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 - 馬路三寶
各種 安全帽 的三寶行為
不滿被超車!騎士急剎逼車嗆聲還疑似出拳打人 只是超車就引發逼車糾紛,甚至疑似動手打人!彰化員林一名男子騎機車超車,引發另一名騎士不滿,不但逼車還迫使他停車,甚至還疑似出手攻擊。當事人的兒子將行車畫面PO網,替老爸抱不平,警方強調逼車可開罰最高2萬4000元,並吊扣牌照3個月。但被逼車的男子將機車騎在快車道上,是否違規要開罰?將等當事人到案了解再說。 直行車綠燈前進,左邊竄出一台機車,突然急煞急停兩車差點撞上,身穿迷彩外套的騎士蛇行擋路,還故意急煞逼車,接著回頭掀起安全帽嗆聲。 被逼車男子:「你是怎樣?你這樣子超我車是怎麼樣?」 逼車騎士:「不能超是嗎?」 兩名騎士就這樣停在路中央吵架。 騎士不滿被超車 惡逼車還疑出拳攻擊 ID-895672 被逼車男子:「行車記錄器會PO啦。」 逼車騎士:「PO啊,PO什麼PO?你PO什麼PO?」 被逼車男子:「怎樣啊。」 逼車騎士:「怎樣超車?我這樣怎樣超車不對?」 被逼車男子:「你抓這麼近超車,這樣很危險。」 逼車騎士:「你靠過來是怎樣?」 被逼車男子:「好啦好啦不要吵了。」 雖然說不要吵了,但急煞逼車男子這時候疑似動手打人。 逼車騎士:「你一直靠過來是怎樣?什麼意思?」 被逼車男子:「你動手是怎樣?你動手是怎樣啊?我有動手嗎?」 逼車騎士:「我問你什麼意思啊?」 被逼車男子:「你打我是怎樣?」 事發在1日晚上8點多,騎士在彰化員林大道疑似因為超車,引發對方不滿,逼車迫停還疑似動手打人,被逼車的騎士兒子替老爸抱不平,將行車畫面PO網。警方強調,逼車男子可處6000元到2萬4000元罰鍰,但被逼車的騎士騎在快車道上,是否違規要開罰?警方還要等當事人出面釐清了解。
超狂阿嬤 地表最狂「三寶阿嬤」騎車46秒驚呆萬人!沒戴帽逆飆闖紅燈 狂!阿嬤未戴安全帽逆向、闖紅燈飆市區 史上最狂三寶!有民眾在台中北屯區東山路一段拍到一名花襯衫阿嬤,沒戴安全帽騎機車就算了,還一路逆向狂飆,在路口處直接闖紅燈、違規左轉,超狂的騎法讓人傻眼,影片在臉書瞬間驚呆萬人,引發討論,警方也出面表示,將調閱監視器依法舉發這名女騎士。 張姓網友5日晚間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直呼是「超狂阿嬤」一路狂飆,不但未戴安全帽、逆向、闖紅燈還違規左轉,「這樣騎車沒被撞想必練過」。這段短短46秒的影片短短3小時內震撼萬人,眾人看傻了眼,紛紛酸這名地方阿嬤是地表最強物種、三寶無極限,「誰家的快去領回」,希望不要再出來害人。 對此,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所副所長也出面,表示將循線調閱監視器,確認女騎士身分後依法就其違規事實舉發。網友則積極的幫忙警方,甚至計算出逆向、未戴安全帽、闖紅燈、危險駕駛等違規罰款,恐怕可開罰最高2萬4000元,並吊銷駕照,「阿嬤這下可能哭慘!」
超狂「三寶阿嬤」!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台中阿嬤違規無極限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1分鐘內違規4次!逆向行駛硬闖紅燈三寶阿嬤騎車險釀禍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在臉書社團發布影片,影片中的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市區逆向行駛,更誇張的是,阿嬤行經十字路口時,先逆向停在機車待轉區,見沒車通行後,闖紅燈繼續逆向行駛,讓網友大呼「有練過」、「三寶王」、「超狂」;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表示,聯絡到提供影片網友後,將查出車籍資料依法告發。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9時許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布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阿嬤在北屯區東山路一段處,沿線逆向狂飆,網友看到後拍攝下來,拍攝過程中還發現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影片最後甚至還闖紅燈。 張姓網友還在臉書留言「超狂,阿嬤一路狂飆」、「這樣騎車想必有練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直批「三寶王」、還有網友說,「三張罰單開下來,阿嬤這個月買菜錢都飛了」。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副所長陳亦豐說,感謝網友提供影片,將聯絡到網友,調查影片中機車的車牌,確認騎車者的身分後,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告發未戴安全帽、逆向行車、闖紅燈等三項違規罰單,罰鍰為2900元。
影片中可看到此騎士本在白線上,突然來個急煞+右靠式的自殺攻擊 想停就停整條路都是我家,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 拜託!七月還沒到不用出來抓交替吧! 就不明白這種人駕照到底是怎麼拿到的? 還滿口的說他沒違規!是我超速違規!? (如果我超速那種情況你還能站著跟我說話嗎?) 說我有行車紀錄器了不起!? (啊...還不是為了對付你這種睜眼說瞎話的人) 害人差點追撞,還死跟你強辯,以為比你兇你就會怕他 (可惜這招對我沒用,海軍陸戰隊退伍的沒在怕的) 這種人整天上路害死人不償命,勸大家騎車小心為上! 此影片上傳提醒各位,順便做為證據備份,避免有人死不認帳! (最後這位仁兄還安脆還來個"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紅線違停")
某日被三寶請吃三寶飯~ (鳳山澄清路) 倒車後第一句 斥責我都沒看車 ooxx 等等 還好路口處 我時速約20幾 ! 如果我再快一點送他去親安全島 我拿起手機 說先報警等警察來! 我直接分享結尾 (對方聽到我要報警 本來說好呀 他要我賠償) 最後對方看我前.後都裝有行車紀錄器 之後就態度越來越軟 希望現場和解 (加上我 自身沒有東西受損) 於是我同意雙方在警員紀錄本上簽署和解 (放棄刑事和民事求償) ※當場有報警.有一般員警到場.但交通員警因繁忙還沒來※ ※這屬於私下和解 雖有民事和解效益 但雙方還是能提告刑事※ ※因為憲法保障 人民的刑事提告權 先不管 會不會有罪※ ※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後耐心等待 等交通員警到場測量※ ※並拿到事故聯單後 在離開現場※ ※之後和解請上調"解委員會上和解" 而不是現場便宜行事※ 當然啦除非 你是律師 或是 做保險這行 不怕被告 ,我是說我~ :) 機會教育 地上槽化線禁止跨越行駛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1 條: 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 安全帽上 S100 F2 行車紀錄器 車屁股上 S100 F1 行車紀錄器 安裝車行 (紳輪車業) https://www.facebook.com/ShenLunMotoStudio/?fref=ts
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嫌太擠,開車、騎車又怕找不到停車位,現北市推出像Ubike一樣能隨租隨還的電動機車,前10分鐘收費25元,今日開放民眾免費試乘。 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機車約1,400萬輛,平均每兩人就有一台機車,密度居全球之冠,但實際每天被使用時間只有52分鐘,且機車售價越來越高,在美國、法國及德國早已啟動電動機車交通服務,WeMo Scooter於今日發布,提供電動機車租賃服務,在北市大安區、信義區及中正區供應200輛改裝的光陽電動機車,時速最高可達68km/h,滿電時可續航45km,利用APP可隨租隨還。 該APP可搜尋附近車輛並進行預定,並成為鑰匙發動,也會顯示當前電量及可行駛里程數,車上配有兩頂安全帽及USB充電孔,以防手機沒電還不了車,還車時將車停駛於3行政區的停車格內即可,前十分鐘收費25元,之後每分鐘以2.5元計價,綁定信用卡支付,騎行短程距離較划算。 以大安森林公園至小巨蛋,4公里里程為例,使用WeMo Scooter大約需行駛14-17分鐘,要價35至45元,而搭乘捷運及公車等交通工具,約30-50分鐘,要價15至20元,而搭乘計程車最快,但花費約150元上下,實際街訪北市民眾,多半不騎摩托車,但有騎的人認為,短距離應急騎乘才較划算,且服務據點要密集,才有可能普及化。 但因電動車目前屬於輕型機車,註冊時須上傳身分證及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照片,預估註冊完成最快需數小時,較為繁瑣,但現階段只能人工審核,需一一與各地監理站核對資料,且目前已經約有1萬2000名註冊用戶,想搶先使用的民眾還要耐心等待,該APP於今日起開放下載並試營運3至6個月,僅先開放Android版本,iOS版本則要等到年底上架,今日起至9日(日),於14:00至20:00在台北市新光三越信義A8館北大門開放試乘。 談到違法騎車及違規停車問題,WeMo Scooter技術長鄭捷表示,若租車時有非本人使用APP,造成違法騎車,或是違規停車被開單、損壞車身等問題,一切都按租賃公司制度辦理,希望在此共享平台上,民眾能自律使用。
剛停在機車待轉區等待綠燈時,馬上就被一位沒戴安全帽又凶神惡煞的阿伯按喇叭還瞪我0...0 /三寶無極限 ㄎㄎ 時間為2016/11/23 行車記錄器 : SJ5000 + -------------------------------------------------------------------------------------------------------- 看更多影片 至【Chia Hao】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baaaaa321 Chia Hao臉書粉絲專業 https://www.facebook.com/chiahaono
救護車撞警車造成病患死亡 追違規車輛!救護車攔腰撞警車病患當場死亡 救護車追撞警車送醫病患傷重不治 嘉義縣警察局保安隊警車,(6日)下午2點45分發現一輛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正要趨前追車同時,在六腳鄉57線與一輛救護車發生擦撞,救護車失控衝落路旁排水溝,車內一名68歲黃姓病患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宣告不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姓死者因心臟主動脈剝離,由丁姓司機(31歲)駕駛台護公司救護車從雲林長庚醫院, 轉赴60公里遠的嘉義長庚醫院手術治療,沒想到途中卻發生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已通知家屬到院處理。另送醫的傷者有隨車王姓醫師擦傷,吳姓護理師骨折需住院,警車駕駛鄭姓員警左手、左肩擦傷,黃姓小隊長雖沒有明顯傷勢也送醫,共4人送醫。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表示,當時保安隊編號「103」號警車同仁行經肇事路口,正準備左轉時就被後方救護車追撞,當時救護車跨越雙黃線正準備超車,疑似未注意到前方警車動向,因此攔腰撞擊後跌落水溝。警方指出,行駛在前方的警車準備左轉有沒有確實打方向燈,還是救護車超車失當,將再深入調查釐清。 律師蔡碧仲指出,一般而言,救護車急送傷患,搶救人命,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警車執勤如不符緊急任務要件,也應讓救護車先行,以利儘快完成任務。 但救護車雖救人要緊,仍應注意前方是否有行人穿越馬路等狀況,否則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仍涉及過失責任。事故轄區屬嘉縣朴子警分局,副分局長劉全群表示,經檢視警車行車紀錄器,前方沒有車輛,確定無追車情形,今將由縣警局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