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 - 馬路三寶
各種 一段 的三寶行為
說明 民眾檢舉-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1項1款(期限內自動繳納新台幣900元)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檢舉鼠輩-檢舉扒手-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如果放任,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等於開啟了,文化大革命。 人人自危,民眾相互監視檢舉告密。 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收到紅單的,被檢舉人,一定很不爽。 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無端在路上,瞬間,被鼠輩扒走。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騎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2017/11/30 14:50 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刀不剪,有多少人可以被檢舉呢? 也許,這樣的連鎖效應,將迫使越來越多的,被檢舉的人,也一起加入,檢舉鼠輩行列。 才能平衡一下,憤怒及怨氣! 一般民眾,月收入,也只有 2-3萬元。 而,現在的交通罰款,隨隨便便,都是900元起跳。 民眾,生活已經夠苦了,這不小的破財,民怨不四起嗎? 最後,台灣交通檢舉風潮(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告密) 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政府單位,不可不重視。
說明 如果按照,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有多少人違規呢? 現在台灣景氣雖然很差,錢難賺。但人要活的有骨氣,正正當當的工作賺錢才對。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交通檢舉獎金,感覺上,就等於開啟文化大革命,是一樣的。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凡被檢舉密告的人,一定很不爽,又投訴無門。說不定,自己也來當個,檢舉鼠輩。平衡一下收支。 賺錢這麼辛苦,無端在路上被鼠輩扒走。不令人氣憤才怪。 最後,交通檢舉、告密、文革,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單位,不可不重視。
檢舉魔人台東出沒!1個月檢舉百件還耍賤招 檢舉魔人台東出沒!1個月檢舉百件還耍賤招 台東近來有檢舉魔人出現,黃姓民眾表示,檢舉魔人刻意在車道上慢慢開,等超車後再截圖檢舉,身邊10位友人都收到罰單,有人還收到2張,真的很無奈。台東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確實這個月有收到同一檢舉人共約百件違規超車檢舉案,因為有違規事證因此警方只能依法開罰。 黃姓民眾表示,因為工作關係每天上午要從台東市開車到縱谷上班,但在上午7時許都會在路上遇到時速約30、40公里的烏龜車,因此有越過雙黃線超車的情況,收到罰單無話可說,但實在無法理解檢舉民眾的目的為何?他說,檢舉魔人都刻意等一段時間後才檢舉,回溯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已經覆寫,之後不曉得還有多少張罰單會送上門,大家都...
車牌LGA-2680 重機騎士惡意毀損後照鏡 時間2017/10/09 22:15左右 影片第一段是我上65高速道路,土城端往五股方 向,第二段則是事發的影片,為了事情的始末我將兩 段影片,皆無修改一併PO上網。 我從上到快速道路後一直行駛到外線道,直到第 二段影片黑色RAV4慢速行駛在我前方時速(60~70左 右),我欲超車,影片時間1分25秒我就開始打方 向燈,但你一直刻意與我併行行駛,到1分45秒我 再次打方向燈,方向燈打了快30秒你還是刻意併行, 所以我減速切到你後方,但你刻意慢行,直到我閃你燈, 你才加速切到最外線,並在2分32秒時損毀我後照鏡, 且加速逃逸,沿路不打燈從最外線切到最內線,再從最 外線切到內線,逃逸無蹤。 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 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如果你覺得我影片不 公那請您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我已向新莊分局泰山分 駐所報案,LGA-2680車主請您前往說明,謝謝。
Gavin Chang 2 小時 車牌LGA-2680 重機騎士惡意毀損後照鏡 時間2017/10/09 22:15左右 影片第一段是我上65高速道路,土城端往五股方 向,第二段則是事發的影片,為了事情的始末我將兩 段影片,皆無修改一併PO上網。 我從上到快速道路後一直行駛到外線道,直到第 二段影片黑色RAV4慢速行駛在我前方時速(60~70左 右),我欲超車,影片時間1分25秒我就開始打方 向燈,但你一直刻意與我併行行駛,到1分45秒我 再次打方向燈,方向燈打了快30秒你還是刻意併行, 所以我減速切到你後方,但你刻意慢行,直到我閃你燈, 你才加速切到最外線,並在2分32秒時損毀我後照鏡, 且加速逃逸,沿路不打燈從最外線切到最內線,再從最 外線切到內線,逃逸無蹤。 我如果有侵犯到您的路權或違規,您可以檢舉我, 但你不可以惡意損毀我的後照鏡,如果你覺得我影片不 公那請您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我已向新莊分局泰山分 駐所報案,LGA-2680車主請您前往說明,謝謝。
3分鐘被開3張罰單 車主氣炸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8818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5921119.A.6F5.html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張姓車主,今年7月11日晚上開車行經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在短短3分鐘內,被人檢舉3項違規,共被開罰2400元,車主日前收到罰單,氣炸了,而向議員提出投訴。 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名張姓車主,在7月11日晚上7點59分至8點2分,被人檢舉違規,而遭警方開3張罰單。 第一張為晚上7點59分於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任意跨越雙白線,被開罰600元。 第二張則是晚上8點1分,於中華東路二段73巷口紅燈越線被開罰900元。 第三張為晚上8點2分,於中華東路一段與凱旋路口,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裁罰900元。 南市警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檢舉人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提出檢舉,而且分3次檢舉,因轄區不同,第一、二張是後甲派出所告發,第三張是莊敬派出所告發。 邱文亮說,一般違規如屬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但張姓車主上述3項違規行為並非列為輕微規違的項目,而且屬於不同的違規行為,依法必須要告發。如果同一違規行為在距離6公里內,時間6分鐘內,則只裁罰1次。 邱文亮說,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上述這3個違規並非可勸導的輕微違規,也是一般駕駛人容易犯的違規習慣。如果不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可提出建議列為輕微違規,即可採取勸導方式處理。 王家貞、洪玉鳳表示,很多人現在都被檢舉達人追著打,苦不堪言。他們並非鼓勵違規,而是有人如果惡意利用法條,遂行私人恩怨,造成被開罰者的怨氣,就非大家所樂見,希望警方能把警力放在闖紅燈和酒駕等重大違規上。 -- -- -- -- -- 千錯萬錯都是檢舉人的錯?自己都沒錯? 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自己變成馬路三寶不知道? 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被檢舉人都不用檢討? 台南交通已經夠亂了,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會怎樣嗎?駕照怎麼考的?人行道到處違規停車,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併排停車滿坑滿谷毫無政府可言,居然還有這種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出來替違規民眾說話!南部議員水準怎麼這樣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台灣人最討厭的就是自己做錯事,然後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只會怪別人怪警察怪政府,難怪路上一堆三寶一堆違規,台灣人的素質真的真的很差勁,劣根性顯露無疑,整天說羡慕日本人民素養很好,結果自己做錯事怪政府搶錢,可憐可悲可惡!自己有沒有檢討過?自己有沒有反省過?為什麼現代的人第一時間都是先檢討別人?難道自己無法以身作則嗎?
臉書粉絲專頁「國道公路警察局」日前PO出一段影片,日前有一名阿伯從梅山交流道逆向行駛北向車道,一路往南開了34公里遠,影片中可以看見許多車主見狀紛紛閃避,剛值完夜勤的國道警察脫下制服準備要休息時,接獲民眾通報後,衣服一套立刻又跳上警車,趕往現場,國道警察看到這台逆向車在內線車道,趕緊鳴放警報器並且開啟警示燈,確認這部逆向車已經減速下來,才下車處理,員警擔心沒有馬上制止的話,讓這部逆向車繼續開,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危害。「國道公路警察局」藉這個影片提醒大家,在高速公路開車,要隨時注意前方動態,尤其是看到我們紅斑馬巡邏車,在車道或路肩處理事情時,請小心並且放慢速度通過。 影片來源:國道公路警察局 https://www.facebook.com/HighwayPoliceBureau/ 更多精彩影音內容,請上 中時電子報《有影》頻道 http://tube.chinatimes.com
馬路三寶違規事件層出不窮,一名網友18日中午開車行經台中建成路時,目睹機車駕駛違規的過程。原PO起先看到一名警員騎在路上與眾騎士們一起停等紅燈,沒想到下一秒出現一名女騎士,從警察身旁緩緩滑行過後直接紅燈左轉,讓在場的其他駕駛人都看傻眼了!員警見狀也立刻追了上去,這一段影片讓許多網友看了皆笑翻。 網友上傳行車紀錄器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並且PO文笑說:「完全無視警察」。影片開頭是一名警察自馬路右側騎車停下等紅燈,隨即出現一名女騎士從後方和警察擦肩而過,接著她竟然完全無視紅燈號誌,直接以慢速滑行的方式闖紅燈後左轉。 讓人傻眼的是,女騎士騎過來的中途,明明可先看到正在執勤的員警在場,她還依然如此囂張直接闖紅燈,而員警看似也愣了一下,接著隨即追上去開單。許多網友看完影片後,紛紛留言嘲弄,「一看就知道是老江湖」、「顯然習慣了」、「哈哈~馬上被警察追開單了」、「標準三寶無極限啊,我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的概念」、「問三寶:你沒看到紅燈嗎?回:不,我是沒看到警察」、「好療癒的影片呀!」。 影片來源:網友 蔡跑跑 提供 更多精彩影音內容,請上 中時電子報《有影》頻道 http://tube.chinatimes.com
2017.5.31 PM21:35 車號AHP-6828黑色休旅車 違規行為:從76號快速道路往東行接近員林交流道前,在外側車道從後方逼近並連續閃大燈,有惡意逼車事實但因本人後方無架設行車紀錄器故無法舉證(本人當時已開超過最高速限90km/hr) 因內側車道當時也有車輛,本人無法左切讓車,但考量已接近交流道準備下去故不予理會,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並準備下交流道 下交流道後該輛黑色休旅車AHP-6828從後方超前,並在離前方紅燈路口前減速煞車,我當時是要右轉的所以也切換至外側車道,對方便在持續煞車至停止,並打開車門下車,本人不願意發生衝突立即左切閃過,至路口右轉後對方又追上來並做減速動作,我往內側車道切他就又切過來,我便減速至路邊停車報警 AHP-6828也減速靠邊,但未下車 停止一段時間後,於警方到場之前便離去 本人已提供該影片報案處理!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罰→處6千元到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再犯可沒入汽車 人渣!感謝你為國庫付出!
移動式神祖牌! 三寶國道逆向迴轉插進車隊 網砲轟:雞腿配駕照 三寶無極限,常做出許多誇張行為,不遵守交通規則,甚至引發車禍,讓民眾罵聲連連。日前在國道上,有台車竟然逆向還轉入車陣中,真的非常危險。 臉書「爆料公社」粉絲團貼出一段影片,寫道「國一南下漁港路交流道。這是要命的第幾寶?」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可以看到,車子行駛在交流道,前方竟然有台車子逆向開過來,接著左轉彎進另一車道插進車陣中。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砲轟,「實在是有夠扯」、「這種不吊銷駕照,哪天真的會害死人」、「又是一個移動式神祖牌」、「想死也不是這種死法吧!」、「他的方向完全是反的」、「這行為會害死人的~」、「無敵三寶飯 雞腿配駕照」、「終身吊銷駕照啦!根本神級垃圾上路」
超狂阿嬤 地表最狂「三寶阿嬤」騎車46秒驚呆萬人!沒戴帽逆飆闖紅燈 狂!阿嬤未戴安全帽逆向、闖紅燈飆市區 史上最狂三寶!有民眾在台中北屯區東山路一段拍到一名花襯衫阿嬤,沒戴安全帽騎機車就算了,還一路逆向狂飆,在路口處直接闖紅燈、違規左轉,超狂的騎法讓人傻眼,影片在臉書瞬間驚呆萬人,引發討論,警方也出面表示,將調閱監視器依法舉發這名女騎士。 張姓網友5日晚間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直呼是「超狂阿嬤」一路狂飆,不但未戴安全帽、逆向、闖紅燈還違規左轉,「這樣騎車沒被撞想必練過」。這段短短46秒的影片短短3小時內震撼萬人,眾人看傻了眼,紛紛酸這名地方阿嬤是地表最強物種、三寶無極限,「誰家的快去領回」,希望不要再出來害人。 對此,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所副所長也出面,表示將循線調閱監視器,確認女騎士身分後依法就其違規事實舉發。網友則積極的幫忙警方,甚至計算出逆向、未戴安全帽、闖紅燈、危險駕駛等違規罰款,恐怕可開罰最高2萬4000元,並吊銷駕照,「阿嬤這下可能哭慘!」
超狂「三寶阿嬤」!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台中阿嬤違規無極限未帶安全帽逆向狂飆闖紅燈 1分鐘內違規4次!逆向行駛硬闖紅燈三寶阿嬤騎車險釀禍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在臉書社團發布影片,影片中的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市區逆向行駛,更誇張的是,阿嬤行經十字路口時,先逆向停在機車待轉區,見沒車通行後,闖紅燈繼續逆向行駛,讓網友大呼「有練過」、「三寶王」、「超狂」;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表示,聯絡到提供影片網友後,將查出車籍資料依法告發。 台中市張姓網友昨晚9時許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布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阿嬤在北屯區東山路一段處,沿線逆向狂飆,網友看到後拍攝下來,拍攝過程中還發現阿嬤未戴安全帽,在影片最後甚至還闖紅燈。 張姓網友還在臉書留言「超狂,阿嬤一路狂飆」、「這樣騎車想必有練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直批「三寶王」、還有網友說,「三張罰單開下來,阿嬤這個月買菜錢都飛了」。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北屯所副所長陳亦豐說,感謝網友提供影片,將聯絡到網友,調查影片中機車的車牌,確認騎車者的身分後,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告發未戴安全帽、逆向行車、闖紅燈等三項違規罰單,罰鍰為2900元。
新北市今日凌晨0時許,五股區一名婦人走在民義路一段,在穿越馬路找朋友聊天時,遭到一輛大型重型機車撞擊,婦人當場被撞飛10公尺遠,嘴巴冒血倒地不起,現場就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獲報緊急將婦人送醫急救,而肇事的大型重機騎士則被警方帶回派出所釐清事發原因。 警方調查,案發時蘇姓婦人(61歲)疑似違規穿越馬路,遭到林姓騎士(24歲)騎乘重機撞飛倒地。林男向警方供稱,由於晚間天色昏暗且天雨路滑,才會剎車不及撞上婦人。肇事的重機車頭車殼破損,而婦人則被彈飛出去約10公尺遠,現場地上有遺留有婦人的拖鞋及所帶鈔票。 警消接獲民眾通報,到場發現婦人已無生命跡象,於是立即施予CPR並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送達醫院搶救後還是宣告不治。肇事的林姓騎士已被帶回派出所,酒測值為0並未喝酒,由於大型重機並無設置行車紀錄器,警方將調閱鄰近的監視器釐清肇事責任。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