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 - 馬路三寶

各種 跨越 的三寶行為

2016 40K保全酒駕撞車 怒嗆:「我賠得起!」

媽寶酒駕肇事,竟想找媽媽頂罪!新竹市一名媽寶男,昨晨酒後開車載女友返家途中,因車速過快,攔腰撞上迴轉的計程車,該男先朝司機狂罵,趁亂帶著女友躲回家,警方上門後,還想找媽媽出來頂罪,但馬上被目擊者及小黃司機拆穿,男子老羞成怒,拿球棒怒嗆司機:「路是你家的嗎?」過程中還一度飆髒話、動手推警員,但最後還是被警方壓制、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蘋果》報導,警方調查,肇事的媽寶男于浩城(31歲、有酒駕前科),到案後的酒測值達0.67毫克(酒駕參考值0.15毫克),他還自稱擔任保全工作、月領4萬元,「付得起酒駕罰金」,態度十分囂張;而于男母親企圖出面頂包,當場被挨撞的計程車顧姓司機(43歲)識破,但于母仍心疼兒子說:「我怕他骨折!」在現場要求警方先將于男送到醫院檢查,但于男自認無大礙,並未去醫院。 警方指出,于男昨晨零時許,酒後駕車載著女友返家,在行經新竹建功路時,疑因車速過快、煞車不及,撞上前方迴轉中的計程車,造成車上男乘客下巴擦傷送醫,強大的撞擊力道,還波及一旁停在路邊的轎車。目擊者指出,于男肇事後,先狂罵小黃司機,趁現場混亂,于男一跛一跛的帶女友偷溜回家,直到警方獲報找上門才出面,但于男卻帶媽媽重回現場,指稱車子是媽媽開的,並要求警方調閱監視器,不料當場被顧姓司機識破,于男老羞成怒,拿棍棒作勢毆打司機,還怒嗆:「路是你家的嗎?你要轉就轉嗎?」警方除將于男依法送辦外,挨撞的計程車司機也因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迴轉,被開出一張900元罰單。

2016 無恥動畫酒駕找媽頂罪 媽寶被識破還想打警察

媽寶酒駕肇事,竟嚇跑找媽媽出來頂罪!新竹市一名于姓媽寶(31歲),今晨喝酒後載著女友奔馳在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沒看到前方顧姓(43歲)計程車司機迴轉,當場攔腰撞上,于男嚇得帶著車上女友躲回家,直到警方通知他,他才帶著媽媽出來頂罪,但馬上被目擊者及小黃司機拆穿,他惱羞成怒,拿著球棒要攻擊司機:「路是你家的嗎?」,過程中還動手推警員,甚至飆髒話辱罵,最後仍被警方壓制在地,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于男今晨0時,與友人喝完酒後,開著白色轎車載著女友返家,但在行經建功路時,由於車速過快,未注意前方有輛正準備左迴轉的計程車,當場攔腰撞上計程車左後方,造成車上一名乘客下巴擦傷送醫,由於撞擊力道過大,還波及一旁停在路邊銀色轎車,于男闖禍後,竟當場帶著女友丟下車輛逃跑,直到警方接獲報案通知,他才出面。 警方表示,于男後來與媽媽一起出現,到場後聲稱是母親開車,但說詞被一旁的目擊者與小黃司機當場識破,沒想到被拆穿後,他竟回車上拿棍棒想攻擊司機,還怒嗆:「路是你家的嗎、你要轉就轉嗎?」警員出面制止,他竟不爽動手推警察,還大罵三字經,後來被機警的埔頂派出所警員李家毅壓制在地。于男事後聲稱自己擔任保全員,外公是一名將軍。 「酒測值為0.67毫克」,警方指出,于男酒測值明顯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至於計程車司機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迴轉,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全程目擊的立功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國榮表示,當晚在家聽到「砰」兩聲,趕緊出門查看,發現一對年輕男女,對著計程車司機咆哮,他上前幫忙報案並叫救護車,後來這對男女就一拐一拐的溜走。 「本來帶的是年輕的長髮妹,後來變短髮的」王國榮說,他向警衛告知,有住戶剛肇事逃逸,要警衛幫忙通知,後來于男就跟一位中年婦女走出,還不斷跟警方辯稱是「媽媽開車載我啦,怎樣!」後來自己和警方、司機識破他,不斷向兩人勸導,最後媽媽才承認是兒子闖禍,但于男因酒醉情緒激動,不但回車上拿棍棒,還動手推警員、辱罵三字經,幸好被及時壓制逮捕,他乖乖配合。 警方表示,在實施酒測前,有告知母親若冒名頂替,將觸犯偽造文書罪,但由於在做筆錄前,母親已承認是兒子肇事,由於偽造文書罪未遂者不罰,因此只有依規定將于男逮捕。

918-L6 2016 【918-L6】1111 計程車等著吃罰單吧你 職業駕駛這樣開車的?

2016年11月11日 台北市 萬華區 和平西路與西園路交岔口 918-L6你計程車執照是怎麼拿到的....,政府還說搭小黃比Uber好?! 1. 違規跨越雙白線攬客 2. 綠燈狀態下紅線區域臨時停車 3. 紅燈越線行駛 4. 螃蟹切,由外車道切至最內側車道 整理一下,由於原始影片有點問題所以重新上傳 再來我速度其實很慢的,畢竟要右轉了,禮讓行人車速一定要能停 (影片中看起來的車速好像很快(廣角鏡頭錯覺),但對比一下旁邊車輛就知道) 乘客我有跟他揮手示意,開門大問駕駛"有沒有搞錯".... (如果有人說我想衝撞乘客,那有這想法的人挺腦殘的)

918-L6 2016 【918-L6】1111 計程車等著吃罰單吧你 職業駕駛這樣開車的?

2016年11月11日 台北市 萬華區 和平西路與西園路交岔口 918-L6你計程車執照是怎麼拿到的....,政府還說搭小黃比Uber好?! 1. 違規跨越雙白線攬客 2. 綠燈狀態下紅線區域臨時停車 3. 紅燈越線行駛 4. 螃蟹切,由外車道切至最內側車道

2016 救護車撞警車 病患傷重不治

救護車撞警車造成病患死亡 追違規車輛!救護車攔腰撞警車病患當場死亡 救護車追撞警車送醫病患傷重不治 嘉義縣警察局保安隊警車,(6日)下午2點45分發現一輛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正要趨前追車同時,在六腳鄉57線與一輛救護車發生擦撞,救護車失控衝落路旁排水溝,車內一名68歲黃姓病患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宣告不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姓死者因心臟主動脈剝離,由丁姓司機(31歲)駕駛台護公司救護車從雲林長庚醫院, 轉赴60公里遠的嘉義長庚醫院手術治療,沒想到途中卻發生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已通知家屬到院處理。另送醫的傷者有隨車王姓醫師擦傷,吳姓護理師骨折需住院,警車駕駛鄭姓員警左手、左肩擦傷,黃姓小隊長雖沒有明顯傷勢也送醫,共4人送醫。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表示,當時保安隊編號「103」號警車同仁行經肇事路口,正準備左轉時就被後方救護車追撞,當時救護車跨越雙黃線正準備超車,疑似未注意到前方警車動向,因此攔腰撞擊後跌落水溝。警方指出,行駛在前方的警車準備左轉有沒有確實打方向燈,還是救護車超車失當,將再深入調查釐清。 律師蔡碧仲指出,一般而言,救護車急送傷患,搶救人命,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警車執勤如不符緊急任務要件,也應讓救護車先行,以利儘快完成任務。 但救護車雖救人要緊,仍應注意前方是否有行人穿越馬路等狀況,否則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仍涉及過失責任。事故轄區屬嘉縣朴子警分局,副分局長劉全群表示,經檢視警車行車紀錄器,前方沒有車輛,確定無追車情形,今將由縣警局對外說明。

5511-TS 2016 【5511-TS】三寶出沒滿地三寶…

00:03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00:07 機車跨越雙黃線左轉 00:10 計程車跨越雙黃線左轉 00:13 5511-TS 違規迴轉 00:20 5511-TS 左轉不先打方向燈

2016 本田NSX飄移撞山壁 超跑雨天打滑怎麼救

800萬本田NSX飄移撞山壁 車主:報廢不修了 東瀛法拉利NSX又自撞修理費600萬車主忍痛報廢 新北市金山區陽金公路4.7公里處,前天下午2時許,一輛有「東瀛法拉利」之稱的本田NSX黃色跑車,因冒雨跨越雙黃線後,打滑自撞山壁,50歲張姓駕駛與太太受輕傷無礙,但修車需耗600多萬元,而原車價800萬元,張男算一算,不如報廢。 巧的是,金山警分局轄區,3日也有一輛新款的NSX試乘車在台2線石門段十八王公廟附近自撞,胡姓駕駛自稱「蜜蜂跑到車裡」,為了驅趕才失控,拖回屏東維修,該車因是新款,售價達1280萬元。 警方表示,15天內自撞兩輛NSX確實很巧,但兩起事故地點相差很遠,肇事原因也不同,只是巧合。 根據張姓駕駛車輛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下大雨,該輛NSX跨越雙黃線疑似想超車,但前方車輛突然煞車,張男反應不及,向右打滑直撞山壁,力道猛烈,整輛車騰空飛起,空中旋轉360度才落在水溝上,宛如電影。 夫妻受輕傷,送醫各縫3針,張男向警方表示當時時速僅60公里,不知為何失控,經酒測數值為零。 家住台北、從商的張先生說,這輛車2005年出廠,全國僅3輛,非常罕見,已撞成廢鐵,但家中還有其他車,決定讓它壽終正寢。 警方表示,根據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男應是跨越雙黃線時失控,待證據蒐集齊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撞壞路邊護欄部分,則報請養護單位求償。

2016 違規的臭三寶

行駛於河南路近西屯路口時,對向一輛黑色自小客違規誇越雙黃線試圖想左轉,接著再度逆向行駛跨越我方車輛行駛之雙白實線。途中該違規車輛閃兩次大燈吹促我方車輛行駛,造成前方車輛驚嚇剎車,且我方車輛必須快速通過或禮讓,此違規已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檢舉車號ARM-XXXX車輛於2016年8月19日17時28分於台中市河南西屯路口交通違規。

2016 違規的三寶

行駛於河南路近西屯路口時,對向一輛黑色自小客違規誇越雙黃線試圖想左轉,接著再度逆向行駛跨越我方車輛行駛之雙白實線。途中該違規車輛閃兩次大燈吹促我方車輛行駛,造成前方車輛驚嚇剎車,且我方車輛必須快速通過或禮讓,此違規已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檢舉車號ARM-XXXX車輛於2016年8月19日17時28分於台中市河南西屯路口交通違規。

ANX-1912 2016 【ANX-1912】- 五楊高架 跨越雙白線

從五股上來就看你一路飆一路鑽,這種開法我是沒啥意見.你不礙到別人我是認為沒差,但一碰到塞車就跨雙白線,這種把別人當白癡,視法治為無物的開法,就只好送你一張3000元貢獻國家獎狀囉!! --------------------------------------------------------------------------------------------------------------------------------------------------------------- ANX-1912 五楊高架南下41K處 2016/09/07 08:25 變換車道跨越雙白線 處理完成: 是 是否製單: 是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RBL-3952 2016 【RBL-3952】跨越車道雙白線

就你最聰明,前面塞車旁邊有洞就鑽,下次記得看一下是實線還是虛線,這樣切的代價是3000元悠~ ------------------------------------------------------------------------------------------------------------------------------------------------------- 案件編號: RV-20160816130337 檢舉人姓名:*** 連絡電話:O: H: 行動電話:09******** 通訊地址:新北市****路**號 電子信箱:*****@gmail.com 違規車牌號碼:RBL-3952 違規地點:五楊高架南下42.3K處 違規日期:2016/08/12 08:24 違規事實內容: 變換車道跨越雙白線. 處理進度:處理完成 是否製單:是

1775-QM 2016 【1775-QM】下交流道時跨越槽化線

開過頭再轉回來就好了嘛!何必又踩煞車又切槽化線的? 3000元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讓你痛一次,別再這麼做囉! ---------------------------------------------------------------------------------------------------------------------------------------------------------------- 案件編號: RV-20160816125646 檢舉人姓名:*** 連絡電話:O: H: 行動電話:09******** 通訊地址:新北市****路**號 電子信箱:*****@gmail.com 違規車牌號碼:1775-QM 違規地點:國道3號北上,新台五路交流道 違規日期:2016/08/12 07:30 違規事實內容:下交流道時跨越槽化線 處理進度:處理完成 是否製單:是

2016 Mitsubishi Zinger 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

2016.9.6 傍晚5點56分 行經中興路二段大明路路口(新菩提醫院前),我方綠燈直行,對向三菱銀色客貨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非常危險與白目之行為,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

2016 PICT0831不要命的小屁孩,載馬子還這樣騎車,橫越馬路跨越雙黃線,逆向,闖紅燈

更多好笑內容: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ppFM4-gPj1Go92IpLqJzQ 更多男人愛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6Macp35R6k8tMDZd31B2Kgsb0A7imueH 觀看 三寶屁孩: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DFZ_VCygq4Jlep4gmP1BJA 更多車禍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DFZ_VCygq4Jlep4gmP1BJA

2016 三重屁孩無帽雙載還蛇行 警察面前撞人慘摔

「哥94一陣風」三重屁孩無帽雙載...警面前撞人慘摔 又見三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10日下午5時34分行經三重時,赫然發現一旁的機車騎士雙載,而且2人還都沒戴安全帽,就這麼左扭又扭的往前蛇行,不料前方警察正在處理車禍,就這麼直接撞上現場民眾。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2段與中正北路交叉口,當時汽車駕駛停在十字路口禮讓救護車通行,而一旁突然鑽出2名沒戴安全帽的小屁孩,仔細一看機車還沒有車牌,只見騎士毫不在乎,非常愜意的催下油門,一路扭來扭去蛇行「逆風前進」。 不知道是不是風太大眼睛張不開,騎士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前方幾公尺處警方正在處理一場車禍事故,而戴著安全帽的民眾突然轉身跨越車道要到機車上拿取物品時,就這麼被小屁孩騎士攔腰撞上,3人瞬間跌成一團,連站在一旁警察都看傻了眼。 網友看了也紛紛揶揄「忍不住笑了,真是活該」、「自找上門剛好接罰單啊」、「沒車牌、沒戴安全帽還危險駕駛,不知道有沒有駕照?」、「剛好摔在警察面前,真是天譴」、「救護車才剛走耶,快call一台回來」、「好笑歸好笑,不過過馬路的也很有事,都不用先看一下的,難怪會有前一起車禍!」

2016 三寶的「逆」襲

停紅燈時看到對面有一台轎車跨越雙黃線吃對向車道待轉 綠燈經過一看 ,女駕駛不意外 已檢舉

2016 他被錄下違規 竟用這理由抗罰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2016 07 24 都在跨越雙黃線左轉, 還差點造成對撞

左轉的車為了怕到時轉不過去, 每部車都跨越雙黃線, 尤其最後一部車壓軸演出, 可惜沒有成功擊落搶快又未戴安全帽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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