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 - 馬路三寶

各種 貨 的三寶行為

2017 三寶汽車(嚇到我女友,找死)請從40秒開始看

風和日麗平安無事的載著女友要前往林內散步!!後方一台黑色Ford 突然一直離我們很近而且讓我差點撞到路邊停著的貨車還按我們喇叭!!!原本想追上去但被女友阻止,此車主如有看到請出來解釋

2017 (飄移的三寶)三寶高速逆向 撞到小貨車慘摔

(飄移的三寶)三寶高速逆向 撞到小貨車慘摔

ARM-9225 2017 【ARM-9225】違停車道不打燈,小貨車AAC-3912逆向停車PICT5350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ACM-8352 2017 【ACM-8352】小貨車雨天闖紅燈PICT4907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478-GE 2017 【478-GE】食便鬼?吃屎狗?大貨車雙黃線逆向超車,右轉不打燈2-1.PICT4257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ARM-6332 2017 【ARM-6332】違規右側違規停紅線。右側超車。右側逼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廣興路與梅花路交叉路口,ARM-6332由右側超車,並停於紅線上等待綠燈。起步後,由右側逼迫路權(主)車道的車讓道,差點擦撞到前方貨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521-SQ 2017 【521-SQ】:  大貨車任意變換車道及違規左轉
CF-5395 2017 【CF-5395】龜車在路口爬行,輝茂企業貨車逆向PICT3509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3359-T7 2017 【3359-T7】小貨車逆向行駛,大貨車751-TD跨越雙黃線行駛PICT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ANF-9087 2017 【ANF-9087】貨車闖紅燈PICT1379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2017 19日仰德大道嚴重車禍(監視器)

共造成4死9傷22車損4民宅毀損。 一、民眾貪圖方便於路邊違規停車。 二、仰德大道規定全天開大燈,卻沒幾個人遵守。 三、該時段禁行大貨車。 四、闖紅燈行為非常可惡! 行車紀錄器版本:https://youtu.be/xaMJhOc5E5Q 監視器版本:https://youtu.be/O6SfzBvVXEg

2017 19日仰德大道嚴重車禍

共造成4死9傷22車損4民宅毀損。 一、民眾貪圖方便於路邊違規停車。 二、仰德大道規定全天開大燈,卻沒幾個人遵守。 三、該時段禁行大貨車。 四、闖紅燈行為非常可惡! 行車紀錄器版本:https://youtu.be/xaMJhOc5E5Q 監視器版本:https://youtu.be/O6SfzBvVXEg

8873-F7 2017 【8873-F7】小貨車闖紅燈(1分10秒處)PICT7082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2017 惡意逼車

光復北路,, 惡意逼車我遇到太多了!但是我是計程車車上有乘客我就禮讓。 硬切!擊落處理。。

2017 婦人三寶式兩段式左轉被撞死

婦三寶式左轉撞死 肇事者免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22/37691723/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蔡姓婦人去年騎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採「三寶式左轉」,企圖往左前方斜切穿越路口,結果遭顏姓男子從後方駕車撞上,蔡婦送醫後傷重不治,其夫控告顏男過失致死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蔡婦違規行車在先,顏男來不及在兩秒時間內煞車撞上,並無過失責任,處分不起訴顏男。 蔡婦丈夫昨表示,不能接受被告不起訴的結果,「應該兩個人都有責任,不能說車子撞到人都沒責任」、「他(指顏男)應該要減速,看到旁邊有機車就應該減速,怎能把責任都推給騎機車的人?」顏男則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檢察官調查,去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顏男駕駛汽車沿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和水管路路口時,蔡姓婦人正好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同向前進。 倒地後腦傷不治 沒想到蔡婦機車突然就偏向左前方行駛,因而在馬路口與從快車道衝出的顏男汽車擦撞,蔡婦被撞後人車倒地,送醫因腦部受傷嚴重,數日後不治身亡。 蔡女丈夫事後控告顏男涉嫌過失致死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顏男駕車、蔡婦騎車,都在環湖路同方向行駛。 僅兩秒反應時間 當時環湖路是綠燈,但是顏男駕車在外側快車道,蔡女機車本來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的慢車道,等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的時候,蔡女機車突然往左前方偏行,約僅兩秒後,就在快車道前方,與直行而來的顏男車子碰撞發生車禍。 檢方認為,蔡女當時若要從環湖路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並採取兩階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 應採兩段式左轉 而顏男對蔡女突然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確實猝不及防,不能把發生車禍的責任歸責於顏男。 此外,檢方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無肇事原因,因此將顏男不起訴。本案可再議。 撞死人無責案例 2017/04 桃園戴姓男子騎機車撞死跑步穿越馬路的蘇姓婦人,法院認定蘇婦突然衝出,戴男車速需3秒才能煞停,但戴男僅有不到2秒可反應,根本無法防範,判無罪。 2014/11 新竹周姓男子酒後無照超速撞死機車騎士,但法院認定騎士也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分隔島有樹與崗亭遮蔽視線,周守法行車也無法避免,判無罪。 2008/01 高雄男子徐昆和騎車搶劫後逃逸,逆向被大貨車撞死,法院認為徐突然衝出,貨車司機猝不及防,判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7 貨車併排被機車騎士嗆聲

今天下午我們的貨車臨停在機車停車格外,是違規並排。她們要求移車也沒錯,可是我不會開貨車,孩子也剛好睡在我腳上,先生的手機沒有帶出去,行車記錄器有錄下事發經過,也有錄下她們的臉和車牌,但是我沒有放上來。 她們打電話到公司去投訴我態度很差。 真的很抱歉,我修養不好,她們這樣的態度、口氣我真的也沒辦法有更好的態度去回應。 最後我老公根本還沒移貨車,她們車子就騎走了。 晚上就接到老闆打來,她們投訴我態度差巴拉巴拉⋯ 所以這件事情就是我擋她們的去路他們想斷我的生路嗎?

2017 撞擊瞬間三寶婦逆向撞車 瞎扯被超車

嘉義縣朴子市農改場前,今天下午發生小貨車與轎車3車追撞車禍意外,造成駕駛及乘客共7人送醫,其中包括4名小孩,小貨車駕駛因傷勢嚴重,目前未脫離險境,還在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其他人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查,朴子市下午降下大雨,龔姓女子(40歲)駕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載著自己的三名子女(3歲、15歲及 17歲)和侄子(10歲),共4名小孩外出吃飯,下午2時半許吃完返家途中,在縣道157朴子農改場前,疑因對向一輛由賴女(57歲)銀色休旅車跨越車道,撞上開在她們前方的吳男的小貨車,婦人跟在小貨車後方煞車不及,追撞上去,造成三台車撞成一團,三人均未酒駕。 其中,龔婦肢體外傷,3歲女兒頭部外傷、15歲兒子肢體外傷,17歲兒子左臂、左小腿擦傷,10歲的侄子無明顯外傷。另外,小貨車吳姓駕駛(32歲)傷勢嚴重,雙腿骨折變形、右胸氣胸,目前長庚醫院正在幫忙搶救中,而小貨車的乘客江女,人未受傷,而肇事的賴姓婦人(57歲)也有胸悶情形,但賴婦堅持留在現場,並未就醫。 開銀色福斯轎車的賴姓婦人,一開始向警方供稱,她當時是為了閃避後方有人超車,她才往左打方向盤,才會不慎撞上小貨車,但警方調閱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車禍當時,福斯轎車前後並無其他車輛,她就莫名其妙跨過雙黃線逆向撞上小貨車,才導致那麼多人受傷,初步懷疑婦人精神不濟,但車禍發生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其中,受傷最重的是小貨車吳姓駕駛,他在車禍後,因雙腿受困在變形的車頭內,警消人員冒著大雨,花了將近15分鐘破壞車體,才將他拉出送出,他意識模糊,送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另外,黑色轎車上龔姓女子和車上四名小孩也送醫,連同小貨車的乘客共七人送醫。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推薦!優質交通類 YouTube 頻道

通勤者之歌

@PoemOfBikers

企鵝交通手札

@icypenguinTFC

火花羅

@spark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