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禍 的三寶行為

2017 大社 三民路 逆向迴轉寶 臭三寶 車禍現場

我當時時速約20km/hr 加上防禦駕駛觀念,才得以躲過兩劫,不是要說我騎車多安全,也不是要說騎兩陽的駕駛有多寶,不打燈、逆向、吃線的都全部都是寶拉按羚羊申告蓄意謀殺拉!

2017 CANSONIC 肯尼 l 這五種駕駛你一定不想遇到

三寶出動啦!! 哪種駕駛你最不想遇到呢⁉ 肚爛三寶駕駛嗎? 快來看三寶是怎麼開車的

2017 十月份之機車待轉區也可以是汽車停車格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 項1 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最高可處1200元的罰鍰

2017 10 28 汽車連環撞

中間那輛車比較倒楣, 被前後夾擊

2017 10 24 宮廟把馬路就這樣搭起棚架好像理所當然

其實各地方的廟都差不多, 把路圍起來大家也不敢怎樣...

2017 逆向啊伯 + 嚇死人左轉啊姨 差點被雷(三寶)

台中 機車 汽車 交通 車Cam 三寶 逆線 逆向 白目 2017/10/24

2017 三寶 | 晚上騎車小心 | 隨隨便便都會遇到三寶 | 小發財 | 闖紅燈 | 交通違規

2017/10/24 在每個路口都要停看聽 不然都很有可能被三寶收掉 要養成良好的防衛駕駛習慣

2017 (飄移的三寶)三寶高速逆向 撞到小貨車慘摔

(飄移的三寶)三寶高速逆向 撞到小貨車慘摔

2017 來阿 要比誰比較三寶是不是 還沒綠燈遇紅燈幹嘛停 該死重機上國道說汽車

互相傷害阿 我吃火鍋料 你吃料底 慢慢塞 上國道就說汽車 塞車就變機車 還沒綠燈 一群人往前衝 沒綠燈就想跑 遇到紅燈停殺小 害我被撞 入境隨俗麻 大家衝 就跟著衝 阿我比較清流 新攝影機測試 發現有時候會掉fps 不過畫面算不錯 這個價格 2:30後面都是讓你們欣賞一下這個攝影機 沒爆點 音樂 1:【滿漢】如我西沉【特曼×小魂×裂天】 2.new 刘孟彧 amy chanrich 請勿擅自使用此影片做其他用途

2017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已經超越三寶的境界了! 我已經不懂要用什麼來形容它了. 喜歡這部影片嗎?如果喜歡的話就『訂閱 分享』 吧~ 更多精彩的交通狀況: 【屁孩騎車擋路最後意外結局卻令人鼻酸!XD】➜【火燒遊覽車~真男人一腳踢開車門救了全車乘客!】. 105/6/12,發生地點:花壇鄉中山路二段往彰化市晚上7:25分左右,跟一台白色NISSAN發生車禍,影片中1分13秒我已超越外線白色NISSAN,1分33秒外側車道已.

2017 10 07 RIP 一條生命在馬路上殞落了

好心警察在一旁為它維持交通以避免遭到輾壓

2017 10 05 難得看見有人抽菸沒有隨手亂丟的 值得嘉許

其實還是不應該在馬路上吸菸, 最好所有人都戒掉這百害而無一利的習慣

2017 有點宅的機車人生01  超狂三寶阿伯的逆襲

以下數據取自維基百科 台灣人均摩托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一 台灣人均汽車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五十二名(2014年) -------------------------------------------------------------------------------- 台灣地狹人稠,汽機車密度高 我們來看看每日通勤上下班可以拍到多少超狂畫面 2017/10/13 阿北逆向停在交流道閘道入口前, 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車潮

2017 防禦駕駛:避開低速車禍

防禦性駕駛重點之一:每條大街小巷都可能隨時有三寶衝出來。 只要保持這種想法,就會按照狀況降低自己車速和保持距離 可以預防 90%以上的三寶 其他10%不能防,因為是從後面主動撞上來的,所以長途騎乘安全裝備不能少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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