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 馬路三寶

各種 新 的三寶行為

2023 行車糾紛當街上演「格鬥擂台」通緝身分曝光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24歲的方姓男子駕車行經國道二號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與34歲鍾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因互不讓道,相互逼車追逐並閃大燈,更在下交流道後,方男上前徒手捶打對方玻璃造成毀損,三個人扭打成一團,過程都被前方行車記錄器拍下,三峽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將三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更發現動手打人的鍾男,竟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通緝犯! 三峽警分局指出,三峽警方於29日23時48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鶯歌區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發生打架事件,三峽分局鳳鳴派出所所長呂勇穎率員前往查看,發現現場三名男子怒氣沖沖,身上多處受傷,顯然剛結束一場格鬥擂台。 三峽警分局提到,當員警詢問事發經過,雙方都互指是對方的錯,鍾男控訴,他開出租車搭載34歲的黃男,在國道二號往鶯歌方向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當時從內側車道要切到中間車道,輪胎已過車道線,對方的車在後方距離很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斷逼車及閃大燈,對方更直接開遠燈,持續五分鐘左右,在下鶯歌交流道時,他也閃大燈,且與方男對到眼,方男因此追車,追到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時,方男趁他在等紅燈時,手伸進車內弄破窗戶,他於是氣不過才下車毆打對方。 三峽警分局說,方男則反控對方,在國道遭鍾男逼車,下國道後他下車與對方理論,將汽車停在對方車輛後方,沒想到對方下來二個人就毆打他,方男坦承有拉破對方車窗,但因為是對方開門時他手剛好放在車窗上,以致玻璃破裂,並稱自己只有防衛沒有出手。 三峽警分局表示,警方初步查看,這場格鬥擂台三人都有受傷,方男臉部受傷,鍾男手腳四肢挫傷及下巴挫傷,黃男則是手部受傷,但雙方礙於面子都不願提出告訴,鍾男更被警方發現他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罪通緝犯,當街打架是事實,儘管雙方不願提告,員警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共場所鬥毆等罪,依法移送簡易庭裁罰。至於三人在大馬路上的違規等行為,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單舉發,國道上的違規行為,三峽警方也函請國道警察開單舉發,一時衝動的結果,最後得用辛苦賺來的新台幣為自己行為負責!得不償失!

NLG-1315 2023 【NLG-1315】違規越線 (已舉發)

2023/05/27 AM05:42 新北市中和區 環河西路三段與福祥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7 下午 01:18:5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713180979194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7 05:42 違規地點:中和區環河西路3段與福祥路口 違規車號:NLG-1315 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處理情形:製單舉發。 承辦人:王彥勳 承辦人電話:(02)2245-3650 中和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3.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 外側車道這麼空你不走 那就別怪我魔人發作(檢舉成功)

你要去新莊你就該走外側車道,而不是內側車道更不是逆向車道

559-PWM 2023 【559-PWM】並排停車 (已舉發)

2023/05/20 PM17:17 新北市三峽區 大同路1之10號附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0 下午 10:52:4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022520973601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0 17:17 違規地點:三峽區大同路1之10號附近 違規車號:559-PWM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4款 處理情形:經檢視台端所提供之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故本案予以舉發。 承辦人:張竣傑 承辦人電話:02-26781225 三峽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4.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MTT-1388 2023 【MTT-1388】違規越線 (已舉發)

2023/05/20 PM17:24 新北市三峽區 佳興路與介壽路三段口附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0 下午 10:55:45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022550973604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0 17:24 違規地點:三峽區佳興路與介壽路三段口附近 違規車號:MTT-1388 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檢視台端所提供之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故本案予以舉發。 承辦人:張竣傑 承辦人電話:02-26781225 三峽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4.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MKH-7875 2023 【MKH-7875】違規逆向行駛 (已舉發)

2023/05/27 PM16:07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35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7 下午 05:22:08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717220979362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7 16:07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35號旁 違規車號:MKH-7875 違規類別:違規爭道之處罰(45條)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MPR-7286 2023 【MPR-7286】違規跨越槽化線 (已舉發)

2023/05/27 PM16:21 新北市板橋區 板城路台65板橋一交流道南端引道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7 下午 05:30:30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717300979370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7 16:21 違規地點:板橋區板城路台65板橋一交流道南端引道口 違規車號:MPR-7286 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 連續逼近不叫逼車喔~

還有其他支影片懶得剪輯上傳 總結就是 (舊制) : 該車輛跨越雙黃線不予舉發,未保持距離不予舉發,違規超車不予舉發,逼車不予舉發,都是以佐證資料無法完整呈現違規事實為由吃案,明明影片畫面超清楚...都是同位辦理,那位從3年前至今年至少不舉發2.30件明顯違規案件,包括闖紅燈逆向等等違規,多半重新送市政府信箱都改為舉發成功,為什麼交通這麼亂?除了三寶違規仔之外還有執法單位保護他們的荷包,我能說什麼呢~呵呵 交通部明文規定 : 迫近就叫逼車 執法單位 : 需要"連續性"才叫逼車 影片有"連續性"畫面檢舉後 : 不予舉發 ?????????????????????????????

BCG-3890 2023 【BCG-3890】違規使用霧燈 (已舉發)

2022/05/20 PM14:32 新竹縣橫山鄉 中豐路三段113號 先生/小姐您好,您檢舉案號11205210017(BCG-3890)其違規車輛及事實,經查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分局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回覆時間:2023-05-26 21:41 承辦單位:橫山分局 承辦人:警員郭典穎 電話:03-5932991

RDR-5915 2023 【RDR-5915】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已舉發)

2023/05/25 PM12:30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與大明街20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25 下午 03:28:47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2515280977586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25 12:30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與大明街20巷路口 違規車號:RDR-5915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許祐瑜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RDL-2336 2023 【RDL-2336】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已舉發)

2023/05/15 PM13:36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與稚暉街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13:12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130968767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36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與稚暉街路口 違規車號:RDL-2336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劉俊志 承辦人電話:02-29699446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6582-KC 2023 【6582-KC】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已舉發)

2023/05/15 PM13:35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與大明街20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10:27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100968765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35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與大明街20巷路口 違規車號:6582-KC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劉俊志 承辦人電話:02-29699446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8693-K7 2023 【8693-K7】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已舉發)

2023/05/15 PM13:58 新北市板橋區 南雅南路一段與南雅南路一段7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26:4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260968780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58 違規地點:板橋區南雅南路1段與南雅南路一段7巷路口 違規車號:8693-K7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劉俊志 承辦人電話:02-29699446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ERF-1726 2023 【ERF-1726】違規越線 (已舉發)

2023/05/15 PM13:54 新北市板橋區 板城路與華香橋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23:5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230968778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54 違規地點:板橋區板城路與華香橋路口 違規車號:ERF-1726 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QCI-265 2023 【QCI-265】支道未停車再開 (已舉發)

2023/05/15 PM13:35 新北市板橋區 大明街20巷與貴興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5/15 下午 04:07:5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51516070968764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5/15 13:35 違規地點:板橋區大明街20巷與貴興路口 違規車號:QCI-265 違規類別:概括處罰規定(60條) 違反法條:第60條第2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191-HFJ 2023 【191-HFJ】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4/29 AM07:48 新北市永和區 環河東路四段與民樂街39巷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4/29 下午 02:44:05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429144409551945,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4/29 07:48 違規地點:永和區環河東路4段與民樂街39巷 違規車號:191-HFJ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舉發。 承辦人:蘇韋綸 承辦人電話:(02)2921-9944 永和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5.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RCZ-6377 2023 【RCZ-6377】11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4月26日17點26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車號RCZ-637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4-2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4262645,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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