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 馬路三寶
各種 正 的三寶行為
【公告】 【主持】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 羅秉成 【出席】 交通部次長 陳彥伯 經濟部次長 陳正祺 內政部次長 花敬群 法務部次長 蔡碧仲 衛福部次長 李麗芬 【報告一】交通部:「0402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處理情形及東部鐵路建設」 懶人包→https://reurl.cc/GdOgLA 【討論一】經濟部:「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懶人包 → https://reurl.cc/mqAYVG 法條→https://reurl.cc/E2eQEn 【討論二】)經濟部:「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mqAYVG 法條→https://reurl.cc/ynGAzl 【討論三】 經濟部:「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nnAYkv 法條→https://reurl.cc/WE7Opk 【討論四】 經濟部:「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ynGA3y 法條→https://reurl.cc/4ynNVX 【討論五】 內政部:「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2bVQx4 法條→https://reurl.cc/kVg87x 【討論六】法務部:「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raAkg1 法條→https://reurl.cc/qm6Kz3
影片內有漫罵及恐嚇行為(聲音),乖寶寶請注意背後及音量,或者詳閱下方標記 行車紀錄器只有單鏡頭而且固定式無法機動調整角度,部份片段請配合文字自行想像現場情況 00:05 畫面正中間!不是大的那台,遠方小的才是,就是我們今天的主角,車牌 BAG-3881 00:10 剛登場就使出了鬼切!連續切換兩個車道來到了機車道(四輪在機車道?) 00:23 經過了永康體一運動公園的路口,看起來沒有要切回原車道的打算。很明顯是「機車道超車」 00:40 該車輛切回汽車道,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00:50 外側車道即將收束,但駕駛似乎沒有要跟其他車輛合流的意思 00:55 出現了!二次鬼切!又一個「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且繼續利用機車道超車 與此同時我方送了一套「燈光音響」給對方,希望對方能停止違規行為讓出機車道 00:58 看來對方確實收到禮物了,不過並不是回內車道而是繼續往外移動並減速 01:07 過了和平路,對方沒有要轉彎,也沒有打算離開機車道。車輛中間距離不足以安全超車,只好再送他一套,禮多人不怪,有禮人人愛。 01:10 對方可能一次收太多禮不好意思,搖下車窗後「沒有打方向燈或故障燈就直接停在車道上」 01:15 內側車道空間足夠超車了,但對方開口第一句話就是 “來啊~來啊!” ?? 01:20 在統一實業門口被該車輛從後方貼車,並且企圖從內側近距離超車,最終被一台 TOYOTA 擋住無法得逞 01:30 正北五路,對方繼續貼在後面。這次企圖從右側超車… 02:00 整段影片的高潮,嗯。各位有七秒鐘的時間可以關靜音,還沒關的就享受這個過程吧 我方車輛停止後右邊又停了一台女騎士,她被那聲幹嚇到整個抖起來 跳一下的畫面是很有趣啦,不過空氣很凝重
『壹電視』外送界正義魔人狂檢舉同業違規爆互毆 感謝記者陳亭汝採訪報導 新北市中和發生外送員打架事件,還是熊貓打熊貓,網內互打,原來有一名外送員,看到另一名外送員沒有帶保溫箱,上前勸導甚至要拍照檢舉,結果雙方起了口角,就在店家前面大打出手,嚇壞經過民眾還有不少顧客。 騎樓上只見兩名外送員吵得不可開交下一秒身穿黑色背心的呂姓外送員 出手就往對方頭上猛k了一下白色安全帽的林男,也不甘示弱脫下安全帽 回手反擊雙方當街發生扭打衝突,只是怎麼突然吵了起來,原來是因為呂姓外送員不滿同業未依規定配戴保溫箱,憤而拍照檢舉才會釀起這起衝突,不過熟知內情的人爆料這名呂姓外送員是眾人皆知的檢舉魔人。 外送任職近2年常常發現同事缺失就用挑釁的口吻糾正,甚至直接向公司檢舉 換個地方同樣是外送員糾紛這是發生在新北市三重雙方因為停車問題引爆互毆衝突只是最近類似事件頻傳對於民眾及外送員可以怎麼自保? 律師 劉韋廷:我們建議外送員是可以自己攜帶 像是行車記錄器這樣的設備不管是在行經間可以防免車禍留下紀錄或者是跟其他外送員或是消費者之間如果產生口角衝突的話是可以做蒐證保存證據的動作。 無論如何動手就是不對工作之虞火氣可別這麼大警方事後都依規定處理。 #壹電視 #劉韋廷 #熊貓外送 https://youtu.be/dWHxuLYGDeM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內埔警分局內埔所日前在內埔鄉昇華路段發生機車與汽車碰撞交通事故,因肇事汽車駕駛違規超車且未依規定處置,機車騎士憤而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引發網友討論。 內埔所轄區昇華路段21日上午發生一起機車與汽車交通事故,當時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車主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撞到對向車道騎士機車後照鏡後,未依規定處置而逕行駛離。因劉姓機車騎士當時並未報案,本分局目前正調閱監視器,查明雙方當事人,積極連繫中;至於汽車駕駛人違規超車及肇事部分,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摯單告發。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用路人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規超車,且若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等義務。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內埔警分局內埔所日前在內埔鄉昇華路段發生機車與汽車碰撞交通事故,因肇事汽車駕駛違規超車且未依規定處置,機車騎士憤而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引發網友討論。 內埔所轄區昇華路段21日上午發生一起機車與汽車交通事故,當時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車主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撞到對向車道騎士機車後照鏡後,未依規定處置而逕行駛離。因劉姓機車騎士當時並未報案,本分局目前正調閱監視器,查明雙方當事人,積極連繫中;至於汽車駕駛人違規超車及肇事部分,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摯單告發。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用路人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規超車,且若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等義務。
蘇花公路重大遊覽車事故,各單位上緊發條進行調查,今天下午運安會和原廠業者、檢調人員,一起到蘇澳警局,進行車體檢查,初步判斷,手煞車停留在N檔,輪胎並未鎖死,是否有「煞車失靈」,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不過專家也認為,大客車灑水降溫系統故障,造成失靈的可能性相當高,台北區監理所也緊急召回全台相同車款,進行徹底檢查。 破碎的遊覽車體,緩緩被拉到廣場,準備進行鑑識。 上午車體初步調查,手煞車停留在N檔,輪胎並沒有煞車咬死的情況,地面更留下46.7公尺的煞車痕,是否有煞車失靈,疑點多。 運安會協同原廠業者進行調查。 運安會主委 楊宏智:「我們必要的事證 ,大概已經 蒐集的差不多,包括整個煞車系統 原廠這邊維修的資料,我這邊會跟檢調密切配合。」 後車行車紀錄器曝光,遊覽車原本慢慢前進,突然開始加速,幾乎看不見,下個轉角就撞上山壁,專家認為,如果是煞車失靈,原因可能是水箱故障。也就是大客車為了避免輪胎過熱,都會設置的灑水系統 台灣觀光產業協會理事長 田一修:「(輪胎)在動的時候它就摩擦生熱,生熱到180度以上的時候,這個煞車系統就軟化,煞車來令片過熱 就會失靈。」 就擔心是車輛零件出問題,台北區監理所馬上召回相同車款。 台北區監理所副所長 楊聰賢:「有兩部在台北 我們今天(3/17)早上,都已經召回作臨檢動作,那另外一部昨天(3/16)出車去嘉義,我們也請他不准再載運客人,就已經返回台北要作臨時檢驗的動作。」 監理所表示,初步調查,遊覽車公司管理都沒有違規,如果發現未善盡管理責任,就會依公路法,最高罰9萬元。各單位抽絲剝繭,希望找出事故真正原因 台北報導:隋昱嬋 柯信志。
只能說真的好加在我有報警,對方一開始想拒絕報警的時候我就該察覺異樣了,果不其然,一個月後直接翻臉不認帳的說:“你確定我有撞到你嗎?”。 要不是今天我有行車記錄器,這種人很明顯的就是會直接耍賴了吧,而且我真的第一次看到有人一個小小的車禍,也沒叫你出錢(保險處理)還能這麼大媽的碎碎念這麼久。 呂小姐!犯錯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犯錯了不但不認錯還想耍賴推卸責任! 車禍當下影片:https://youtu.be/_plkHHSiKLs 記得追蹤鬼爪的社群!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furyriderofficialsite/?ref=bookmarks IG:@furyrider_official_22 還沒買到鬼爪的貼紙和超讚的裝備嗎? 官方商城:https://motosamurai.shoplineapp.com/ #鬼爪Daily #違規就違規哪來那麼多毛?? Outro music: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NuC01Z3lrs&list=PLi30ozexkEJpJjygzSHxknfNup1JIEeYT&index=1
110年2月24日上午9時38分,在環中路三段與朝馬路口,ARE-6799原本行駛於直行車道(環中路三段),卻違規左轉至朝馬路,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造成行車危險,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48條。 一、有關車輛在左轉燈未亮前,不排隊利用直行車道直接插到隊伍最前方之情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另車輛在左轉燈亮後,不排隊趁左轉車車流空檔插隊之情形,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民眾可否用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檢舉違規?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但檢舉對像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五〉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違規之影片)。
一、有關車輛在左轉燈未亮前,不排隊利用直行車道直接插到隊伍最前方之情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另車輛在左轉燈亮後,不排隊趁左轉車車流空檔插隊之情形,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民眾可否用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檢舉違規?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但檢舉對像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五〉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違規之影片)。
馬路三寶 幸災樂禍的畫面(0216) 因放錯影片,修正後重新發片,感謝支持! 分享一些特殊和誇張的畫面 #三寶 #馬路三寶 十字路口時必須減速, 左右轉時、變換車道或超車時需注意前後方車輛與行人狀況, 避免被車輛追撞或撞到車。 請大家~開車或騎車一定要提高警覺,注意前、後、左、右, 要有他人可能會撞到你或是防止撞到他人的想法。 祝大家行車平安喔! 一鮮零一(Youtube) https://is.gd/ZoyedL facebook (一鮮零一) https://is.gd/c1ufo2 痞客邦(一鮮零一)https://streamtopic.pixnet.net/16779/posts instagram (一鮮零一) https://is.gd/0fNNUC 歡迎投稿:cannibaltucc@gmail.com
開車載人到台中高鐵站搭車,或到車站接人,要特別留意了。為提升行車秩序、減少違規停車導致壅塞,台中市警方在高鐵台中站1、2樓接送旅客區域,設置違規停車偵測執法設備,自動偵測違規停車、上下乘客及攬客等違規事項,2月份是宣導期,3月1日起將正式取締。 高鐵台中站常見景象,就是長長車龍在等人,造成交通壅塞,保全勸導不容易,警力又有限,現在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有新措施。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巡官 江柏漢:「架設偵測攝影機,針對車輛違規停車超過三分鐘,以及違規停車上下客的部分,逕行取締告發。」 透過科技執法,結合車牌辨識,這套系統可以節省現場七名警力,同時所有停車過程,都錄影存證,能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計程車司機 王先生:「這樣子很好啊 科技執法,來這邊停車 有沒有,我們都併排停車 有時候我們都,找不到車位可以停車。」 高鐵乘客:「其實耗個五分鐘 時間也過長,對其他行駛的駕駛人來講,並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除了停車時間長短的限制,駕駛人也要遵守一樓載客,二樓下客的規定,否則同樣開罰。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巡官 江柏漢:「盡量是以人等車的部分,等到旅客已經到站,準備出來的時候 車輛再進入站體。」 這項措施二月份還是宣導期,三月一號起將正式開單取締,民眾可以多利用半小時免費停車場或約好會面點,以避免違規停車被罰。 台中報導:張桂端 郭繼宗。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 TDD-6375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101295440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勸導要件,免予舉發。 承辦員警: 中正第二分局 - 羅嘉彬 連絡電話: 02-2375-1883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1/01/27 19:22 --違規地點:中正二區寧波西街與牯嶺街 --違規事實: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5.6.9款)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中正第二分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