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 - 馬路三寶

各種 行車糾 的三寶行為

2016 04 16 奧迪與黃牌重機行車糾紛街頭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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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馬路三寶現今台灣社會上的亂象GZ Dog

我用一些比較揶揄的方式,來說明行車安全,希望大家能多一點禮讓,少一點火氣,平安出門平安回家

2016 揭密片駕BMW撞翻豐田 霸氣男其實鐵漢柔情

BMW740i大戰TOYOTA(豐田)ALTIS!台中市龍井區東海夜市內前晚發生行車糾紛,暱稱「大七」的BMW740i被豐田ALTIS擋路,大七駕駛按了一聲喇叭,引來ALTIS車主不爽,駕駛及乘客共四人持棍棒怒砸大七,大七轎車駕駛為保護車內妻小,倒車衝撞ALTIS四次,原先惡狠狠的ALTIS轎車駕駛及三名乘客嚇得躲進附近店家。結果ALTIS車頭嚴重受損,大七只有後保險桿有點脫落,現場監視器畫面被po網後,引發熱議。 警方調查,室內裝修工程公司負責人郭姓男子(四十歲)昨晚七時許,駕駛車齡十八年的BMW740i載妻子及五歲兒子,返家途經東海夜市內的新興路時,見前方彭姓男子(二十二歲)駕駛一年多車齡的豐田ALTIS,在一家披薩店前違規併排停在快車道上,影響他的車子前進,於是按了一聲喇叭,在披薩店內的彭男及車上的王姓(二十三歲)、游姓(十八歲)、羅姓(十七歲)男子衝出來,拿棍棒衝向大七猛砸,將前後擋風玻璃砸碎。 衝突現場有民眾錄影上傳《爆料公社》等臉書社團後,引起網友熱議並留言:「第一次覺得去撞別人車很帥,霸氣的老爸」,還有網友封為「東海連恩尼遜」、「東海傑森史塔森」。 郭男昨晚接獲《蘋果》電話詢問當時心境,一度說:「我只是想保護……」但又改口:「我已經請律師,不要講了!」即掛斷電話。郭父受訪時說,兒子脾氣雖較暴躁,但不會主動惹事,「一定是對方太超過,兒子為保護妻兒才會暴怒衝撞。」 警方並表示,彭男綽號「彭彭」,有詐欺前科,在檳榔攤工作,去年四月曾因亂說話、愛嗆聲、拿東西不還,被網友肉搜,車內另三人背景不詳,僅知是彭的友人。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發生行車糾紛若當下有安全之虞,可先離開報警,出示行車記錄器等證據爭取權益,除非真的無法脫身或有立即性危險,勿貿然衝撞對方,以免觸法,若激怒對方,還可能造成自己與車內乘客更大傷害

2016 人正真好!萬事都可以KO~(五股區)

人正真好!萬事都可以KO~ PS:此片僅做教育用途,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為預防憾事發生,請分享給你的朋友,保護你我! 或者按影片右下方,訂閱,. 需要各類交通安全協助與宣導或更多影片詳情請見 又是行車糾紛引發的衝突! 趙姓網友在臉書發布行車紀錄器影片,昨天他行駛在台北市區時,被黑色轎車違規跨雙白線不當超車,網友不滿立刻加速. 人正真好!萬事都可以KO~ PS:此片僅做教育用途,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為預防憾事發生,請分享給你的朋友,保護你我! 或者按影片右下方,訂閱,..

2016 A車逃逸還要幹架 最後再把車主撞飛

又是行車糾紛引發的衝突! 趙姓網友在臉書發布行車紀錄器影片,昨天他行駛在台北市區時,被黑色轎車違規跨雙白線不當超車,網友不滿立刻加速追車30秒,之後雙方在仍在行進中的車上爆發口角,互嗆「衝三小、幹、落來呀、下車呀」。 接著黑車真的在前方停下,網友立刻下車上前,但他看到對方有拿武器下車,又速速返回車上也抄自己傢伙,此時黑車駕駛又走回車裡,影片1:50時,黑車駕駛竟然開車逆向將網友撞飛,只見網友摔在自己引擎蓋上又再站起。 網友事後也在臉書po出自己在汀洲三總的就醫照,並po文說「人真的沒事,我車又有基金可以改,一定告死他」。而影片接著被轉po至《爆料公社》引發一陣討論「看起來兩個是半斤八兩啊」、「太危險了吧!意氣之爭會死人的」、「報警就好了,何必這樣子」;不過有網友說,原po會去追車是因為被剪車時有被A到,「只是車主報警就好了,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太可怕了」

2016 高雄武廟路下午的行車糾紛 引發駕駛人毆打另一個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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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他被錄下違規 竟用這理由抗罰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2016 「511團購」 黑曼巴 盾牌  白天實錄狀況

品牌:黑曼巴 品項:C900 行車紀錄器 (盾牌) 欲購買 請至 Yahoo 拍賣 搜尋 " 511團購 " https://tw.bid.yahoo.com/booth/Y5018412433?bfe=1 或 加Line ID:"bestec511" 詢問客服人員 上傳日期:105.07.05

AGN-7925 2016 【AGN-7925】車禍  惡劣 貨車 司機

一開始要上重慶北交流道 小貨車就忽然從內側跨雙白線 要切到上匝道(外側)的車道後跟我並排想插隊 且一直往我這靠 非常惡劣 中間我的照後鏡離他車身幾乎都距離不到5公分 持續了一分多鐘 之後又再引道要進入國道時小貨車又違規想插隊 跨槽化線 直接撞到我前保險桿右側 原本想直接停住叫警察 但礙於上班時間車流量多 怕影響其他用路人 就打消念頭 請教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謝謝! (目前尚未至警局報警,僅電話報案) PS 影片之前未與AGN-7925貨車有行車糾紛!

2016 或許我錯但他那樣開我也是醉了

不管我今天是不是在禁行車道 你至少也看一下後照鏡 大家的評理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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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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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者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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