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 - 馬路三寶
各種 危險 的三寶行為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50歲的黃姓男子16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 黃男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製單舉發,本案將依違規事實函請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罰,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是全民都要遵守的公約,但飲酒後也要互相關心身旁的友人是否有安全搭上代駕車輛,以免發生意外。
* 等一下家人們請不要擔心 我們是標題黨 台灣騎機車很安全 交通很好 甚麼事都沒有發生 千萬不要擔心!! (笑) Follow 小軟子: https://www.instagram.com/stupid_soft/ Follow Soni: https://www.instagram.com/sonichen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台港大不同 】在台灣騎機車...顛覆了我們的想像 https://youtu.be/fPkmcTL0JNU 【10萬個為甚麼】香港人5問台灣人 #香港人在台灣 https://youtu.be/oao7Lsx7r7k 台灣的 #白毛山 很美但超難爬!幸好遇到熱心的原住民大哥,拯救了小軟子... https://youtu.be/11X3tDPffak 樂極生悲,去龍洞岩場卻中暑了?!小軟子不自量力!差點嚇死異鄉了! https://youtu.be/GxLW52xeULE #機車旅行 初體驗!原來機車自駕遊更爽更方便,以前要追巴士的日子bye bye啦~ https://youtu.be/koSEJwj22bo 【 偽出國 】去一趟日本旅行,只需2000台幣?! #台北好去處 https://youtu.be/sIbzTnxGdp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聽Podcast 廣東話節目 【聲畫不同步】: https://www.patreon.com/littlesoft 獨家內幕、猛料、Juicy話題、藝人秘聞 一一欠奉! 只有陪你渡過無聊時光 同你分享空虛、寂寞、凍嘅小軟子同大爆籽!
2021年12月21日晚上九點左右,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麥帥一橋發生的事。因為行車紀錄器時間不準確,所以沒有辦法檢舉交通違規,實在是很遺憾! 影片中可以看到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 在影片長度00:15,NEY-1899從左側車道超越我的車到前方之後,就忽然慢下來,還切換到右側車道擋到我前方,因此我也慢下來避免撞上。 接下來NEY-1899就在兩個車道間左右慢慢飄移,阻礙交通,此時不時有其他機車也都要從左側車道通過,都要慢下來避免碰撞,在下雨天視線不良又路滑的情況下實在是險象環生! 因為左側車道一直有後車過來,因此我也不便切換到左側繞過去繼續前行,就只能跟著慢下來保持距離。 接下來影片長度00:50時,NEY-1899更直接在車流來往的狹窄機車專用道上停下來,轉頭要跟我說什麼,我以為是他車故障所以騎慢要我幫忙、還是要提醒我後車燈壞掉什麼的,結果靠近聽才知道他在指責我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 真的是莫名其妙,所以我在此附上影片證明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前行了好一段路,不知道是在說我變換車道什麼鬼? 更何況我就算沒打方向燈,有比NEY-1899你這樣放慢速度阻礙交通、直接擋在路上造成公共危險還嚴重嗎? 要不是我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沒辦法作為舉證,早就檢舉NEY-1899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妨礙自由罪、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以把他關個五年有期徒刑了!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機車騎士廿日上午行經永康區四維街,疑似於前一個路口轉彎時貼車太近惹怒駕駛轎車的林男,後林加速追上陳男機車將陳撞倒。然而廿一日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影像顯示林疑有故意追撞嫌疑,永康警方隨即通知兩名駕駛到案釐清,針對林逼車涉危險駕駛部分製單告發,陳姓騎士也對林提告強制、傷害。 市警永康分局廿日受理四維街交通事故案件,卅多歲的陳姓機車騎士遭後方一名四十多歲林姓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陳姓騎士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受理後,雙方表示無意件各自離去。然而廿一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民眾將全案始末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根據該影片事證顯示,林姓駕駛涉嫌逼車撞人,立即通知雙方到案釐清案釐清。 根據影片顯示,陳姓騎士疑似於上個路口左轉時,緊貼林男駕駛車輛左側跨越雙黃線左轉,復切到林男轎車前,過程雖險象環生但並未發生擦撞。然而陳姓騎士行為疑似引發後方林姓駕駛不滿,只見林男突然加速行駛至陳男車側,整輛車詭異向右一晃,將陳姓騎士撞倒地上。 永康分局交通組警方初步認林涉逼車,廿一日依違反道交條例四十三條之危險駕駛製單舉發,後續如經裁定違規,林恐將面對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且由於林有肇事致人受傷也恐遭吊銷駕照。陳姓騎士廿一日也對陳提出傷害、強制告訴,警方訊後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林男到案否認故意撞人,是時對向也有車輛,不排除閃避車輛不慎肇事可能,是否有開車傷人故意仍待進一步釐清,永康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路口禮讓及保持車輛安全距離,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惡意逼車情事,警方必嚴懲不貸,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