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 - 馬路三寶
各種 違 的三寶行為
新北 市民廣場|地下 停車場|入場|行車紀錄器 畫面 你也是開車族、機車族嗎?哪些三寶行為你最討厭? 在下方留言告訴我,分享你的道路經驗談~ 如果你也喜歡這影片,請幫我分享出去,讓更多人也可以欣賞到! 你的訂閱、留言、按讚及分享,是我繼續創作的動力! ■--------------------------------------------------------------- ↓↓↓更多推薦影片!↓↓↓ 樹林 中華路|經城林橋|往台65|板橋方向路段|行車紀錄器 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QcMrTRxptc 國道3號 南下|白色 超跑|違規 超速|馬路 三寶|行車紀錄器 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P-8N_Gey1Q 台65|經板橋 縣民大道|往新北 市民廣場|行車紀錄器 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yhOpLOMerw ■--------------------------------------------------------------- ▼行車紀錄器 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drs6CFEvfIX0v265DvmNYxg24RTNqdT ▼機車 保養▼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drs6CFEvfIM-g9t9gpTnkBAUDS6bVhR ▼馬路 三寶▼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drs6CFEvfLIbV3CHVgajMhI-QJ0OZtB ▼旅行 攝影▼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drs6CFEvfJhn3uALbBqG_gaHRBQWZQz ▼攝影 旅遊▼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drs6CFEvfKH82g4HXUHAYo32XJnbIaM #行車紀錄器 畫面#地下 停車場#新北 市民廣場#板橋 縣民大道#新北 歡樂耶誕城#馬路 三寶#違規 超速#三寶 違規#三寶 車禍#台灣 三寶
跟我一起 #幹小事 #台北市議會 00:00開頭 00:26 在公車停靠區當個快樂的洗車王 00:51 第一次報案 01:08 把垃圾噴到路中間 01:25 人民並排上下客 01:36 條子來了 02:09 違規洗車哥繞一圈就回來 02:15 公車? 03:31 乘客招手 04:00 大外割雙黃線 警察當作沒有看到 04:05 警車一走就放置交通錐 04:52 保時捷大外割 05:28 保時捷馬上就回來 07:44 對向車道警察視若無睹 10:10 二次報案 警政署長信箱這邊去 https://www.npa.gov.tw/ch/mailbox/mailnpa/mailnpa?module=mailnpa&id=7448 FB:幹小事林柏勛 幫我按讚這邊去 https://www.facebook.com/teddy3small/
記者陸瓊娟/岡山報導 有網友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20日上午11點多,在國1南下岡山路段有一輛曳引車開到一半,後方輪胎突然整組噴飛往後翻滾,當時後方還有不少車輛,差點被大輪胎擊落。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截至目前,該大隊針對該影片所顯示時、地調閱相關資料,並未有符合影片內輪軸脫落之大型車輛肇事案件紀錄。而大型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 、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可處新臺幣4千5百元罰鍰,並記車輛違規點數1點。 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有網友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畫面顯示20日上午11點多,在國1南下岡山路段有一輛曳引車開到一半,後方輪胎突然整組噴飛往後翻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規定:行駛高、快速公路車輪 、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可處新臺幣4千5百元罰鍰(大型車),並記車輛違規點數1點。另用路人亦可於違規事實發生日起7天內,檢具未經剪輯之原始行車影像(需有正確時間顯示)向國道警方檢舉,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製單舉發。 國道五隊特別呼籲用路人,國道行車狀況瞬息萬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四周路況,並適度拉長行車安全距離以因應前方未知變數,方能常保平安。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50歲的黃姓男子16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 黃男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製單舉發,本案將依違規事實函請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罰,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是全民都要遵守的公約,但飲酒後也要互相關心身旁的友人是否有安全搭上代駕車輛,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