 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以致駕駛人有「猝不及防」情形而發生車禍,則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車主則沒有責任;反之,若車主有絕對路權,但當時為「能避免,而未避免」狀況仍發生事故,就可能有相關刑、民事責任。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2019 01_彰化地檢署 x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 將危險駕駛「超速」變「不超速」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不具結、不負責,但是是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創造「守法」假象, 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無肇事責任」。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2019 賞夕陽趕不上末班車 小黃喊價違法攬客

台中知名景點-高美濕地,擁有得天獨色美景,譽為是一生必遊一次的景點,吸引大批遊客朝聖,但最近卻傳出,公車末班車時間太早,遊客賞完夕陽美景後,沒搭上末班車,導致有小黃司機趁機向遊客喊出一輛車一千塊,對此,市府交通局表示,不論搭乘遠近,計程車喊價就是違法,要是查證屬實,最高開罰9萬元

2019 運將稱

計程車又傳爭議!一位民眾,在臉書社團貼文,表示自己端午連假,帶小孩回中壢娘家,沒想到不少計程車司機,卻因為目的地附近「容易塞車」,加上距離似乎太近頻頻拒載,對此交通局表示,若是民眾遇到短程拒載,或是計程車司機違規沒跳表的情形,可先錄影蒐證,到警察局或市府檢舉,維護權益。

2019 阿苗質詢你搭的公車安全嗎?台北公車超時駕駛超嚴重!

在台北生活的你,一定搭過台北的公車。 不過,我們搭的公車,安全嗎❓ 臺北市聯營公車,每年總行駛里程數超過1億5千萬公里,滿足雙北數百萬市民通勤、就學、出遊……的需求,是台北市不可或缺的公共運輸服務。 但,臺北市聯營公車的「每百萬公里有責肇事率」,卻在2018年達到柯文哲市長任內的新高點!平均每1.3日就會發生一件公車有肇責事故。 我統計2015~2018年公車事故,共造成「10死、387傷」。 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我分析793件公車有肇責事故,發現「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安全車距」「不禮讓行人」等,是公車肇事致人死傷的前五大原因。 這些因素,都是人為疏失。要改善公車肇事問題,勢必要從減少人為疏失下手。 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駕駛,為何會發生疏失?有以下兩大因素: 1️⃣ 不良駕駛習慣: 因為班距過於密集、趕點、或駕駛習慣不良,導致部份司機頻繁發生不當換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等情形 2️⃣ 超時駕駛,司機過勞: 許多科學研究已經指出,疲勞駕駛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若司機因疲憊而身心狀態不佳,也可能提高肇事風險。 2015~2018年間,公車肇事後檢查駕駛的工時,竟發現有三成(2018年)到近六成(2016年)的肇事駕駛有超時工作的情形。顯示超時駕駛和事故風險有相當大的關係。 上述兩項缺失,都是陳年老問題。但我研究發現,交通局公運處針對這兩缺失,處理非常消極! 尤其是超時駕駛。我調閱資料後發現,台北市聯營公車駕駛超時工作情形非常嚴重。 勞動局去年針對公車業者執行90場稽查,就發現41次違反勞基法規定。違規比例達45.56%。 而公運處執行的超時稽查,同一家公車業者,連續六次稽查蟬聯超時冠軍,最高有70%的駕駛超時工作。 另外有三家業者,屢次出現在超時前三名,超時率由22%~42%不等。 但這4家超時慣犯,也每次都高分通過市府公車評鑑。 為什麼每次都超時,每次都評鑑通過? 因為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把「超時駕駛」納入公車評鑑的扣分項目! 換言之,公車業者就算壓榨司機到百分之百超時駕駛,在公車評鑑都完全不會被扣分。 有這種放水評鑑,難怪業者有恃無恐! 針對上述兩項缺失,我要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必須: ✅ 全面檢討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計分方式,就下列事項調高佔分比重: 1️⃣ 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之2規定超時駕駛 2️⃣ 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足例假、溢扣工資、未給予國定假日加班費、未核實紀錄出勤時間等)遭裁處 ✅ 針對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讓行人先行等不良駕駛習慣,重新設計具體查核方式,納入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並研究問題根源(是否有班距過於密集、誤點壓力等制度原因造成不良駕駛習慣) 以上兩項訴求,在質詢時獲得交通局和公運處的正面回應。我會繼續追蹤。 保障台北人行的安全,就從改革公車評鑑、防制不當駕駛、超時駕駛開始!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臺北市議會#柯文哲 蘋果【議員批北市公車評鑑管服儀不管超時 公運處願檢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509/1564166/ 自由【〈台北都會〉「超時」未列入公車評鑑 北市公運處將檢討】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87475 自立晚報【北市公車常態性超時駕駛 應全面檢討】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190509lii002

2019 韓國瑜關心計程車產業 第4站夜宿運將家

【高雄訊】高雄市長韓國瑜為充分瞭解高雄市計程車產業現況及本市交通問題,昨(5)日晚間與計程車司機進行座談,並夜宿運將段金成家中,成了他上任來每月一宿之第4站。他表示,司機反應延滯停時的跳表問題、紅線暫停遭檢舉達人檢舉、身障人士使用無障礙計程車補助、車資行動支付等問題,市府皆會進行研議,他也請警察局、交通局、社會局,甚至是高雄銀行等單位合作討論,達成市民、業者雙贏之效。 有關司機反應計程車等待客人之際,常遭檢舉達人檢舉,造成體諒客人卻影響生計,韓國瑜指出,此次與計程車司機座談,充分得知市府面對的問題及能做的事情,會通盤檢視紅黃線劃設及檢舉制度;多數司機反應台北市85秒就跳5元,而高雄市30年來資費仍維持180秒才跳5元,尖峰時期遇到塞車,不符合成本,對此,韓國瑜也表示,會請交通局檢視六都的收費標準來調整。 此外,計程車業者欲發展行動支付有很大優勢,韓國瑜也不排除與高銀洽談,未來由計程車業打前峰,整合觀光產業發展行動支付平台。他也表示,司機最知道第一線行車上的問題,請交通局針對司機問卷調查,就可知哪些路段號誌需改善或路況能再規劃調整。 座談會後,韓國瑜也來到司機段金成家中夜宿,66歲的段金成投入計程車工作已27載,由車隊特別遴選,無違規紀錄又熱心公益,段姓一家人也為市長準備了豐富水果及花生小點,還特別把主臥室整理讓出來,希望市長有個好眠。 交通局則表示,以計程車替代公車提供及戶性優質服務,目前已服務25條路線,平均每年可節省約25%補貼費用,增加小黃運將收入營收。為了改善計程車產業目前營運狀況,已從軟硬體多方面提出計畫,在軟體面,為改善公共運輸服務,已陸續推出公車式小黃、共乘計程車及觀光計程車,硬體方面則引入新型車款,推動通用計程車及多元化計程車,領先全台獨創「高雄款計程車創新服務」,以翻轉計程車營運環境,同時配合交通部打擊白牌車非法營業及非法Uber,捍衛本市公平、正義的運輸環境。

2018 0511 黃珊珊議員: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在哪? 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優良駕駛街上跑,你知道哪台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認為北市交通局應儘速來推動「計程車分級制」,優先讓優良駕駛能夠輕易「辨識」,這樣才能能民眾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計程車搭乘,也才能真正達到鼓勵優良駕駛的效果,並改善他們的實質生活。 黃珊珊議員指出,計程車分級制度在東京、首爾等城市行之有年,在這樣的分級制度下,民眾可以一眼就認出在路上跑的計程車哪台是優良駕駛,比如像首爾是以黑色車身作為辨識,當然也可透過叫車系統指定。而據我們的調查,這樣的分級辨識最受需要夜歸的女性朋友認同,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對安全更有保障。 「分級制度需不需要差別費率?」這問題還需公運處儘速與北市計程車工會研擬。雖然說像東京或首爾這些城市的計程車分級採取差別費率,但鑒於國內民情略有不同,的確也有計程車司機擔心若是實施差別費率,反而會因為高費率嚇跑乘客,而讓政府這片好意打折。 首爾計程車費率資料: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cht/TR/TR_CH_5_8_2.jsp 「現行優良駕駛遴選規定必須檢討,須配合計程車分級制,增加退場機制。」按現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規定,應具備五個要件,一、2年內未曾當選過(避免重複)。二、3年無不良紀錄。(主要指公車、客運駕駛)。三、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四、3年內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五、服務成績優良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以此標準,從99年~103年台北市共遴選出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但這些駕駛除了一張獎狀外加6,000元獎金外,老實說,這樣的鼓勵方式並無法讓民眾可以挑選搭乘,也就不能有效地幫到這些運匠,而且也無退場機制。 「遴選上優良駕駛後,如果有違規紀錄,也無法追回。但改計程車分級制,以車身作為辨識後,就能要求退場。」 據了解目前交通部也正在研擬計程車分級制度,但討論重點擺在一般車與高級車的區別。本質詢組則認為,此分級制度應優先實施優良或是模範駕駛的分級,而在這個分級之下,是否納入車齡(比如5年以下)或排氣量(2400CC以上)等標準,仍希望北市公運處能儘速與相關工會與駕駛人討論,並提供北市的意見供中央參酌。 最後,因採用分級制度後,這些優良計程車的車身會有不同顏色辨識,本質詢組建議交通局應重新改變現有優良計程車駕駛的獎勵模式,而改以補助全車烤漆,這樣對這些駕駛才有實質助益。

2018 翻轉小黃‧高雄市計程車創新服務-共乘計程車

共乘計程車‧串連大高雄 打造共乘生活圈 為即時疏運逐年遞增的觀光人潮,提供便捷交通,同時培植觀光產業,發展觀光亮點,高雄市交通局以「共享經濟」為核心價值,提出區域型共乘服務,並依服務目的不同,區分為觀光及校園服務路線,截至目前為止,觀光購物路線共13條路線,就學就醫有36條路線,費率的公開透明化,保障民眾權益,同時提高司機收入,改善計程車違規營業行為,創造多贏局勢。

AHY-0762 2018 【AHY-0762】01 01 1920 公有停車場逆向行駛的台灣三寶駕駛 車號

公有停車場內標誌、號誌、標線、停車位資訊LED看板、照明等設施,絕對可讓駕駛人預先知曉及遵循。但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的回答是無法可罰,感覺像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台灣人程度愈來愈差

2017 新北市交通局-交通安全宣導-遵守交通規則勿當馬路三寶

第1寶-闖紅燈 第2寶-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第3寶-開車門不注意後方來車

2017 交通的「南」言之隱

【記者 陳宛琦 張芳綺 林宛蓁 陳萱慈 台南報導】 提到臺南就會讓人不自覺地想到歷史古蹟,像安平古堡、赤崁樓、孔廟等等,還有填滿大街小巷的臺南美食,有大家熟知的牛肉湯、安平豆花還有許多的隱藏版美食,然而,在這古色古香、充滿人情味的地方卻隱藏了許多危機。 由於台南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較不普遍,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以汽機車、腳踏車為代步工具,其中又以機車居多。 馬路上處處可見違停,如汽車占用機車道、機車停在紅線或人行道上等等,使得機車必須騎到汽車道才能通過,容易造成後方駕駛反應不及,以致發生車禍、造成傷亡,而汽機車與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如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等等,也時常導致悲劇發生,這些危機在台南已成為一種常態。對於交通的亂象,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推動「違規零容忍專案」,對並排停車、汽車占用機車道、占用人行道等等,加強取締,但除了取締,還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呢? 成功大學交管系胡守任教授表示,民眾比較沒有路權的觀念,導致台南的交通相當混亂,而短時間治標的方法是警察的加強取締,至於長時間的治本方法,是交通觀念是要從小建立,不管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都十分重要,提早培養正確的交通觀念,才是讓交通不再只是難言之隱的關鍵。

2016 105/10/18 豐原火車新站周邊交通 一周內改善

豐原火車新站這個月16日開始高架化後啟用,許多人對於周邊的停車配套、動線都還有待適應,市議員陳清龍在首日就點出幾項須注意的地方,以及民眾所建議的部分,一併向交通局長王義川反映並改善。 交通局長王義川針對計程車排班位置及車格、汽車停放處以及轉運中心的動線與座椅等,都要求立即改善,並在東站前再增設300個免費機車停車格。 陳清龍議員補充,有關先前建議東站旁國有財產署土地做為汽車臨時停車場,交通局回應月底或下個月初就會進行工程,以解決附近停車問題,也提醒機車族不要違規停車,以免遭到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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