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 - 馬路三寶
各種 行駛 的三寶行為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本案係民眾在八卦村行車紀錄器臉書社團po網,有關110年1月25日7時32分,在屏東縣里港鄉里嶺大橋西向17公里處之某砂石車與某機車之行進間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經警方檢視影片及實地勘查,雙方皆行駛於外快車道往高雄方向直行,惟砂石車司機從後方超車,與前方機車騎士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針對此疑似違規超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對此,本分局將依相關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車輛,通知雙方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告發。 另針對本轄台22線里嶺大橋所發生交通事故統計109全年度為13件,其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距為肇事主因,另本分局針對砂石車各項違規部分,統計109年全年度共取締1446件。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應隨時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發生視線死角,造成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危險,另呼籲砂石車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並減速慢行,共同營造友善之用路環境。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中國醫藥大學水湳校區昨天下午傳嚴重車禍,一名巫姓女大生昨天下午騎車載同學,行經西屯區順平路、順平二街時,與一輛直行的鄭姓女子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時,巫女頭部受創,已昏迷送醫急救,經院方插管急救後,仍處於昏迷狀態,家屬緊急從北部趕到台中,因該路口沒有監視器、也無號誌,昨天就有親友就貼上網路,希望有行經該處的網友提供行車記錄器,協助釐清案情。 據查,巫姓女子(21歲)在中國醫藥大學水湳校區上課,昨天下午騎車載黃姓女同學(21歲)行經西屯區順平二街往中平路方向行駛,當時鄭姓女子(37歲)駕駛轎車沿順平路快車道往順平三街方向行駛,雙方在順平二街、順平路發生碰撞,巫女頭部受創、送醫插管後仍昏迷,後座黃姓女大生則受輕傷。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到場,雙方駕駛都無酒精濃度,不過該處是無號誌路口,依照道交條例的相關規定,支道要禮讓幹道車,當時鄭女行駛在幹道、巫女騎在支道,初判肇事原因為巫女未依規定讓車、鄭女未依規定減速才會釀禍,詳細的案發原因,有待交大事故組後續釐清。 女大生的家屬昨天也從北部趕往台中,了解案發經過,不過經警方、校方說明後,仍對車禍發生經過有疑問,因此昨天也在網站Dcard發布貼文,希望有目擊證人或行經該處的網友,提供行車記錄器等相關證據,以釐清案發經過與肇事責任。 中國醫藥大學去年才從英才校區搬到水湳校區,不過開學後,大小車禍頻傳,11日晚間也才發生一名該校顏姓男學生,騎車行經西屯區河南路二段時,撞上一輛從外側車道違規迴轉的奧迪轎車,當時顏姓學生顱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幸好後來病情穩定,撿回一命。 台中市巫姓女大生昨天下午騎車載同學,行經西屯區順平二街、順平路時,與鄭姓女子發生車禍,巫女昏迷插管。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巫姓女大生昨天下午騎車載同學,行經西屯區順平二街、順平路時,與鄭姓女子發生車禍,巫女昏迷插管。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巫姓女大生昨天下午騎車載同學,行經西屯區順平二街、順平路時,與鄭姓女子發生車禍,巫女昏迷插管。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巫姓女大生昨天下午騎車載同學,行經西屯區順平二街、順平路時,與鄭姓女子發生車禍,巫女昏迷插管。圖/讀者提供 中國醫藥大學水湳校區附近昨天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一名中國醫大的女大生昏迷、插管治療,家屬發文希望網友幫忙提供行車記錄器。圖/摘自網站Dcard ...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在竹南鎮街頭,3分鐘內因逆向行駛等違規,警方連開7張罰單,第8張罰單拒絕酒測,經強制抽血鑑驗,酒精濃度超標又遭法辦,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及一罪不二罰,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鍾男今年3月27日深夜11點26分在竹南鎮違規逆向行駛,遇員警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3分鐘過程未使用方向燈轉彎等,警方舉發7項交通違規,3月27日深夜11點47分攔查到鍾男,又拒絕酒測,再開1張罰單,前後8張裁罰19萬5700元,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認定屬實。 最後1張拒酒測罰單,員警告知鍾男權利,鍾男表明拒測,隨員警回派出所,警方相關測試觀察紀錄表均不合格,報請檢察官並獲同意,強制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換算呼氣酒精度值每公升0. 4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程序並無不合。 鍾男不服8張罰單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受到警方驚嚇、逼車追逐影響,才無法正常騎車,並非故意違規,警方短短3分鐘連續開出7張交通違規罰單,違反比例原則,且事實上他也酒測了,一罪不二罰,訴請撤銷原處分。 法官調查,警員依法攔查鍾男機車,且已鳴笛示意,後續警員按鳴喇叭,以麥克風、擴音器要求靠邊停車,鍾男均未停車,分別有逆向、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雖相隔時間不久,社會一般第三者依自然觀察,可明確區隔數個行為,且危害不同用路人安全,自應分別處罰。 此外,鍾男因拒絕酒測的處罰,與酒後騎車經警報請檢察官核發強制鑑驗許可書,而接受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測得結果酒駕超標所犯公共危險罪,所受處罰不同,違規態樣迥異,違背法律規定也不相同,保護法益有別,不適用行政罰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違規,警方一共開了8張罰單,他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圖/本報資料照片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在台灣的道路上充斥著可怕的三寶,要有防禦駕駛的觀念,多留意周遭狀況,才能保護自己與家人的安全。本片所有片段為 2020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二)拍攝,短短兩小時的行程就讓我們遇上了亂變換車道、綠燈不走、闖紅燈等違規。 ▲ 時間軸空降: 00:10 一、亂變換車道 00:22 二、綠燈不走 00:29 三、行駛路肩 00:35 四、行人闖紅燈 00:52 五、機車跟汽車闖紅燈 01:06 六、汽車高速闖紅燈 ★ 相關文章/Related Articles:20201222【三寶日常 EP1】亂變換車道、綠燈不走、闖紅燈 - https://mnya.tw/cc/word/1619.html ✎ 製作/Maker:萌芽系列網站 ‧ Mnya Series Website ✎ 萌芽網頁-萌芽系列網站入口網 ‧ Mnya Series Website Home:https://mnya.tw/ ✎ 萌芽綜合天地 ‧ Mnya Comprehensive World:https://mnya.tw/cc/ #萌芽綜合天地 #交通安全 #三寶日常 #亂變換車道 #綠燈不走 #闖紅燈
虎尾科大畢業生陳姓男子,昨晚騎機車載仍在學的同系學妹蔡姓女友,於高雄前鎮區凱旋四路遭到後方轎車撞飛,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當時機車已往左切至快車道,轎車來不及閃,直接撞上機車左側,機車當場噴飛在地面磨擦出火花。 由於陳姓男子父親疑透過友人在通訊軟體的限時動態,轉述「應該不是違規兩段式左轉」,兒子騎到T字路口停下來、但靠近在外側快車道,剛一回頭往後看,後面來車就高速撞飛他們,該汽車車速明顯超速、非常快。前鎮警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下午表示,發生的地點是在凱旋四路的快車道上,轎車右前車頭與機車左側車身碰撞,肇事原因要依相關鑑定做認定。 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轎車行駛於內側快車道,沿凱旋四路往西、靠近瑞田街口時,機車從慢車道往左切,跨越1個快車道後,在內側快車道處,遭轎車撞上。 據指,轎車駕駛林姓男子供稱,當下趕時間,車速約70、80公里,檢警懷疑他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檢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命令交保10萬元;林下午被移送雄檢,對於媒體追問是否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他有無超速,均閉口不答。依規定,案發的凱旋四路該段速限為60公里。 檢警查出,陳姓男子昨晚6點半許騎機車載蔡女,沿前鎮區凱旋四路往西,行經瑞田街口時,當時燈號為綠燈,疑要左轉但沒在待轉格,後方馬自達轎車閃避不及擦撞,導致陳、蔡女噴飛倒地,消防人員趕抵時已無生命跡象,分別送醫仍不治,而雙方都無酒駕。 據了解,陳姓男子為高雄人,蔡女家在南投,兩人為同校、同系相差1屆,陳已畢業、蔡女仍在學,此次來高雄為替陳的祖母慶生,不料發生意外。 轎車昨晚行經凱旋四路,到瑞田街口,撞上前方的機車。記者林伯驊/翻攝 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女友當時往左切到快車道。記者林伯驊/翻攝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虎尾科大畢業生陳姓男子,昨晚騎機車載仍在學的同系學妹蔡姓女友,於高雄前鎮區凱旋四路遭到後方轎車撞飛,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當時機車已往左切至快車道,轎車來不及閃,直接撞上機車左側,機車當場噴飛在地面磨擦出火花。 由於陳姓男子父親疑透過友人在通訊軟體的限時動態,轉述「應該不是違規兩段式左轉」,兒子騎到T字路口停下來、但靠近在外側快車道,剛一回頭往後看,後面來車就高速撞飛他們,該汽車車速明顯超速、非常快。前鎮警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下午表示,發生的地點是在凱旋四路的快車道上,轎車右前車頭與機車左側車身碰撞,肇事原因要依相關鑑定做認定。 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轎車行駛於內側快車道,沿凱旋四路往西、靠近瑞田街口時,機車從慢車道往左切,跨越1個快車道後,在內側快車道處,遭轎車撞上。 據指,轎車駕駛林姓男子供稱,當下趕時間,車速約70、80公里,檢警懷疑他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檢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命令交保10萬元;林下午被移送雄檢,對於媒體追問是否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他有無超速,均閉口不答。 檢警查出,陳姓男子昨晚6點半許騎機車載蔡女,沿前鎮區凱旋四路往西,行經瑞田街口時,當時燈號為綠燈,疑要左轉但沒在待轉格,後方馬自達轎車閃避不及擦撞,導致陳、蔡女噴飛倒地,消防人員趕抵時已無生命跡象,分別送醫仍不治,而雙方都無酒駕。 據了解,陳姓男子為高雄人,蔡女家在南投,兩人為同校、同系相差1屆,陳已畢業、蔡女仍在學,此次來高雄為替陳的祖母慶生,不料發生意外。 轎車昨晚行經凱旋四路,到瑞田街口,撞上前方的機車。記者林伯驊/翻攝 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女友當時往左切到快車道。記者林伯驊/翻攝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彰化市葉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 1 號中山高台中路段,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的車距,遭「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4 張罰單罰鍰共 1 萬 2000 元,一口氣收到 4 張罰單,葉男看了傻眼,直呼警方缺業績、搶錢搶過頭,他將申訴釐清事實。 1次同時接到 4 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鍰 1 萬 2000 元,當事人自我調侃用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還賠不夠。(圖當事人提供)(記者張聰秋攝) 葉男向媒體投訴指出,4 張罰單各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上午 7 點 52 分到 55 分間,發生地段都在國道 1 號北向 179.7 公裡到 174.4 公裡間,第 1 張是 52 分在 179.7 公裡被開出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第 2 張到第 4 張都在 55 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 175 公裡、174.8 公裡、174.4 公裡,也就是說 5.3 公裡的距離連開 4 張罰單。 葉男說,4 張罰單 1 萬 2000 元,用公裡數換算等於 1 公裡「通行費」索價 2200 多元,太不合情理,他接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而受罰,但無法認同一罪多罰,1 萬 2000 元罰鍰用目前政府發放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都不夠賠啊!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現有法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執行,認定上採取不同多次的不同行為裁罰,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依次數開罰,申訴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接獲申訴照樣會受理,並逐一釐清違規和裁罰的依據。 對同一時間連開多張罰單,多數民眾覺得離譜,直覺刁難又擾民,但也有民眾認為,駕駛人違規行為好比「蛇行」開車,不打方向燈還沒安全車距,嚴重侵犯後方車輛的行駛路權,連續罰是提醒駕駛人別再「蛇行」上路,害人又害己。
短短30秒路程,一台車可以有多少違規? 如果連基本的禮讓都不會,是不是應該要好好檢討自己呢? 不要為了自己方便而把別人的用路權益當隨便! 法條引用: 50-1-2: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已影響用路權益 (至使他車減速或停車) 45-1-3: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俗稱逆向行駛) 42: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行駛前未開頭燈) 安全規則第109條1-1:夜間應開亮頭燈。 42: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未打方向燈) 安全規則第102-1-4: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該車(5251-VP)右轉彎開始至結束皆未使用方向燈 不想幫政府賺錢?不知道自己違規了?訂閱我可以了解更多交通法規喔! 了解合理與不合理的法規,理解交通黑暗面,對抗系統式交通暴力! cam:Mivue M560 編輯軟體:Premiere Pro CS6 Musi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rack: ROY KNOX - I Wish [NCS Release] Music provided by NoCopyrightSounds. Watch: https://youtu.be/P69pu5Q3ZcQ Free Download / Stream: http://ncs.io/IWish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新行車記錄器 #三寶 #目前超高解析度 #Taiwanroads 【✔】上路之前﹐先裝一台超強 超高解析行車記錄器﹐保護好自己。 自己能開好車﹐但是 ! 就擔心別人會【違規在先】害你出事﹐接著後面行程皆泡湯。 出事後﹐不是頭腦不清楚就是各說各話。 【★】行駛駕駛觀念優先﹐行車記錄器僅為備份還原當時現況。 【✔】Before you go on the road, install a super high resolution driving recorder to protect yourself. I can drive a good car by myself, but! I am worried that others will [break the rules first] cause you an accident, and then the rest of the trip will be lost. After the accident, either he was unclear or he said different things. 【★】The driving concept is prioritized. Th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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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車(聯結車)不保持安全距離才是肇事主因,客運大客車雙黃燈打很久了,內、中、外車道用路人都有煞停,唯獨後方大聯結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無視雙黃警示燈直接撞上才是肇事主因,機車反而不是。 【防衛駕駛觀念宣導】 一、 高(快)速公路內車道係「超車道」,超車後請駛離內車道,勿長時間佔用內車道,除非車流壅塞情況。 二、行駛高(快)速公路發現前方車輛「車速降低」或「緊急剎車」時,應立即使用「雙黃燈」,避免後車追撞。 三、全天候請開啟「頭燈」或「日行燈」,增加行車能見度,降低車禍發生率。 四、豪雨或大霧除開啟頭燈外,可視情況使用「雙黃燈」,變換車道應解除。 五、轉彎車請禮讓直行車、請禮讓任何行人、請禮讓公車客運先行,落實路權觀念。 六、行駛山路或單線道,發現後方車輛迫近、回堵或排隊時,代表你車速過慢已成為討人厭的「車隊長」,請發揮公德心及雅量,利用時機禮讓後車先行。 七、違規停車中屬「併排停車」及「公車站牌停車」最可惡,自私又自利。 八、轉彎車占用直行車道時,請持續使用方向燈,以利後車提早變換車道避免追撞。 九、機車兩段式左轉前,進入路口後請使用「右邊方向燈」進入待轉區。 十、車輛在高(快)速公路拋錨或車禍時,車輪爆胎或輕微碰撞應立即駛入「路肩」並開啟「雙黃燈」及「三角架」,人員應於護欄外等待救援,避免二次車禍。 十一、機車請遠離大型車,請勿併行或鑽車縫超車。 十二、汽車下車請確實觀察後方路況,建議採取「兩段式開啟車門」。 十三、道路是給人、車走的,車輛應停放於「路外停車場」之先進觀念予以推廣。 十四、影像式行車記錄器應列為車輛標準配備,汽車百貨業者會協助藏線安裝。 十五、行車建議開啟「Android Auto」模式,以掌握路況減少車禍發生。 十六、變換車道、車道匯入或轉彎後,後車因迫近禮讓時,請使用「雙黃燈」感謝。 十七、車輛保險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死傷及財損都在理賠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