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 - 馬路三寶

各種 行為 的三寶行為

2020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在竹南鎮街頭,3分鐘內因逆向行駛等違規,警方連開7張罰單,第8張罰單拒絕酒測,經強制抽血...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在竹南鎮街頭,3分鐘內因逆向行駛等違規,警方連開7張罰單,第8張罰單拒絕酒測,經強制抽血鑑驗,酒精濃度超標又遭法辦,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及一罪不二罰,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鍾男今年3月27日深夜11點26分在竹南鎮違規逆向行駛,遇員警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3分鐘過程未使用方向燈轉彎等,警方舉發7項交通違規,3月27日深夜11點47分攔查到鍾男,又拒絕酒測,再開1張罰單,前後8張裁罰19萬5700元,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認定屬實。 最後1張拒酒測罰單,員警告知鍾男權利,鍾男表明拒測,隨員警回派出所,警方相關測試觀察紀錄表均不合格,報請檢察官並獲同意,強制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換算呼氣酒精度值每公升0. 4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程序並無不合。 鍾男不服8張罰單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受到警方驚嚇、逼車追逐影響,才無法正常騎車,並非故意違規,警方短短3分鐘連續開出7張交通違規罰單,違反比例原則,且事實上他也酒測了,一罪不二罰,訴請撤銷原處分。 法官調查,警員依法攔查鍾男機車,且已鳴笛示意,後續警員按鳴喇叭,以麥克風、擴音器要求靠邊停車,鍾男均未停車,分別有逆向、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雖相隔時間不久,社會一般第三者依自然觀察,可明確區隔數個行為,且危害不同用路人安全,自應分別處罰。 此外,鍾男因拒絕酒測的處罰,與酒後騎車經警報請檢察官核發強制鑑驗許可書,而接受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測得結果酒駕超標所犯公共危險罪,所受處罰不同,違規態樣迥異,違背法律規定也不相同,保護法益有別,不適用行政罰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違規,警方一共開了8張罰單,他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圖/本報資料照片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2020 {美女與野獸}野獸篇 三寶不局限於加害者!!!

這集的第一名雖然機車騎士是受害者,但遇到問題就試圖一直把問題指向汽車,為了讓自己安然度過更是說汽車駕駛開太靠外線,這種人若是他開車肇事撞到機車,也是那種說:[你騎太快][沒看到你][死角]... ...的幹話;緊張可以理解但不應該去卸責去毀謗他人的行為,無所不用其極地讓自己安然度過 所以到影片後方便不太跟他說話,因為那態度是無法接受的,何況還一度要騎車離開,真的很扯!

BCY-8311 2020 【BCY-8311】寶之呼吸 開門一閃

一、日期/地點/時間: 1. 2020/12/22 2. 彰化市自強路墨爾漢堡前 3. 07:35 A.M. 二、(疑似) 違規車: 白車( 0:42,BCY-8311) 三、可能違規事項: 1. 並排停車占用道路( 0:42) (07:35'51) (店家自附停車場,白車駕駛若為入店用餐,上述行為得以規避) 2. 開車門「腳先伸出」(0:43) (07:35'53) 未先完整探頭察看 幾近擦撞直行後車(拍攝者) 影響拍攝者行車路線,導致拍攝者車頭瞬間扭動(0:43~0:45) 間接影響拍攝者行車安全及整體道路安全 四、備註: 1. 拍攝者事發當下遭影響行車安全,受驚嚇印象不清 2. 事後情緒平復,為了釐清遭遇,調出並保存此影片以做存證 (敬告: 此影片純紀錄,請勿在Youtube對畫面內任何人事物做出網路攻擊)

2020 三寶騎士天氣冷用「單手騎車」 前方竄出右切寶...當場滑出慘摔

訂閱老司機頻道:https://bit.ly/2XPpeX9 老司機關心您 ⚠ 法規雖無明定單手騎車就得開罰,不過行為誇張,影響其他用路人,警方就會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定論

2020 傻眼!開車上國道 3 分鐘連被開 4 張罰單 其中 1 分鐘內有 3 張

彰化市葉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 1 號中山高台中路段,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的車距,遭「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4 張罰單罰鍰共 1 萬 2000 元,一口氣收到 4 張罰單,葉男看了傻眼,直呼警方缺業績、搶錢搶過頭,他將申訴釐清事實。 1次同時接到 4 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鍰 1 萬 2000 元,當事人自我調侃用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還賠不夠。(圖當事人提供)(記者張聰秋攝) 葉男向媒體投訴指出,4 張罰單各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上午 7 點 52 分到 55 分間,發生地段都在國道 1 號北向 179.7 公裡到 174.4 公裡間,第 1 張是 52 分在 179.7 公裡被開出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第 2 張到第 4 張都在 55 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 175 公裡、174.8 公裡、174.4 公裡,也就是說 5.3 公裡的距離連開 4 張罰單。 葉男說,4 張罰單 1 萬 2000 元,用公裡數換算等於 1 公裡「通行費」索價 2200 多元,太不合情理,他接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而受罰,但無法認同一罪多罰,1 萬 2000 元罰鍰用目前政府發放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都不夠賠啊!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現有法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執行,認定上採取不同多次的不同行為裁罰,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依次數開罰,申訴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接獲申訴照樣會受理,並逐一釐清違規和裁罰的依據。 對同一時間連開多張罰單,多數民眾覺得離譜,直覺刁難又擾民,但也有民眾認為,駕駛人違規行為好比「蛇行」開車,不打方向燈還沒安全車距,嚴重侵犯後方車輛的行駛路權,連續罰是提醒駕駛人別再「蛇行」上路,害人又害己。

2020 通勤三寶飯 EP 01 - Nov. 20,

有一天,我在上班的路上連續遇到好幾個很糟糕的駕駛,讓我驚覺,台灣的馬路上實在有太多不尊重別人用路權益的糟糕駕駛。 這些糟糕的駕駛行為除了會造成別人的困擾之外,也有可能危害自身與他人的安全。 我一氣之下決定把行車記錄器剪輯放到網路上來,不知道有沒有人要看,但我想這個系列可能可以做很久。

2020 買個都被念|高速公路限速50好不好|怎麼讓龜車變飆仔?假裝要超他車就對了|內線龜車速度不到最高速限,好像不意外?

0:00 HI~大家好,我是涼圓大大 分享我騎車、開車時的一些經驗、習慣和看法 合理用路,安全回家 #Facebook 涼圓大大 歡迎在下方留下你的意見和看法 0:27 買個行車紀錄器都能念半天 在台灣好像都違規的比較大齁? 3:24 高速公路限速50,大家說好不好啊? 5:10 肉身測試觸發測速照相機的時速 5:34 難得遇到有水準的歪L 6:15 踩油門那隻腳需要檢查一下 他時速超級飄,從100~120忽高忽低 我大致上確認過他前面是沒車的(要超他車的地方可以看到他離前車很遠) 結果我想超他的時候,也在那邊加速,不知道在加哪根筋不對的 被我超過之後,還連鑽兩個車道超回來??????? 然後又切回內線,那時候明明外線還比較空一點 是想證明什麼? 9:49 選好路線再超車 沒邏輯地亂超車,通常快不了多少 而且浪費油、浪費剎車 這段的後面我沒切中線超車 是我在觀察那台福斯會不會從外線切到中線 確認之後才切車道,避免發生意外 11:00 紅斑馬神主牌 12:10 南下從哪裡開始速限100? 14:11 身為一個廢物,真是對不起大家 14:25 人不好好當,就要當螃蟹? 路不熟就先切到外面等著下交流道 不要突然發現要下的交流道到了才在那邊當螃蟹 15:14 台灣的神奇標線 一堆修正帶+彎來彎去的直線 16:11 GPS對表速 17:45 內線車道是超車道 偏偏一堆文盲 18:44 外線比內線快,是不是不意外 22:09 當龜車遇到測速照相的行為學 24:50 雞毛蒜皮小事都踩個剎車才安心 26:08 硬切內線的模範龜龜 27:10 不要給機會,也是一種防衛駕駛 #直接上GPS時速給你看

2020 這樣停車的?生氣小短片

不知道有多少人抱持這種「停一下」的感覺,反正沒車麻,被檢舉了才再來哇哇叫,明明就有路肩可以停,你就是要停在中間! 您的行為已違法,但是微罪不舉,所以讓大家欣賞(這是反諷) 至於為什麼會生氣,因為我要右轉彎,要提早進入最外側道路,結果進去才發現你一台四輪大爺停在馬路上(煞車燈一直亮著),你如果有打方向燈我至少還有意識到你在路邊,車尾燈紅燈狀態只有在一定的距離才能判斷你是否為停車(連減速都來不及),只能盡量吃左邊預防你突然開車門 PS:此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1-4或56-1-6的不緊靠道路右側,但是井茶87%不會舉發,原因為不妨礙通行(?)

2020 三寶の日常救護隊一路狂逼車!?TOP THREE ROAD MORONSILLEGALLY MODIFIED MOTORCYCLE.

非法改裝「警消用警報器」+「警消用標識燈具」,一路狂逼車的行為! 把違法行為當合理化!? 科普一下...(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時間:109.6.30) 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頭燈燈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第四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第四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 影片證據確實,已將該幾名騎士檢舉「非法改裝車輛」至公路總局 【三寶の日常】EP.3 影片授權提供:182追焦團救護隊、誠實魔鏡。 ▬▬▬▬▬▬▬▬▬▬▬▬▬▬▬▬▬▬▬▬▬▬▬▬▬▬▬▬▬▬

2020 路人傻眼! 史上最丟臉行為! 跨越雙黃線的下場!車水馬龍GONG GENGCover by 應日翰 @西西歪 Ccwhyao  超強系列

【車水馬龍Gong Geng】 找你兄弟作伙企投放個暑假 上山下海東奔西跑讚Makmak 你愛睏就不要走麥夠睏 開開心心出門 回家要平安 交通號誌一個個都一定要明白 行車上路別當三寶好嗎? Motocy 要戴安全帽 安全帶 繫好94狂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喝完啤酒回家不要開車 可以找個代駕或是計程車 車水馬龍gong geng 記得載阿姨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喝完啤酒回家不要開車 可以找個代駕或是計程車 車水馬龍gong geng 記得載阿姨 เลี้ยวซ้าย 依規定兩段 ตรงไป 注意前車狀況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喝完啤酒回家不要開車 可以找個代駕或是計程車 車水馬龍gong geng 記得載阿姨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跨越雙黃線會 Maring ging gong 給他撞Gong geng Ma nong ma neng mab ba long bong beng ngong ngeng ngong ngeng 要小心車 夏天喝酒就是要喝SinghaBeer 清爽痛快超順口不苦澀 車水馬龍gong geng 不要酒駕! 過馬路看左邊再看右邊 再看一次左邊再看一次右邊 紅燈停綠燈行 黃燈輝 曾聖潔 他是誰? 馬路如虎口 四通八達 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 ada mata mata ready kopi lui

2020 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高速公路上 Dangerous Driving - Despiteful Tailgating on Freeway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2020 07 14 姑娘妳這行為叫做闖紅燈知道嗎?

上班時間大家趕得要命, 妳站在路中間像不要命, 看得令人覺得真是要命...

2020 台灣法網頻道《檢舉達人或魔人的功與過?》─07/08〈交通安全法律研究會〉─

簡介:何謂檢舉達人與檢舉魔人?台灣目前的交通案件檢舉數量有多少?目前有大量交通違規案件氾濫,民眾之檢舉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協助政府檢舉不法vs.製造社會問題?是否真的有解決問題?可能產生的問題有那些?微罪不罰問題如何突破,是否又應該修法呢? 李振光警官帶您更全面了解檢舉達人的功與過! 相關資料: 一、檢舉心態 【正面】:1.正義感 【負面】:1.報復性、2.被逼車、3.氣警察、4.忌妒人、5.違停擋路、6.龜速擋車 7.獵人心態、8.爭排名氣、9.計程車搶生意、10.查證交通設施、11.冤枉被檢舉人申訴、行政訴訟 二、近3年全國檢舉件數: 106年291萬9,281件 107年317萬452件 108年391萬4,742件 三、近3年警察機關針對檢舉交通違規舉發件數(舉發率): 106年舉發204萬9,431件(舉發率70.20%) 107年舉發234萬8,095件(舉發率74.06%) 108年舉發299萬7,188件(舉發率76.56%) 四、近3年警察機關受理檢舉案,經審查不予舉發案件: 106年86萬9,850件 107年82萬2,357件 108年91萬7,554件 五、臺北市繪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說明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 (1) 法定禁停範圍→繪設紅線(交岔路口10公尺、消防栓等) (2) 其餘部分→繪設黃線(可臨停) 2.針對主要幹道部分: (1) 104年:紅線每隔100~150公尺改黃線 (2) 107年:主要道路離峰時段開放臨停 3.針對鄰里巷弄:鄰里交通環境改善執行計畫 (1) 標線型人行道劃設、(2) 禁停紅黃線標線調整、(3) 汽機車格位規劃、(4) 機車退出騎樓

2020 - 騎機車講電話是罰多少呢?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為什麼等紅燈不能滑手機? 有民眾騎機車行經高雄市路口停等紅燈時,因為使用手機,剛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看到並攔查,當場舉發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開立交通違規罰單。 基於車輛在停等紅燈時,只是因為號誌而暫時停止,在號誌變換綠燈後就會立刻前行,還是屬於車輛行駛的狀態,所以員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開罰騎士1千元,如果是汽車駕駛人的話,根據同條第1項規定,可開罰駕駛3千元。 會這樣規定在於避免駕駛人在騎駛機車的同時,因為用單手拿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做其他行動,例如傳LINE、發IG等,而影響駕駛人行車操控,導致注意力分散,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無法迅速反應,可能將造成煞車不及等行車危險。 另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包括機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外,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第1項也有相同規定。

2020 馬路三寶氣死人 這些行為你中了哪幾個 ( 完整版)

你領到駕照多久了 摸著良心說你真的會開車嗎 來看看這些三寶行為你中哪一個 《 第49集完整版》https://youtu.be/TfOlOuurqYI 《 第50集完整版》https://youtu.be/qf8nw9qDHhE 《 第51集完整版》https://youtu.be/tZsV5NIS7Jc 《 第52集完整版》https://youtu.be/u-yUakfYxfA ░ 節目資訊 ░ 每週六日 晚上10:00 JET 綜合台 | 首播 每週六日 晚上19:30 JET 綜合台 | 重播 每週六日 早上08:00 東風衛視 | 重播 #馬路三寶 #汽車 #車禍事故 #廖盈婷 #李一統 #IVY #葉明德 #唐沛寧 ░ 跟我們聊天 ░

BES-7128 2020 【BES-7128】109.05.17 13時~13時30分 左右   黑色BMW 以強按喇叭方式逼迫已先打方向燈且車輪跨越車道的本車讓道,這水準...

另一部由後方行車紀錄器影片可見,該BES-7128 黑色BMW以快速貼近本車方式來到後方,由於後行李箱死角,即使他打了方向燈也導致本車根本無法察覺,況且本車已先倒方向燈,而他卻硬來... 其行為似乎已有違反下列2條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2020 SJ雙視代II 夜間測試

先前騎普輕 我直行要上班 對方違規迴轉出車禍 結果對方說我騎太快 還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我現在整個怕死了我 只好把我其他車輛都裝上 有GPS軌跡紀錄的行車紀錄器 現在我的普輕毀掉了我只剩普重 普輕都能被說車速過快了普重勒天上飛了吧 很無奈啊在台灣的道路上當個三寶 可以0成本然後把人家潑的全身都髒水 要當個守法的用路人還要自備一堆器具自保 不然你就只能任人宰割 我現在都只敢騎30 但還需要有個佐證 就是GPS紀錄 先前的影片我下架了 我累了真的累了從車禍當天 我就沒有吃過固體食物都喝流脂 直到這個月才又進手術室把固定器摘除 摘除後還要復健現在我連薯條都咬不下去 還要面對莫名其妙的官司我真的累了 我之前的行車紀錄器單純只有錄影跟時間 我根本沒辦法舉證我當時的車速 我在這邊奉勸各位車在路上騎 行車紀錄器絕對要有 我列三項必有的條件 1.雙鏡頭獨立檔 2.外置麥克風 3.GPS軌跡時速紀錄 這三項才能完全佐證你當時的行為

ABG-9935 2020 【ABG-9935】頭份郵局沒有殘障停殘障車位

頭份郵局一個沒有殘障停殘障車位,肯定是智障。 車號:ABG-9935 行為:爛停、一人占據兩車位、沒有身心障礙停殘障 #低能兒可以停殘障#整條路都是你開的#ABG-9935#ABG9935#車號:ABG-9935

2020 東興路前方機車違規左轉--導致後方機車摔車

2020年3月31日早上,當天下雨,一輛機車在東興路中央轉彎 (請注意這裡是要帶轉的),這個貪圖方便的行為導致後方的機車閃避不及,只能在斑馬線上緊急煞車,結果輪子一滑 後方的女伴就摔了出去。 幸好後方的機車、汽車速度不快。 我有把影片傳給摔車的人,讓他方便跟警方釐清。 P.S 那邊是不能直接左轉的,旁邊有待轉區,上方也有標示機車要兩次左轉,有時騎士自行貪圖方便或駕駛習慣不好 會害到後方的人。

2020 監理站筆試 比較容易錯誤

還有中場練習時間12:30~1:18 ------------------------------------------------------------------------ 筆試 https://www.mvdis.gov.tw/m3-simulator-drv/ 台中路考畫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TF-R6LhDS4 ------------------------------------------------------------------------ 監理站筆試錯誤題目  ‌騎乘機車煞車時,應同時使用左右煞車,避免使用單一剎車,造成偏滑,使車輛失去安定性。 O  ‌駕駛人不遵守平交道看守人員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 仍強行闖越 ,除罰鍰外記違規點數3點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 (3) 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  ‌看到強酸中毒的患者,立即使用強鹼,酸鹼中和。 X  ‌受永遠吊銷,吊扣牌照之處分者,受違規再教育一個月,即可參加駕照考驗。 X  ‌甲、乙騎車發生追撞的受傷,經鑑定甲有過失,乙無過失。甲、乙 是否都可以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 兩人都可以申請  ‌下列何者需執行哈姆立克氏施救法? (2) 懷疑呼吸道阻塞時  ‌火車會從兩邊開來,不論何方先來,還是要注意另一方有無火車駛來,以確保行車安全。 O  ‌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 闖越鐵路平交道。  ‌肇事逃逸案件, 經通知所有人到場說明, 無故不到場說明, 或不提供駕駛人相關資料者。(2) 吊扣牌照  ‌機車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駕駛人酒後騎車載友人回家。 行駛彎道過快不慎撞擊電線桿, 兩人都受傷, 可否申請保險金? (3) 乘客可以申請。  ‌在化學傷害緊急處理措施為何? (1) 沖洗患部  ‌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駕照並停考一年。 X  ‌機車駕駛人以後輪著地, 蛇行或拆除消音器駕駛因而肇事者,應 (3) 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 不避讓者, 除罰鍰外,並 (3) 吊銷駕照。  ‌依據圖示, 機車駕駛人應如何行駛效能確保行車安全? (3) 保持適當速度。  ‌(3)禁止大型重型機車進入。  ‌專行車輛 X  ‌機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幾公里以上即可能遭處新臺幣6000塊以上24000塊以下罰鍰, 吊扣牌照三個月,及接受道安講習? (3)60公里  ‌下列何種違規行為得對車輛所有人逕舉發處罰: (3)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左側斷崖 O  ‌圖中黃色實線是指路面邊線. X  ‌排檔機車行進時,拉離合器拉桿, 車輪會突然減速。 X  ‌車輛係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 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輪, 所謂以原動行駛之汽車並不包括機車。 X  ‌CPR心肺復甦術。 實施程序「叫》叫》C》A》B》D」中的D是指? (2) 取得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去顫  ‌駕駛人佔用自行車專用道, 應處 (2) 罰緩並記違規點數1點。  ‌機車駕駛人駕車行駛道路時, 道路及交通狀況只有發生變化,駕駛人對這種事態應採取 (1) 冷靜與沉著減速慢行。  ‌省道路線編號 X  ‌未依規定期限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雖不處汽車所有人罰緩, 該車違規紀錄1次。 X  ‌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數 (1) 15公里以下  ‌於颱風天外出, 遭遇山崩,土石流,駕駛人順利逃離, 同車乘客受重傷, 誰可要求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 (2) 同車乘客  ‌地面與輪胎摩擦係數越大,車輛行駛越安全。 O  ‌駕駛人闖越平交道因而肇事者。 (1) 罰鍰 (2) 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領 (3) 以上皆是 ✓  ‌機車儀表板之里程表, 顯示行駛速率, 單位為公里/小時 X  ‌現行生產機車設備已大幅進步, 行車涉水後, 煞車性能不變。 X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無直行車道者。 (1) 內車道之車輛行駛  ‌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時, 以下列何種應變方式不正確。 (3) 沿著路肩逆向行駛,趕緊駛離國道。  ‌圖中黃色雙實線是指: (2) 雙向禁止超車線  ‌(1) 車道指定自行車及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專行  ‌禁止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每日之 (1) 上午7時至晚間8時  ‌小型輕型,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 O  ‌發現鐵路平交道有故障車輛停滯時,應 (1) 立體按下平交道「緊急按鈕」 (2) 撥打鐵路緊急聯絡電話0800-800-333 (3) 以上皆是 ✓  ‌十次車禍九次快, 因此機車駕駛人,為了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2) 不得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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