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 - 馬路三寶

各種 手機 的三寶行為

2017 手機當可以嗎?

手機當行車紀錄器經本人測試結果完全不行,光行進風切就讓鏡頭震到受不了,不要省小錢去買台專用紀錄器吧,預防三寶自殺式攻擊

2017 台南歸仁圓環低頭拼命滑手機的女三寶

2017/11/04(行車紀錄器時間跑掉了) 台南歸仁圓環大辣辣地停在路中央低頭拼命滑手機,把人家堵死了請他移車還不動繼續滑手機叭了第二次還搖下車窗罵人離開時還下車勒 是怎樣啊!?!?路都你家的嗎??

2017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貼圖/Hiking授權提供)許多人為了自保,多會在車上安裝行車紀錄器,遇上行車糾紛時就可以影片為證。不過這個媽媽卻因此非常害怕,因為她的寶貝女兒不小心騎機車上國道,擔心有人以行車紀錄器或手機錄下女兒違規畫面,她趕緊上網PO文自首,想不到卻意外釣出一堆「女婿」。▼(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這個媽媽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表示「孩子長大了!想放手讓她去飛,但有時侯真的會被嚇到心臟快停止」,原來昨(13)日這位媽媽收到女兒的LINE,表示她遵照Siri的指示,竟不小心將機車騎上高速公路,「我快哭了,很恐怖,我想說怎麼都沒有一台機車」,這位媽媽聽聞後嚇個半死,告...

2017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 活寶女兒騎車上國道!媽媽自首PO文卻釣出一堆「女婿」▲(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貼圖/Hiking授權提供)許多人為了自保,多會在車上安裝行車紀錄器,遇上行車糾紛時就可以影片為證。不過這個媽媽卻因此非常害怕,因為她的寶貝女兒不小心騎機車上國道,擔心有人以行車紀錄器或手機錄下女兒違規畫面,她趕緊上網PO文自首,想不到卻意外釣出一堆「女婿」。▼(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粉專)這個媽媽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表示「孩子長大了!想放手讓她去飛,但有時侯真的會被嚇到心臟快停止」,原來昨(13)日這位媽媽收到女兒的LINE,表示她遵照Siri的指示,竟不小心將機車騎上高速公路,「我快哭了,很恐怖,我...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高雄》編號05078員警 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

10/2 下午3:24分左右 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 高雄人都知道 這條路敢併排的 要有一定功力(臉皮) 一台賓士打雙黃燈 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 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 下午3點24分報案110 說地址 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一台賓士併排停車 我人在現場 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 看著手機 亂晃 亂看 大約6分鐘後 編號05078員警 來了 就準備讓車主走 一張都不開 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 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 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 你來就放他走 我是報案人耶 民眾報案可以放走? 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 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 他說這不歸他管 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 只說車主在車上 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 我當下也不想跟 員警辯論了 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 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 敢那邊違停 警察來放走 還回應~對 我就是要放走 我的天呀 我實在無法接受 到底是我觀念有誤 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 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 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 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 我沒薪水 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 (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 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 (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 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 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 該編號05078員警 是否有圖利?職之嫌 並記過懲處 10/2 除了110 我還有打去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請查明原因並懲處 至今還沒有人 給我回應 請問是官官相護?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不相關人等 別在一旁消毒)※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酸民們 說我吃飽沒事幹 或是說我正義魔人~都可以~ 我就當那個罪人吧 因為只是酸民們 還沒遇到 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被違規車輛 害的車禍 綠燈直行被違規車 撞斷手 綠燈直行被不打方向燈的人撞斷腳 綠燈直行 被後方跨槽化線 雙黃線 雙白線 的廢物撞斷前後十字韌帶 外家開刀兩次休養半年 車禍沒錢賠 事發前 一張嘴 事發後 我沒錢 真多廢物 我的存在就是 見一個檢舉一個 我工作讓我見識很多 人自私的一面~ 再說一次沒違規 沒傷害 酸民們繼續活在自己自私的世界吧 違規一下當然不會死 因為死的是別人 因為你 和你家人 朋友都很健康 平安的活著 每參與一次車禍 我就更討厭違規者 我想是違規魔人不會懂的啦 每件車禍都經歷約1年 事情發生了 我有時間處理 但你們有嗎? 我手上還有四.五件還在訴訟中的!!! 每件車禍處理不是每件都這麼順利 但重點就是沒違規 沒傷害 這句話很簡單 但講幹話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啦 復健的痛苦 車禍的陰影 家人.愛人的負擔與擔心 違規達人 永遠不會懂 唯一方式用罰單教育 我也有朋友是警察 也有認識熱血的警察 請老鼠屎混薪水的警察 別抹滅那些認真執勤的警察 我在重申一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87會車逼車三寶 大聲什麼啦!! 結果手機被........真爽 H

分享出去 譴責垃圾 訂閱~~看更多^^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h8FVDw25UC_PbYHehh8RBQ/videos

2017 農曆七月之三寶神出鬼沒

行車紀錄器:SGH-D720 說明: 三寶突然冒出來還靠北我騎不夠靠右邊 “小巷子是能多靠右邊 自己從死角冒出來”(我說) 噹他一下就不敢說話 PS:三寶從住家騎出來沒注意路況 左手還拿手機不專心騎車

2017 三寶 逆向 跨越雙黃線行駛

汽車講手機沒在注意路況,機車跨越雙黃線,好一個組合!

2017 笑到崩潰!孤獨三寶停逆向 網友卻被超狂旁白吸引

有一名網友日前行經南崁交流道時,見對向車道有一輛黑色休旅車逆向停等紅綠燈,讓正常行駛的原PO傻眼,拿出手機錄下來,原PO在影片中崩潰吐槽「來喔!給你們看一個三寶,幹你鬼啊捏!不知道在那裡停三小,看不懂耶!從那裡左轉在這裡停啦~唉,我昏倒了我」。 原PO將影片上傳到臉書「爆料公社」,許多網友看完影片後,紛紛留言,「敵不動我不動的概念」、「被配音笑死」、「能不能修法…逆向吊銷駕照」、「好親切的臺語」、「為何要一意孤行?明知死路一條!」、「沒有最狂,只有更狂」、「奇怪..怎麼那麼多車逆向等紅燈」。 更多精彩影音內容,請上 中時電子報《有影》頻道 http://tube.chinatimes.com

ALA-1528 2017 【ALA-1528】紅線違規停車

車主在旁邊買東西 看我想拍照就過來在車邊 也不移車,我手機就收起來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2017 各種三寶啊!!!!

每天都要強餵三寶飯,超撐的 1.四輪爺不是很守法,下班時間停在下橋處的紅線阻礙交通我看不懂阿 2.你逆向,你全家都逆向~ 3.我真的看不懂你卡在路中間滑手機是哪招,欠撞喔 4.爺我想要過就是要過~要養家禁不起事故的,還不閃! 我說你是汽車的時候你就是汽車,說你是機車你就是機車,懂?

2017 誇張三寶土城一路闖紅燈到三峽老街

這兩個從土城就開始一路闖紅燈走台三線轉嘉興路到三峽老街。 沒戴安全帽,一路闖紅燈,被我拍到兩次,逆向行車,其中一個還講手機。 一臉學生樣,估計還無照?

2017 新北市環河路上重機違規案

大型重型的素質都被你們玩壞掉了 行車紀錄器是要多少? 運動攝影機又要多少? 就一定要用手機幫你朋友後拍嗎? 還有我今天不是要把事件放大 是你不長眼 你看我用行車紀錄器幫你們拍的多帥? 還幫你們剪接勒! 最後還說我檢舉你,你就要弄我 我已覺得備受恐嚇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重點畫面 6秒:紅車主角出現 1分:退到後面用手機拍照 3分22秒:在後面拍照說我違規並排? 4分55秒:恐嚇 5分4秒:說我並排

2017 貨車併排被機車騎士嗆聲

今天下午我們的貨車臨停在機車停車格外,是違規並排。她們要求移車也沒錯,可是我不會開貨車,孩子也剛好睡在我腳上,先生的手機沒有帶出去,行車記錄器有錄下事發經過,也有錄下她們的臉和車牌,但是我沒有放上來。 她們打電話到公司去投訴我態度很差。 真的很抱歉,我修養不好,她們這樣的態度、口氣我真的也沒辦法有更好的態度去回應。 最後我老公根本還沒移貨車,她們車子就騎走了。 晚上就接到老闆打來,她們投訴我態度差巴拉巴拉⋯ 所以這件事情就是我擋她們的去路他們想斷我的生路嗎?

2017 警打擊公共車司機違規 一連六日放蛇+路障

【本報訊】警方昨日起一連六日在全港進行道路執法行動,主要針對小巴、的士及巴士等公共車輛司機違規駕駛行為,包括邊開車邊用手機、不扣安全帶及超速等,其間警方會在高速公路設置路障截查,亦會放蛇扮乘客監察司機的駕駛安全情況。 警方昨日中午在西九龍走廊渡船街北行線設置路障,一小時內截查約10部車輛,主要檢視司機及乘客有否扣安全帶。

2017 我的影片  下午約2:10

又遇到一個三寶 逆向跨越雙黃線 還手持手機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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