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 馬路三寶
各種 酒 的三寶行為
BMW男醉闖4紅燈 撞爛小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912/37778496/ 【楊適吾、周昭平、楊適群╱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醉男昨晨駕駛BMW轎車,在市區以近兩百公里時速狂飆,連續闖四紅燈後撞上違規迴轉的計程車,造成運將重傷送醫。酒駕男肇事後耍賴不下車,警消拉出強制送醫,途中醉男竟又恐嚇救護人員。救護車只好停車請求支援,所幸警網趕抵上銬,醉男才頻頻哀求:「放我一條生路好不好?」 昨晨四時四十三分,蔡漢璋(二十九歲,公共危險前科)與友人小酌後,駕駛原價二百二十六萬、他以一百五十萬元購得的二手BMW420d轎車離開。蔡男出發後沿中華路狂飆,先闖過中華、中正路口紅燈,又繼續加速且不斷變換快、慢車道,沿途時速破百。 時速狂飆193公里 蔡男開到前鎮區中華、復興路口時不顧紅燈號誌,以一百八十公里時速穿越復興和忠勤兩路口,再往正勤路口途中,一度加速到一百九十三公里,一部違規迴轉的計程車從慢車道開出,蔡男閃避不及攔腰撞上。 竟作勢打救護員 計程車郭姓運將(六十七歲)被撞昏迷,顱內出血全身挫傷,緊急開刀搶救,昨中午清醒,現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蔡男見警消到場,死賴車內不下車,把腳伸出車外還關車門拒酒測。警方強行拉出送醫,蔡男還自稱叫「郭桂彬」。 送醫途中蔡男要求轉送高醫,並作勢打救護員,揚言跳車、搶救護車。兩名救護員被迫停車合力抓住蔡男,警網獲報趕抵將蔡男壓制上銬,蔡男才哀求警方:「放我一條生路好不好?」 車內還搜出本票 警方戒護蔡男送醫,抽血換算酒測值零點八四毫克,有額頭血腫、四肢擦傷,手腕三道手銬掙扎的撕裂傷。警方從BMW車內發現空白本票,研判從事借貸放款工作,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超速、闖紅燈也將開罰。 警方查出,被撞郭姓運將少校退伍,開計程車為業,上月中旬曾遇詐騙報案,警協助攔阻,郭險些遭騙五萬元,沒料一周後又報案說被騙十五萬積蓄,讓警印象深刻,豈料事隔半個多月再見郭,卻是遭醉男駕車撞上,險丟性命。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易肇事時、地及原因製作案例短片,有效宣導民眾交通安全 近年民眾對於交通安全觀念重視,市長賴清德指示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交通事故,對症下藥推動各項道安工作,降低本市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臺南市道安會報各小組配合落實相關政策執行,除7月份開始有關高齡者換發駕照規定開始實施外,並配合持續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車白天開頭燈」等宣導工作,以減少高齡者駕駛及機車族群肇事發生機率。 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針對轄內10大易肇事路段、原因,與易發生事故時段,彙整事故發生之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剪輯成案例教育短片,藉以喚醒民眾注意日常交通行為,提升交通安全觀念。短片內容宣導有6大項目,包括酒後駕車、行人違規、違規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期藉由實際案例畫面,使用路人知所警惕。 本市105年行人交通事故分析,發生661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300元罰鍰,又行人須依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清晨或深夜外出時,應配戴LED發亮燈具;又本市105年因違規停車,發生26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又違規停車致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負擔肇事責任;本市105年因闖紅燈,發生1,578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且闖紅燈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本市105年機車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發生1,156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本市105年因酒後駕車,發生299件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本市105年因逆向行駛,發生367件交通事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將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您,逆向行駛一旦肇事,恐將負擔全部肇事責任。 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將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凡年滿 75 歲的長輩都須在收到通知單的三年內完成駕照更換。新制規定,民國 31 年 7 月 1 日(含 1 日當天)以後出生的長輩,收到通知後,都須於年滿 78 歲(3 年內)找時間完成首次換照,已年滿 75 的長輩,有交通違規受記點或吊扣駕照處罰的長輩,則須在 3 個月內完成換照。若持逾期駕照駕車遭警方取締,則務必於收到通知後 3 個月內完成換照,或是自己將駕照繳回就無須繳納罰款。 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依據,爰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新增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處罰規定。本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106年7月1日。提醒各位用路人如何正確開啟車門,開車門要「先看後照鏡、轉頭右手開車門」,最後將「門先開啟5到15公分」的「兩段式開門法」,降低肇事機率。至於汽車右座乘客,警方提醒,則是轉頭左手開車門,方便注意後方來車。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車、超速,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遇高齡長者及行人時,請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以維用路安全。
婦三寶式左轉撞死 肇事者免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22/37691723/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蔡姓婦人去年騎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採「三寶式左轉」,企圖往左前方斜切穿越路口,結果遭顏姓男子從後方駕車撞上,蔡婦送醫後傷重不治,其夫控告顏男過失致死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蔡婦違規行車在先,顏男來不及在兩秒時間內煞車撞上,並無過失責任,處分不起訴顏男。 蔡婦丈夫昨表示,不能接受被告不起訴的結果,「應該兩個人都有責任,不能說車子撞到人都沒責任」、「他(指顏男)應該要減速,看到旁邊有機車就應該減速,怎能把責任都推給騎機車的人?」顏男則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檢察官調查,去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顏男駕駛汽車沿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和水管路路口時,蔡姓婦人正好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同向前進。 倒地後腦傷不治 沒想到蔡婦機車突然就偏向左前方行駛,因而在馬路口與從快車道衝出的顏男汽車擦撞,蔡婦被撞後人車倒地,送醫因腦部受傷嚴重,數日後不治身亡。 蔡女丈夫事後控告顏男涉嫌過失致死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顏男駕車、蔡婦騎車,都在環湖路同方向行駛。 僅兩秒反應時間 當時環湖路是綠燈,但是顏男駕車在外側快車道,蔡女機車本來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的慢車道,等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的時候,蔡女機車突然往左前方偏行,約僅兩秒後,就在快車道前方,與直行而來的顏男車子碰撞發生車禍。 檢方認為,蔡女當時若要從環湖路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並採取兩階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 應採兩段式左轉 而顏男對蔡女突然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確實猝不及防,不能把發生車禍的責任歸責於顏男。 此外,檢方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無肇事原因,因此將顏男不起訴。本案可再議。 撞死人無責案例 2017/04 桃園戴姓男子騎機車撞死跑步穿越馬路的蘇姓婦人,法院認定蘇婦突然衝出,戴男車速需3秒才能煞停,但戴男僅有不到2秒可反應,根本無法防範,判無罪。 2014/11 新竹周姓男子酒後無照超速撞死機車騎士,但法院認定騎士也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分隔島有樹與崗亭遮蔽視線,周守法行車也無法避免,判無罪。 2008/01 高雄男子徐昆和騎車搶劫後逃逸,逆向被大貨車撞死,法院認為徐突然衝出,貨車司機猝不及防,判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嘉義縣朴子市農改場前,今天下午發生小貨車與轎車3車追撞車禍意外,造成駕駛及乘客共7人送醫,其中包括4名小孩,小貨車駕駛因傷勢嚴重,目前未脫離險境,還在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其他人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查,朴子市下午降下大雨,龔姓女子(40歲)駕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載著自己的三名子女(3歲、15歲及 17歲)和侄子(10歲),共4名小孩外出吃飯,下午2時半許吃完返家途中,在縣道157朴子農改場前,疑因對向一輛由賴女(57歲)銀色休旅車跨越車道,撞上開在她們前方的吳男的小貨車,婦人跟在小貨車後方煞車不及,追撞上去,造成三台車撞成一團,三人均未酒駕。 其中,龔婦肢體外傷,3歲女兒頭部外傷、15歲兒子肢體外傷,17歲兒子左臂、左小腿擦傷,10歲的侄子無明顯外傷。另外,小貨車吳姓駕駛(32歲)傷勢嚴重,雙腿骨折變形、右胸氣胸,目前長庚醫院正在幫忙搶救中,而小貨車的乘客江女,人未受傷,而肇事的賴姓婦人(57歲)也有胸悶情形,但賴婦堅持留在現場,並未就醫。 開銀色福斯轎車的賴姓婦人,一開始向警方供稱,她當時是為了閃避後方有人超車,她才往左打方向盤,才會不慎撞上小貨車,但警方調閱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車禍當時,福斯轎車前後並無其他車輛,她就莫名其妙跨過雙黃線逆向撞上小貨車,才導致那麼多人受傷,初步懷疑婦人精神不濟,但車禍發生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其中,受傷最重的是小貨車吳姓駕駛,他在車禍後,因雙腿受困在變形的車頭內,警消人員冒著大雨,花了將近15分鐘破壞車體,才將他拉出送出,他意識模糊,送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另外,黑色轎車上龔姓女子和車上四名小孩也送醫,連同小貨車的乘客共七人送醫。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即時分享網路上最新的好笑影片!請訂閱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9487carcrash 超即時更新各地車禍行車紀錄器影片!請訂閱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9487carcrash 2017 3月 狂車禍 https://youtu.be/vAGLFE3212g 2017 2月 狂車禍 https://youtu.be/x-CzfSuqYr8 2017 1月 狂車禍 https://youtu.be/lpZIqm7LXUI Car crash dashcam videos in Taiwan. 台灣地區車禍行車紀錄器影片. 事故・危険運転・DQN.
新北市今日凌晨0時許,五股區一名婦人走在民義路一段,在穿越馬路找朋友聊天時,遭到一輛大型重型機車撞擊,婦人當場被撞飛10公尺遠,嘴巴冒血倒地不起,現場就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獲報緊急將婦人送醫急救,而肇事的大型重機騎士則被警方帶回派出所釐清事發原因。 警方調查,案發時蘇姓婦人(61歲)疑似違規穿越馬路,遭到林姓騎士(24歲)騎乘重機撞飛倒地。林男向警方供稱,由於晚間天色昏暗且天雨路滑,才會剎車不及撞上婦人。肇事的重機車頭車殼破損,而婦人則被彈飛出去約10公尺遠,現場地上有遺留有婦人的拖鞋及所帶鈔票。 警消接獲民眾通報,到場發現婦人已無生命跡象,於是立即施予CPR並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送達醫院搶救後還是宣告不治。肇事的林姓騎士已被帶回派出所,酒測值為0並未喝酒,由於大型重機並無設置行車紀錄器,警方將調閱鄰近的監視器釐清肇事責任。
太離譜了!就這樣害別人慘死在中橫,死者一個家都被妳毀了! 《蘋果》報導,死者林姓男子(52歲)為秀林鄉銅門村人,是洛韶工務段委外修築邊坡的工人;肇事的陳姓女子(51歲)昨早10時許載男性友人到燕子口遊玩,賞完景後駕車要返回花蓮,卻一時恍神精神不濟,跨越雙黃線致發生憾事。 警方表示,昨早10時許林男獨自騎機車,要前往中橫慈恩段工作,對向的陳女卻開到自己的車道上,林男閃避不及當場被撞上,整個人騰空翻滾360度,摔落一旁約20公尺深的溪谷臨時便道上,警消趕到時,他仰躺在地意識模糊,雙腿嚴重骨折,送醫後傷重不治。 警方表示,雙方酒測值均為零,調閱休旅車行車紀錄器、中橫公路監視器畫面後,確認是陳女違規跨越雙黃線肇事,警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台北市新生南路與仁愛路二段路口,今日清晨近6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部計程車行駛新生南路往北行駛時,搶快左轉仁愛路,造成一名直行機車騎士閃避不及,連人帶車直接撞上,當場倒地不起。救護人員到場時,騎士已無呼吸脈搏,給予急救後送往台大醫院搶救,但是到院急救後仍不治。 計程車葉姓司機(62歲)向警方表示,由於昨夜沒睡好,在今日清晨4時許便開車出門,經過事發路口時因精神恍惚,未注意燈號放行便搶快左轉,造成鄭姓機車騎士(26歲)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計程車右側,造成板金變形、擋風玻璃破裂,鄭姓騎士則重傷、大量出血,機車車身也嚴重毀損、車殼散落一地。 警消獲報到場後,緊急對倒地鄭男施行CPR,並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鄭男仍因失血過多傷重不治。警方已連絡鄭男位於嘉義老家的母親北上,處理後續事宜。因事故發生過於突然,肇事司機在現場一度嚇到說不出話,經酒測肇事的計程車葉姓駕駛酒測值為0。 警方表示,鄭姓機車騎士由嘉義北上到台北工作,在上班途中行經事發路口,閃避不及發生意外;初步研判現場路口有左轉號誌,司機疑似未遵循號誌搶快左轉,才導致車禍的發生,由於計程車駕駛供稱車上行車紀錄器故障,警方將調閱現場路口監視器,以釐清詳細車禍發生原因。(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