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 - 馬路三寶

各種 禮 的三寶行為

NNY-026 2016 【NNY-026】yeah, I fucked up

*根據承辦員警的說法,我沒有違規,該快車道並無鬼島禁行機車標線。 *行車記錄器為廣角拍攝,所以距離看起來較遠,實際距離較拍攝的近。 一如以往騎車上課的途中,為了避開塞車路段因此走這條高架道路。一直到上匝道前我都是保持一樣的路線直行,上匝道後騎在靠快車道右側。 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此時車牌號碼 NNY-026 機車,硬是從右側剪了我的線切了進來,切到我前方的同時擋住了右側白色自小客車,導致我無法判斷與車尾的距離,隨後他的速度又放慢(煞車燈未亮,但車速明顯變慢),當我意識到時,我的前方及左右側早已沒空間進行閃避(我右側有機車於錄影畫面死角),怕追撞到前車(NNY-026)故緊急煞車,雖然不清楚是怎麼摔的,但感覺是鎖死後 Highside(我被車拋飛)。 慶幸的是後方機車都得以及時閃避,沒將我輾過去。 再者因為是位於上高架的匝道上,如果我選擇繼續騎上去反而更危險(上面屬於一個盲彎),加上離匝道入口較近,因此決定將車牽往匝道路口的槽化線,並請救護車協助送醫。 承辦員警先是給當事人看了行車記錄器畫面之後,才對當事人做筆錄,當事人堅稱他是老人家,他是能騎多快?看完畫面後第一次還跟警察說自己騎在慢車道,並堅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我自摔與他無關。 回到家休息仔細回想這整件事,我摔車後沒人幫忙我能理解,畢竟是在匝道上,但坐在救護車上時我看著與救護車同向行駛的車輛,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願意禮讓救護車先行。加上做筆錄時當事人的說詞,我只能說這一切再次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冷漠與人性的醜陋。

2016 一堆車輛闖紅燈左轉,人家都揮手了還不禮讓行人通行

祝福那些闖紅燈、不禮讓的汽車駕駛人,早日領取神主牌,你們的家人過斑馬線被撞!!

2016 馬路三寶現今台灣社會上的亂象GZ Dog

我用一些比較揶揄的方式,來說明行車安全,希望大家能多一點禮讓,少一點火氣,平安出門平安回家

918-L6 2016 【918-L6】1111 計程車等著吃罰單吧你 職業駕駛這樣開車的?

2016年11月11日 台北市 萬華區 和平西路與西園路交岔口 918-L6你計程車執照是怎麼拿到的....,政府還說搭小黃比Uber好?! 1. 違規跨越雙白線攬客 2. 綠燈狀態下紅線區域臨時停車 3. 紅燈越線行駛 4. 螃蟹切,由外車道切至最內側車道 整理一下,由於原始影片有點問題所以重新上傳 再來我速度其實很慢的,畢竟要右轉了,禮讓行人車速一定要能停 (影片中看起來的車速好像很快(廣角鏡頭錯覺),但對比一下旁邊車輛就知道) 乘客我有跟他揮手示意,開門大問駕駛"有沒有搞錯".... (如果有人說我想衝撞乘客,那有這想法的人挺腦殘的)

521-G9 2016 【521-G9】2131違規左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時間:2016年11月01日 晚上21點31分05秒 地點:高雄市鳳山區田中央路與鳳頂路口處 違規車號:521-G9 事因: 綠燈正在直行,見前方計程車沒打方向燈硬是左 迴轉,差點跟他撞,還好有煞車, 1.該駕駛不依標線行駛 2.左迴轉未打方向燈 3.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4.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5.惡意煞車

2016 三寶舊馬三駕駛

於楊梅新農街上,不顧有機車直行,直接左轉進入車道,視直行車於無物,不重視行車禮儀,只在乎自己是否可快速進入車道,使影片中機車需急煞而使該車能"順利"進入車道,影片請從02:13開始看起。

2016 行車安全宣導:三寶/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我方車輛前方還有一輛直行汽車,我就跟在該車右後方,轉彎車還硬要轉,27秒處/如欲引用,請經原PO准許

2016 違規的臭三寶

行駛於河南路近西屯路口時,對向一輛黑色自小客違規誇越雙黃線試圖想左轉,接著再度逆向行駛跨越我方車輛行駛之雙白實線。途中該違規車輛閃兩次大燈吹促我方車輛行駛,造成前方車輛驚嚇剎車,且我方車輛必須快速通過或禮讓,此違規已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檢舉車號ARM-XXXX車輛於2016年8月19日17時28分於台中市河南西屯路口交通違規。

2016 違規的三寶

行駛於河南路近西屯路口時,對向一輛黑色自小客違規誇越雙黃線試圖想左轉,接著再度逆向行駛跨越我方車輛行駛之雙白實線。途中該違規車輛閃兩次大燈吹促我方車輛行駛,造成前方車輛驚嚇剎車,且我方車輛必須快速通過或禮讓,此違規已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檢舉車號ARM-XXXX車輛於2016年8月19日17時28分於台中市河南西屯路口交通違規。

2016 幼稚園車駕駛

汽車是鐵包肉 所以可以無限違規 機車是肉包鐵 所以一定要禮讓汽車

2016 驚飆速運將自撞身亡 竟是為了閃避他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2016 最新》女騎士直行遭違規右轉機車撞 路口慘摔

一輛機車行經高雄中山路,但違規右轉時卻撞上一輛直行機車,造成女騎士當場慘摔。台南昨天中午發生一起車禍,轎車轉彎沒禮讓直行機車,撞上女騎士,害她連人帶車摔倒。 騎機車肉包鐵,真的要多注意別違規!高雄一名機車騎士,違規紅燈右轉,卻因為路邊違停轎車他閃避不及,一旁又有綠燈直行的大貨車,機車騎士... 一輛機車行經高雄中山路,但違規右轉時卻撞上一輛直行機車,造成女騎士當場慘摔。 行車記錄器真的幫了大忙,台北市民權東路跟建國北路路口,上午有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右轉,擦撞一台機車,害得女騎士當場摔在地上,但肇事車主... 一台機車行經高雄鳳山五甲路和鳳南路口,遭對向機車迎面撞上,兩位機車騎士,當場摔飛倒在馬路上,立刻有熱心路人幫忙指揮交通,路口明明是...

2016 三重屁孩無帽雙載還蛇行 警察面前撞人慘摔

「哥94一陣風」三重屁孩無帽雙載...警面前撞人慘摔 又見三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10日下午5時34分行經三重時,赫然發現一旁的機車騎士雙載,而且2人還都沒戴安全帽,就這麼左扭又扭的往前蛇行,不料前方警察正在處理車禍,就這麼直接撞上現場民眾。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2段與中正北路交叉口,當時汽車駕駛停在十字路口禮讓救護車通行,而一旁突然鑽出2名沒戴安全帽的小屁孩,仔細一看機車還沒有車牌,只見騎士毫不在乎,非常愜意的催下油門,一路扭來扭去蛇行「逆風前進」。 不知道是不是風太大眼睛張不開,騎士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前方幾公尺處警方正在處理一場車禍事故,而戴著安全帽的民眾突然轉身跨越車道要到機車上拿取物品時,就這麼被小屁孩騎士攔腰撞上,3人瞬間跌成一團,連站在一旁警察都看傻了眼。 網友看了也紛紛揶揄「忍不住笑了,真是活該」、「自找上門剛好接罰單啊」、「沒車牌、沒戴安全帽還危險駕駛,不知道有沒有駕照?」、「剛好摔在警察面前,真是天譴」、「救護車才剛走耶,快call一台回來」、「好笑歸好笑,不過過馬路的也很有事,都不用先看一下的,難怪會有前一起車禍!」

2016 HD高速逆向闖入公車專用道~超跑好棒棒~

很多超跑車主對於交通違規不痛不癢沒在怕 由於下雨沒能清楚拍到車牌 就算開罰對這些好棒棒車主也是小零錢 車內音樂版權問題被YOUTUBE消音了 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建國高架交會路口處 時間:2016年7月20日下午3點51分 ----------------------------------------­---- 【小小的禮讓 ~ 大大的安全】開車在路上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唷~* 影片主要作為宣導【行車安全很重要】除非必要,不提供檢舉使用 ----------------------------------------­----

2016 台北市信義區之日常 (違規穿越馬路)

行人號誌燈已轉為紅燈,妳帶著小孩硬要緩慢穿越,即使此情況在信義區很常見,但多數人還是會選擇快走或是跑步。 行人號誌綠燈時就好好過馬路,駕駛在此時亦應禮讓,而行人號誌紅燈時就乖乖站在路邊等,懂?

2013 計程車8B-05?號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時間:2013年08月19日07時42分 地點: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與博愛路口 車輛:計程車8B-05?號 違規:轉彎車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強行左轉險釀車禍) 備註:行車記錄器廠牌為PAPAGO P3,因為是廣角鏡頭,影片中看似與對向計程車距離相當遙遠,實際上不到兩台汽車的距離,對於該計程車強行左轉不禮讓直行車輛的行駛方式,顯釀車禍。

2013 違規迴轉 + 右轉彎未先駛入外車道害車禍

肇事主角:中年「三寶」。 1. 肇事汽車先在該路口違規迴轉行駛於內車道。 2. 迴轉時未禮讓直行休旅車,還好休旅車有閃一下,不然又要差一點引起車禍。 3. 迴轉後行駛於內車道,以為打了右邊方向燈就呈現無敵狀態,就馬上往右偏,又差一點撞到後方疾駛而來的汽車(該行車紀錄器車輛)。 4. 閃過了休旅車和行車紀錄器車輛,結果因為死角沒有看到最外車道的機車,就撞上去了。 5. 有直行優先路權的機車被撞倒後,整個人噴到人行道上的燈桿,後送仁愛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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