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 - 馬路三寶
各種 惡意 的三寶行為
2021年12月21日晚上九點左右,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麥帥一橋發生的事。因為行車紀錄器時間不準確,所以沒有辦法檢舉交通違規,實在是很遺憾! 影片中可以看到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 在影片長度00:15,NEY-1899從左側車道超越我的車到前方之後,就忽然慢下來,還切換到右側車道擋到我前方,因此我也慢下來避免撞上。 接下來NEY-1899就在兩個車道間左右慢慢飄移,阻礙交通,此時不時有其他機車也都要從左側車道通過,都要慢下來避免碰撞,在下雨天視線不良又路滑的情況下實在是險象環生! 因為左側車道一直有後車過來,因此我也不便切換到左側繞過去繼續前行,就只能跟著慢下來保持距離。 接下來影片長度00:50時,NEY-1899更直接在車流來往的狹窄機車專用道上停下來,轉頭要跟我說什麼,我以為是他車故障所以騎慢要我幫忙、還是要提醒我後車燈壞掉什麼的,結果靠近聽才知道他在指責我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 真的是莫名其妙,所以我在此附上影片證明我騎上麥帥一橋之後就維持在右側車道前行了好一段路,不知道是在說我變換車道什麼鬼? 更何況我就算沒打方向燈,有比NEY-1899你這樣放慢速度阻礙交通、直接擋在路上造成公共危險還嚴重嗎? 要不是我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沒辦法作為舉證,早就檢舉NEY-1899觸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妨礙自由罪、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以把他關個五年有期徒刑了!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機車騎士廿日上午行經永康區四維街,疑似於前一個路口轉彎時貼車太近惹怒駕駛轎車的林男,後林加速追上陳男機車將陳撞倒。然而廿一日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影像顯示林疑有故意追撞嫌疑,永康警方隨即通知兩名駕駛到案釐清,針對林逼車涉危險駕駛部分製單告發,陳姓騎士也對林提告強制、傷害。 市警永康分局廿日受理四維街交通事故案件,卅多歲的陳姓機車騎士遭後方一名四十多歲林姓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陳姓騎士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受理後,雙方表示無意件各自離去。然而廿一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民眾將全案始末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根據該影片事證顯示,林姓駕駛涉嫌逼車撞人,立即通知雙方到案釐清案釐清。 根據影片顯示,陳姓騎士疑似於上個路口左轉時,緊貼林男駕駛車輛左側跨越雙黃線左轉,復切到林男轎車前,過程雖險象環生但並未發生擦撞。然而陳姓騎士行為疑似引發後方林姓駕駛不滿,只見林男突然加速行駛至陳男車側,整輛車詭異向右一晃,將陳姓騎士撞倒地上。 永康分局交通組警方初步認林涉逼車,廿一日依違反道交條例四十三條之危險駕駛製單舉發,後續如經裁定違規,林恐將面對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且由於林有肇事致人受傷也恐遭吊銷駕照。陳姓騎士廿一日也對陳提出傷害、強制告訴,警方訊後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林男到案否認故意撞人,是時對向也有車輛,不排除閃避車輛不慎肇事可能,是否有開車傷人故意仍待進一步釐清,永康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路口禮讓及保持車輛安全距離,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惡意逼車情事,警方必嚴懲不貸,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音樂來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5WeFg0Qcbs&list=PLrh9rD0Q__jVgAm_UrysV_NuLJfp-23W2&index=2 作曲(微):羅茂榮 作詞:陳傑閔、章魚好、螺帽榮、6+軒 演唱:羅毛絨 剪輯:ρ茂榮 監督:陳傑閔 ---------------------------------------------------------------- 歌詞: 嘿yo主題是三寶 無腦亂切車道 早已司空見慣 駕照只靠雞腿換 闖紅燈 亂開車門 惡意逼車 別把無腦思路帶到馬路上禍害 違規都能把自己說白真是厲害 給我打開耳朵聽著 脊椎側彎 耍帥壓車 看著真的尷尬 亂切車道 被按喇叭 只會狂飆髒話 闖了紅燈 想叫議員 長大只會後悔 台七山上 一堆猴子 各種花式摔車 防疫期間 搭乘高鐵 請好好配戴口罩 無辜家屬 正在為他 們的兒女禱告 酒駕上路 大腦不好 就準備自撞安全島 沒有要嘴 單純提醒 騎車要戴安全帽 馬路的三寶不嫌少 加五個可以湊八寶 駕駛上路都沒帶腦 肇事違規轉頭就跑 帶著甩棍想用髒話跟暴力威脅我 行車紀錄只會看到一位小丑在出糗 嘿yo 三寶 你給我聽著 別在惡意逼車 你做的 我看的 我全都記得 馬路上遇到你們真的衰小 鶯歌八德 中間的就是你們三寶 我們不是動物因為我們都有道德 自己製造的麻煩就請給我自行負責 違規停車被開罰單就是你們活該 大腦拒絕進化行為表現的像個小孩 大馬路上翹孤輪 開車上路撞商店 嫌自己的家境太好 到處搞事狂送錢
影片來源 : 國道公路警察局 只是一個變換車道不成 就連續惡意逼車 這種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的行為 紅斑馬只能替天行道 遇到惡意逼車 不要與對方衝突 蒐證後交給專業的來 -------- 國道公路警察局粉專留言區回應 這件惡意逼車的案件,起因於貨櫃車疑似因安全間隔距離不足,想要強行變換至外側車道不成,當事人雖放慢車速,並且變換至內側讓道,仍讓這部貨櫃車駕駛心生不滿,而開始一連串惡意逼車的行為 . 記得之前貼過惡意逼車的影像,有些人會說一定是當事人做了什麼才被逼車,但紅斑馬要說的是今天就算別人做了什麼,也不能合理化這種惡意逼車的行為,這跟一個擦撞事故就把人打成重傷,又有什麼不同呢!別人駕駛行為不當,你可以來檢舉,而不是做出危險的行為來報復,在車輛高速行駛下,一不小心就容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波及到無辜的人傷亡 . 再次提醒大家,車子不會說話,有時候不要過於放大別人的行為,開車保持心平氣和,真的遇到惡意逼車,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都會依法處罰。 -------- #公共危險外加強制罪 #前段危險駕車開罰加扣牌6個月 #道安講習上好上滿 #後段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開罰 #沿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開罰 #任何族群都有不守法的駕駛人 #開車請對得起自己的駕照 -----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本頻道主要宣導用路人提升【防禦駕駛】、【預判能力】、【遵守交通規則】,遠離危險駕駛人等。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想法。批評與指教使頻道成長,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觀看本頻道的觀眾,雖然言論自由,但也不要太偏激,輕鬆觀看即可。 歡迎提供.車禍事故、三寶、惡意逼車、交通違規、一些奇奇怪怪之人,等影片:chu90021@gmail.com #台灣車禍事故 想看更多更快資訊請至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E5%85%AB%E5%8D%A6%E6%9D%91-%E8%A1%8C%E8%BB%8A%E7%B4%80%E9%8C%84%E5%99%A8%E5%BD%B1%E7%89%87%E4%B8%8A%E5%82%B3%E4%B8%AD%E5%BF%83-1678763067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