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 - 馬路三寶

各種 轉彎 的三寶行為

2020 台南交通日常/夾殺派對,轉彎處超車+車牌刷白我就不客氣了

相機: SONY FDR-X3000 行車紀錄器Global Eagle D300 錄影設定: XAVC S HD 60p 50M / ACT ON (畫質壓縮) 行車紀錄器1080P FULL HD 去繳罰單吧,兩位。

2020 讀者投書》開車的 一定要看!

有民眾被檢舉行駛内側車道左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48條第一項7款規定事證明確,遭處600元,因其法律認知跟實際差很大,警方也只能提醒所有駕駛人小心注意,否則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據悉,有駕駛人開車沿內側車道行駛,因內側車道是左轉專用車道,他見綠燈就開車直行,遭檢舉被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第48條1項7款,處600元罰鍰,這位駕駛人收到紅單後,覺得很冤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仍遭法院判決敗訴。 法界人士表示,依法不論車輛有無擋到後方要轉彎車輛,只要是在轉彎專用道上直行都是違規的,警方就可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最高可處1,800元的罰鍰,許多民眾根本不了解交通規則,就這樣直直駛,現在人的車上大部份都有行車紀錄器,違規畫面就這樣全部都被錄下來。 法界人士指出,路口如有轉彎專用箭頭燈號,駕駛人則應依箭頭燈號指示行駛,否則警方可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罰,另轉彎車輛走直行車道轉彎,已違反第48條1項4款「在多車道左右轉彎不先駛入內外車道」之規定,同樣也要吃上600元罰單,警方也呼籲駕駛人循規「道」矩並注意燈號,勿為一時之方便,反而吃上罰單,除影響行車秩序外,甚至容易肇事。

2020 東興路前方機車違規左轉--導致後方機車摔車

2020年3月31日早上,當天下雨,一輛機車在東興路中央轉彎 (請注意這裡是要帶轉的),這個貪圖方便的行為導致後方的機車閃避不及,只能在斑馬線上緊急煞車,結果輪子一滑 後方的女伴就摔了出去。 幸好後方的機車、汽車速度不快。 我有把影片傳給摔車的人,讓他方便跟警方釐清。 P.S 那邊是不能直接左轉的,旁邊有待轉區,上方也有標示機車要兩次左轉,有時騎士自行貪圖方便或駕駛習慣不好 會害到後方的人。

2020 三寶未按號誌左轉還遇到警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行車紀錄器 #TeslaCam

2020 立委高嘉瑜質詢_交通委員會

【取消車種分流 實現道路平權】 在今天交通委員會的「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辦理情形」報告中,提到了去年的交通安全事故中,18-24歲的死亡人數較去年提升了14.1%,而交通部政務次長對此回應,18-24歲年輕人的傷亡事故主要是以騎機車為主,但嘉瑜卻沒看到交通部提出的報告中,對於強化機車騎士安全有甚麼具體的措施,以下是嘉瑜今天質詢重點: 1. 防滑係數不足的標線、人孔蓋、伸縮縫、坑洞,都是機車騎士在道路上所可能遇到的隱形殺手,交通部應主動了解、敦促各縣市進行改善,以減少機車族因此類因素發生交通事故。 2. 「車種分流」政策以安全為名限制機車騎士路權,長期以來為民眾所詬病,機車族受限於法規只能走外側車道,卻要面臨計程車和公車隨時靠邊上下乘客、汽車違停、併排停車等狀況,機車騎士被迫在夾縫中求生存,但外側車道大車爭道的亂象環生,每天都有機車騎士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 3. 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使得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但各個路口規範不一、交通號誌也未做統一,常有機車騎士因不熟路況來不及反應,就因此違規甚至發生交通事故。 4. 機車待轉區設置在車道上、斑馬線旁,路幅若狹窄,待轉區幾乎都淪為「待撞區」,只要有大車要轉彎機車騎士就必須閃躲,或是待轉車潮太多,也會壓縮到行人的路權,對於機車騎士和行人的安全都是一大隱憂。 5. 目前已有地方政府試行取消機車禁行內側以及兩段式左轉,機車肇事事件率顯著下降40%,既然已有地方政府發現問題、企圖改善,交通部不應該再把問題推給地方,必須有統一性的政策規劃。 就以上質詢事項,嘉瑜要求交通部朝推動「車速分流、車向分流」方向,研擬在未來取消機車禁行內側以及兩段式左轉,並請交通部就上述事項,在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

2020 台中三寶

朋友帶路亂走,提早轉彎發現沒路後,直接逆向繼續騎

2020 三寶賓士 BEV9987

彰化金馬路中油加油站往順發路口,此車未依號誌燈停等紅綠燈~占用斑馬線~燈號未綠燈行駛及闖紅燈~及未禮讓綠燈號誌直行車強行轉彎~漠視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日期為2020年3月12日晚上20點49分

2020 國內外車禍- 三寶神轉彎 秒被撞 救護車神 出現救援 交通事故-紀錄片-

救護車效率一級棒 不定期 更新 各種 影片 喜歡我的影片 請點點小指頭 按訂閱 https://reurl.cc/241jLn 追蹤 並開啟鈴鐺~ 才會再 第一時間通知到您

2019 181909A 1日常生活上班途中遇到一台白色4輪重機我綠燈轉彎車不我先行  是怎樣啦 槓一鳥奇賣勒  趕羚羊 草支擺 地點:合圳南路往合圳北路方向差點被一台4輪重機收掉馬的雞拔毛槓

怎麼每天不管甚麼時候日常生活通勤上下班還是處理事情的途中都能遇到這種自殺式 危險駕駛 脫序行為的三寶呢 別太超過了 真的很誇張 路都妳家開的一樣 一般白牌摩托車的路權怎麼可以那麼渺小 都給妳們這些三寶 4輪重機的三寶走就好了啊 根本沒在看路的 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卻造成別的困擾影響他人用路權跟行車安全 妳們這些三寶負的起責任嗎 ? 蛤~~~~~~~~~~~~~~ 沒辦法在危急的時候難免忍不住會飆髒話 還不都是妳們這些三寶害的...

2019 黃牌重型機車 惡意逼車

並不是機車把手下方或後照鏡上沒有鏡頭就代表沒有行車紀錄器。 13秒~18秒、30秒~42秒、1分30秒~1分40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17秒: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18秒~32秒: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爰此,大型重型機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1分30秒~1分34秒:"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爰此,大型重型機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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