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 - 馬路三寶
各種 前方 的三寶行為
BMW740i大戰TOYOTA(豐田)ALTIS!台中市龍井區東海夜市內前晚發生行車糾紛,暱稱「大七」的BMW740i被豐田ALTIS擋路,大七駕駛按了一聲喇叭,引來ALTIS車主不爽,駕駛及乘客共四人持棍棒怒砸大七,大七轎車駕駛為保護車內妻小,倒車衝撞ALTIS四次,原先惡狠狠的ALTIS轎車駕駛及三名乘客嚇得躲進附近店家。結果ALTIS車頭嚴重受損,大七只有後保險桿有點脫落,現場監視器畫面被po網後,引發熱議。 警方調查,室內裝修工程公司負責人郭姓男子(四十歲)昨晚七時許,駕駛車齡十八年的BMW740i載妻子及五歲兒子,返家途經東海夜市內的新興路時,見前方彭姓男子(二十二歲)駕駛一年多車齡的豐田ALTIS,在一家披薩店前違規併排停在快車道上,影響他的車子前進,於是按了一聲喇叭,在披薩店內的彭男及車上的王姓(二十三歲)、游姓(十八歲)、羅姓(十七歲)男子衝出來,拿棍棒衝向大七猛砸,將前後擋風玻璃砸碎。 衝突現場有民眾錄影上傳《爆料公社》等臉書社團後,引起網友熱議並留言:「第一次覺得去撞別人車很帥,霸氣的老爸」,還有網友封為「東海連恩尼遜」、「東海傑森史塔森」。 郭男昨晚接獲《蘋果》電話詢問當時心境,一度說:「我只是想保護……」但又改口:「我已經請律師,不要講了!」即掛斷電話。郭父受訪時說,兒子脾氣雖較暴躁,但不會主動惹事,「一定是對方太超過,兒子為保護妻兒才會暴怒衝撞。」 警方並表示,彭男綽號「彭彭」,有詐欺前科,在檳榔攤工作,去年四月曾因亂說話、愛嗆聲、拿東西不還,被網友肉搜,車內另三人背景不詳,僅知是彭的友人。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發生行車糾紛若當下有安全之虞,可先離開報警,出示行車記錄器等證據爭取權益,除非真的無法脫身或有立即性危險,勿貿然衝撞對方,以免觸法,若激怒對方,還可能造成自己與車內乘客更大傷害
800萬本田NSX飄移撞山壁 車主:報廢不修了 東瀛法拉利NSX又自撞修理費600萬車主忍痛報廢 新北市金山區陽金公路4.7公里處,前天下午2時許,一輛有「東瀛法拉利」之稱的本田NSX黃色跑車,因冒雨跨越雙黃線後,打滑自撞山壁,50歲張姓駕駛與太太受輕傷無礙,但修車需耗600多萬元,而原車價800萬元,張男算一算,不如報廢。 巧的是,金山警分局轄區,3日也有一輛新款的NSX試乘車在台2線石門段十八王公廟附近自撞,胡姓駕駛自稱「蜜蜂跑到車裡」,為了驅趕才失控,拖回屏東維修,該車因是新款,售價達1280萬元。 警方表示,15天內自撞兩輛NSX確實很巧,但兩起事故地點相差很遠,肇事原因也不同,只是巧合。 根據張姓駕駛車輛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下大雨,該輛NSX跨越雙黃線疑似想超車,但前方車輛突然煞車,張男反應不及,向右打滑直撞山壁,力道猛烈,整輛車騰空飛起,空中旋轉360度才落在水溝上,宛如電影。 夫妻受輕傷,送醫各縫3針,張男向警方表示當時時速僅60公里,不知為何失控,經酒測數值為零。 家住台北、從商的張先生說,這輛車2005年出廠,全國僅3輛,非常罕見,已撞成廢鐵,但家中還有其他車,決定讓它壽終正寢。 警方表示,根據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男應是跨越雙黃線時失控,待證據蒐集齊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撞壞路邊護欄部分,則報請養護單位求償。
又是行車糾紛引發的衝突! 趙姓網友在臉書發布行車紀錄器影片,昨天他行駛在台北市區時,被黑色轎車違規跨雙白線不當超車,網友不滿立刻加速追車30秒,之後雙方在仍在行進中的車上爆發口角,互嗆「衝三小、幹、落來呀、下車呀」。 接著黑車真的在前方停下,網友立刻下車上前,但他看到對方有拿武器下車,又速速返回車上也抄自己傢伙,此時黑車駕駛又走回車裡,影片1:50時,黑車駕駛竟然開車逆向將網友撞飛,只見網友摔在自己引擎蓋上又再站起。 網友事後也在臉書po出自己在汀洲三總的就醫照,並po文說「人真的沒事,我車又有基金可以改,一定告死他」。而影片接著被轉po至《爆料公社》引發一陣討論「看起來兩個是半斤八兩啊」、「太危險了吧!意氣之爭會死人的」、「報警就好了,何必這樣子」;不過有網友說,原po會去追車是因為被剪車時有被A到,「只是車主報警就好了,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太可怕了」
來看到這名狡猾的男子,闖紅燈違規遭警方攔查,但他先是佯裝配合靠邊停車,但在下一秒卻立馬加足油門逆向逃逸,男子一路狂飆,還蛇行變換車...新北市潘姓兄弟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版誠路與南仔橋路口見前方有警方巡邏,正想閃避警方時卻遭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警員認出32歲的弟弟是轄內毒... 攔計程車攔到被車撞,這是怎麼一回事?新北市永和有一名女子,攔到對向計程車,急著要過馬路,但沒注意到自己已經闖紅燈,結果被一台機車狠狠... 來看到這名狡猾的男子,闖紅燈違規遭警方攔查,但他先是佯裝配合靠邊停車,但在下一秒卻立馬加足油門逆向逃逸,男子一路狂飆,還蛇行變換車... 23日晚間警方在三重三和路巡邏,看到一輛機車雙載行跡可疑要求停車盤查,沒想到騎士竟加速逃逸,逃跑過程中天雨路滑,機車打滑摔車,其中黃姓... 一名男子疑似毒蟲,騎車看到警察加速逃逸,一路上闖紅燈還逆向行駛,衝到了一個平交道口,當時柵欄已經放下了,他竟然像跳凌波舞一樣,下腰...
「哥94一陣風」三重屁孩無帽雙載...警面前撞人慘摔 又見三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10日下午5時34分行經三重時,赫然發現一旁的機車騎士雙載,而且2人還都沒戴安全帽,就這麼左扭又扭的往前蛇行,不料前方警察正在處理車禍,就這麼直接撞上現場民眾。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2段與中正北路交叉口,當時汽車駕駛停在十字路口禮讓救護車通行,而一旁突然鑽出2名沒戴安全帽的小屁孩,仔細一看機車還沒有車牌,只見騎士毫不在乎,非常愜意的催下油門,一路扭來扭去蛇行「逆風前進」。 不知道是不是風太大眼睛張不開,騎士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前方幾公尺處警方正在處理一場車禍事故,而戴著安全帽的民眾突然轉身跨越車道要到機車上拿取物品時,就這麼被小屁孩騎士攔腰撞上,3人瞬間跌成一團,連站在一旁警察都看傻了眼。 網友看了也紛紛揶揄「忍不住笑了,真是活該」、「自找上門剛好接罰單啊」、「沒車牌、沒戴安全帽還危險駕駛,不知道有沒有駕照?」、「剛好摔在警察面前,真是天譴」、「救護車才剛走耶,快call一台回來」、「好笑歸好笑,不過過馬路的也很有事,都不用先看一下的,難怪會有前一起車禍!」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阿伯突開車門 害騎士摔車 人沒肇逃 車先肇逃 看到後面 我笑了...翻攝自爆料公社 男違停開門害摔 幫扶車糗暴衝 感覺可以和平落幕的 誰知道阿伯想玩大一點 新馬路三寶!肇事者變受害者 駕駛扶車誤催油門「翹孤輪」來看到最新的馬路三寶,一名駕駛,路旁並排停車,還突然開車門,讓經過騎士閃避不及摔車,駕駛急著把人扶起來,也把機車拉正,哪裡曉得他一手握著機車龍頭,卻誤轉油門,下一秒連人帶車衝向前慘摔。 撞車事件發生在桃園,9號下午路中前面轎車並排停車,騎士減速靠近,突然旁邊車門一開,連人帶車被撞翻,轎車駕駛有點年紀,發現闖禍了連忙道歉,還出手幫忙想扶機車起來,騎士看起來人沒事,應該不需要叫警察,結果駕駛才剛把車扶正,下一秒卻讓所有人傻眼。 轎車駕駛抓著機車龍頭,但車還沒熄火,竟然油門給他催下去,這回變成他連人帶車,往前暴衝,像是脫韁野馬抓也抓不住,直到撞上前方另一台違停轎車,摔成一團倒在地上,原本被撞倒的騎士,趕緊上去幫忙。 影片一出,網友留言豪不留情說:「這是罕見開車駕駛,比騎車的受傷還嚴重」,3台車事故變成4台車,還有人說這是開門撞車的現世報,甚至說機車馬力不錯,可以馬上翹孤輪。不過幸好駕駛過沒多久,也立刻站起來查看傷勢,似乎沒有大礙,只是暴衝連撞,得多賠2輛車的車損,真的是禍不單行。
一直開在高速公路外線,車號「15-H3」砂石車突然從內線切中線,然後直接要切外線....就在我旁邊....壓過來還好我按喇叭+稍微右偏+減速,不然就被護欄跟砂石車夾擊了... 它是從我「左後方」過來的,照理說是不可能沒看到我車在右前方,行車記錄器只能拍前面,所以沒辦法感受到在駕駛座被壓迫的感覺.... 他後來有揮手道歉,但是請大家在高速公路上還是要小心!因為影片之後我是在他後方的,它還是一路狂飆+超車+又超車。 Ps.前後面剪掉,是因為我跟同事在車上講很多東西我還不知道怎麼把聲音用掉(後面是一直在罵人).......前段的行車記錄器上會清楚看到我是先超越「中線的一台白色小貨車」,之後就是大家在影片上看到的樣子,所以他不可能一直在中線跟我併行(瘋狂超車的人也不太忍得住開在別人旁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