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 - 馬路三寶

各種 道路交通管理 的三寶行為

BJQ-1225 2023 【BJQ-1225】11   新興區六合一路104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11日20點41分,新興區六合一路104號,車號BJQ-122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1-11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111163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BND-2235 2023 【BND-2235】11   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9日07點38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車號BND-223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9日反映(A11201091033)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BEY-6393 2023 【BEY-6393】11   三民區力行路8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5日15點05分,三民區力行路89號,車號BEY-639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5日反映(A11201053457)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ADB-3768 2023 【ADB-3768】11   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4日07點21分,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口附近,車號ADB-376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AMP-6777 2023 【AMP-6777】11   前鎮區三多二路43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5日17點16分,前鎮區三多二路437號,車號AMP-677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月5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RD-3873 2023 【ARD-3873】11   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4日07點21分,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口附近,車號ARD-387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BDT-9389 2023 【BDT-9389】11   苓雅區三多二路2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3日17點21分,苓雅區三多二路229號,車號BDT-938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01月03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FZ-9887 2023 【AFZ-9887】1111229   前鎮區三多三路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29日17點17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9號,車號AFZ-988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29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EV-2376 2023 【BEV-2376】1111218   前鎮區永豐路36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18日13點03分,前鎮區永豐路36號,車號BEV-237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18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XY-7763 2023 【AXY-7763】11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玉竹一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1月03日17點10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玉竹一街口附近,車號AXY-776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1-0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1031408,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1798-HW 2023 【1798-HW】1111   南屯區大墩路810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3日14點01分,南屯區大墩路810號,車號1798-HW,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BLY-5699 2023 【BLY-5699】1111   南屯區大業路188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3日14點00分,南屯區大業路188號,車號BLY-569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REA-9358 2023 【REA-9358】1111   南屯區大墩路762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3日14點01分,南屯區大墩路762號,車號REA-935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AYP-2588 2023 【AYP-2588】1111   南屯區大業路19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3日13點55分,南屯區大業路197號,車號AYP-258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反映車輛交通違規一事,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經查本案車輛違規屬實,業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AMM-3705 2023 【AMM-3705】1111214   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14日17點11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99號,車號AMM-370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1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DR-0508 2023 【BDR-0508】1111221   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21日07點22分,鳳山區自強一路與南光街,車號BDR-050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AAK-3389 2022 【AAK-3389】1111   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2日11點26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附近,車號AAK-338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02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K6-8703 2022 【K6-8703】1111   前鎮區三多三路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2日11點26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9號附近,車號K6-870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02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2022 狹小巷弄自小客車違規臨停   引發騎士不滿PO文網友公評 警:「將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釐清。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猶如黑羊白羊過橋的故事,小時候大家應該都聽過,在道路上兩車交會時也經常上演類似狀況。21日晚間6點多,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某巷弄內自小客車臨停巷弄等人,造成其他自小客車難以交會,後方一機車騎士見狀長按鳴喇叭,汽車駕駛不滿下車理論,雙方雖未發生肢體衝突,但機車騎士離去後將行車紀錄器PO網,留給網友們評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獲悉後,檢視影片內容發現係自小客車於該處違規臨停,造成路口回堵,衍生後方機車騎士不滿,遂長按鳴喇叭並來回自小客車前後,自小客車駕駛遂下車與之理論,雙方不歡而散,惟並無肢體衝突。 本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將通知兩造當事人前來釐清案情,並將視有無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案部分依法偵辦。 在此呼籲行車應禮讓,切勿違規恣意臨停,以維用路人權益,另民眾如遇事應冷靜、理性或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

BFL-8793 2022 【BFL-8793】1111   前鎮區武慶一路25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12月01日17點34分,前鎮區武慶一路259號,車號BFL-879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12月0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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