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 - 馬路三寶
各種 報警 的三寶行為
因為影片是用LINE傳的 畫質不是很好請見諒 這影片是我哥行車記錄器拍的 今天這位義交報警請警察來處理 先不討論交通大打結 警察到場後 其實有偷偷先和我們說 他們其實也沒有權利開單 因為我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可是沒有圖片沒有影片 要怎麼證明? 當然我們沒有為難警察 警察態度非常良好 在我們和警察溝通後 警察決定要開我哥 [於禁止停車標線處所停車] 罰單我哥也簽名了 我們也沒有要撤銷罰單的意思 只是今天我想讓那位義交知道 幫忙管理交通,社會大眾真的很感謝 但是你並沒有權利可以攔停我們 你大可舉發我們 但是卻選擇用最激烈的方式來處理 其實這樣已經構成妨礙自由了 當然,我們也是不追究 只希望這位義交只是一個個案 還有說個笑話 我們被開違規停車的罰單 影片裡面是誰叫我們違規停車的? 應該不用我在多講了吧?
狂按喇叭不聽!女學生騎ubike硬撞車輛刮出底漆,肇逃後駕駛報警…學生父母凹:是假的吧? 馬路糾紛的問題多,日前一位駕駛在開車行經桃園火車站附近時,被一位騎著Ubike的女學生當場撞上,對方還肇事逃逸,讓他決定報警處理。令人傻眼的是,女學生的父母到場後不但沒有釐清罪過,還質疑是「行車紀錄器造假」… ▼網友分享行車記錄器表示「三寶沒有極限」,畫面中顯示他開車到桃園火車站附近,一位女學生騎著Ubike往他衝過來,他連按喇叭示警,但對方還是反應不及,直接撞上車子的左前側。 這起擦撞造成車上有不少擦傷,多處見到底漆,讓這位駕駛心疼不已。不過肇事女學生在擦撞後競選擇快速離開現場,害他氣到追上去,並決定報警處理。他更指出女學生父母到場後,態度相當惡劣,規避責任,還一直懷疑是他行車紀錄器...
目前法規規定車輛被架輪後,是不可以再放下的;但現在大部分拖吊業者都比較彈性,只要拖吊車還沒有開上路,通常都會將車子放下來;如果拖吊車已經進入車道,那駕駛也只好去保管場領車了。 若現場堅持要把你的車拖吊該怎麼辦? 依照「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執行違規停車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若你在場對方仍要把你的車拖吊,請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注意以下事項: 1、應查驗拖吊車、司機及技工之識別證,並核對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及大貨車通行證無誤後,始可執行拖吊工作。 2、執勤員警完成照相採證及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前依法不能拖吊。(所以去檢查相機和通知單填了沒) 3、違規停放之車輛執行拖吊「尚未移動前」,如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請其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查核無誤後,依法必須指揮停止拖吊,只能當場舉發,並責令駛離。 4、違規停放之車輛內如有明顯之貴重物品(以目光可及者為限),應填載於「妨礙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並由執勤員警簽名或蓋章。所以若他們只顧拖你的車,卻沒有保障與留意老百姓的其他貴重財產,就是違規。一般的員警只顧用破奧運的時間來拖你的車,哪會顧你車上是否還有貴重物品。 5、員警應檢視輔助輪及拖吊車螃蟹夾吊掛車輛是否牢固且須「拍照存證」,並會同拖吊車作業人員於拖吊車輛保管單上簽名。但常常有員警忘了拍照存證! 6、執行拖吊時,司機、技工應穿著標示公司之制服及反光背心。所以注意他們的服裝喔,背心一定要會反光喔! 保管費一定要付嗎? 根據台北市政府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被拖吊之車輛移置保管場半小時內,不收取保管費,所以車子剛發現被拖趕緊搭計程車去拖吊廠都還來得及省錢喔。另外保管場要能出示錄影紀錄證明你超過半小時來領車,但如果他們一時疏忽沒有錄影,按法規一律以半小時內領車計算喔。 如果地上都找不到粉筆怎麼辦 那就是被偷啦!!快點報警呀!!
車主原文 昨天傍晚警局打來...我被告了 也對,前兩次調解不成,吃官司也是應該的 抱怨故事略長,有耐性或想學車禍斂財請慢慢看 今年二月五日上午11點09分,敝人開車在台中市 精武轉雙十路後靠左,打左轉燈準備轉太平路 開車載妻小要去一中街吃飯 轉彎後車速不高,眼角餘光發現右邊有人靠近 立刻按喇叭並靠左試圖避開路人,可惜還是被我撞倒 是個沒走行人穿越道也沒看車的16歲學生 小腿骨折送醫,我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警方筆錄後一個月,初判我肇責七成 "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僅"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被侵犯路權的我背七成就算了,過份的是 對方開天價向我求償 四月初第一次調解,傷者母親及舅舅(還是叔叔,我忘了)到場 在沒醫生證明傷殘及沒證明照顧女兒無法上班 且當時保險公司專員從寬認定對方 醫療所有單據總共8012元 舅舅想以刑逼和,說我開公司車肇事 可能會背業務過失傷害,開價三十萬 結果被調解委員打臉沒以上證明 空口說幹話就要三十萬,調解失敗收場 後來四月底由我提第二次和解,對方從3/24後沒再回診 賠償雖降為十五萬,但保險公司覺得不合理,行情約八萬 我經濟狀況並不算好,我自己只能再加六千 對方覺得誠意不足,調解依舊失敗收場 直到今天警方說對方提告,明天要我做筆錄 才覺得台灣根本違規天堂,今天若行人走穿越道被我撞 帝王條款要我吃全責我也認了 但她沒走穿越道,也無視車輛 我肇責七成、開價三十萬..... 誰說行人弱勢?我們開車騎車才弱勢 一有車禍,開車騎車每次都先吃"應注意而未注意" 怕沒錢賠所以年年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希望遇事起碼能給對方個交代 結果卻是獅子大開口,賠到你這輩子翻不了身 都吃到高一,卻連過馬路常識都沒有 認為世上的車都會讓你,你怎麼不挑戰砂石車看看 現在是怎樣?要我割腎來賠? 還是乾脆我也用這招賺,反正路人最大 昨晚失眠到四點.......... 對了,車禍當天在我報警時有位路人 熱心幫我導引後方來車,還沒道謝人就走了 若您有看到此文,敝人在此向您致謝 #願天下無腦三寶從世上滅絕 https://www.facebook.com/sinyuan.chen...
行車記錄器超好用……昨天有三寶從對向車道還沒到路口就逆向提早使用他的左轉,我因被轎車檔住視線,當發現他時,只剩一兩秒能反應,跟本煞不住,當時頂多騎40.50,他確停在那尖叫也不往前快閃,旁邊都車,我只能選擇撞他了,然後自己逆向想轉就轉,完全沒在看有沒有車來,他機車車殼碎滿地,要我賠他錢……年輕路人回他說,,,阿姨你轉彎車沒讓直行車又逆向,你要人家賠你錢?我說都不記較了,他卻跟我討錢?我一句,要報警報吧…請警察看我行車記錄器看誰對誰錯,我說,我車看來是沒傷啦,但真要報警會是他賠我,是不想搞那麼複雜如要求他,只要我車碰撞他又倒地的部分全換新,他可能要賠三,四萬元,我都不記較了臉皮真厚,聽到有影片後,馬上狂道歉,這就是鬼島的特產,移動式神祖牌……
2017.5.31 PM21:35 車號AHP-6828黑色休旅車 違規行為:從76號快速道路往東行接近員林交流道前,在外側車道從後方逼近並連續閃大燈,有惡意逼車事實但因本人後方無架設行車紀錄器故無法舉證(本人當時已開超過最高速限90km/hr) 因內側車道當時也有車輛,本人無法左切讓車,但考量已接近交流道準備下去故不予理會,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並準備下交流道 下交流道後該輛黑色休旅車AHP-6828從後方超前,並在離前方紅燈路口前減速煞車,我當時是要右轉的所以也切換至外側車道,對方便在持續煞車至停止,並打開車門下車,本人不願意發生衝突立即左切閃過,至路口右轉後對方又追上來並做減速動作,我往內側車道切他就又切過來,我便減速至路邊停車報警 AHP-6828也減速靠邊,但未下車 停止一段時間後,於警方到場之前便離去 本人已提供該影片報案處理!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罰→處6千元到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再犯可沒入汽車 人渣!感謝你為國庫付出!
執法人員早前於銅鑼灣屯重兵,嚴打違規上落客及亂泊車等客情況,但有外籍遊客及其港女女伴則一於少理,在禁區範圍截的士。一名交通督導員上前干預時,被人以粗口問候,更被人揭開帽子把玩,大肆侮辱,有途人看不過眼出言指責,卻被外籍遊客及其女伴嘲笑,並恐嚇打斷他雙腳。 有關短片於本月20日晚上拍攝,地點是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的軒尼詩道,當時一名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打算截的士,但該路段屬禁區範圍,一名交通督導員要求他們到附近的的士站候車,但兩人一於少理,不停大說英文粗口外,外籍遊客更用手欲將交通督導員的帽子除下。 期間,一名腳部受傷要暫用拐杖的正義男子上前,向交通督導員查詢是否需報警,又向外籍遊客及其女伴指禁區範圍不可截的士,但外籍遊客的女伴則嘲笑他使用拐杖,更恐嚇說:「整斷你對腳先講嘢」,又查問他是否永久傷殘,外籍遊客則質疑他並無幫忙其他有需要幫助人士,片段到此作結。
某日被三寶請吃三寶飯~ (鳳山澄清路) 倒車後第一句 斥責我都沒看車 ooxx 等等 還好路口處 我時速約20幾 ! 如果我再快一點送他去親安全島 我拿起手機 說先報警等警察來! 我直接分享結尾 (對方聽到我要報警 本來說好呀 他要我賠償) 最後對方看我前.後都裝有行車紀錄器 之後就態度越來越軟 希望現場和解 (加上我 自身沒有東西受損) 於是我同意雙方在警員紀錄本上簽署和解 (放棄刑事和民事求償) ※當場有報警.有一般員警到場.但交通員警因繁忙還沒來※ ※這屬於私下和解 雖有民事和解效益 但雙方還是能提告刑事※ ※因為憲法保障 人民的刑事提告權 先不管 會不會有罪※ ※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後耐心等待 等交通員警到場測量※ ※並拿到事故聯單後 在離開現場※ ※之後和解請上調"解委員會上和解" 而不是現場便宜行事※ 當然啦除非 你是律師 或是 做保險這行 不怕被告 ,我是說我~ :) 機會教育 地上槽化線禁止跨越行駛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1 條: 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 安全帽上 S100 F2 行車紀錄器 車屁股上 S100 F1 行車紀錄器 安裝車行 (紳輪車業) https://www.facebook.com/ShenLunMotoStudio/?fref=ts
BMW740i大戰TOYOTA(豐田)ALTIS!台中市龍井區東海夜市內前晚發生行車糾紛,暱稱「大七」的BMW740i被豐田ALTIS擋路,大七駕駛按了一聲喇叭,引來ALTIS車主不爽,駕駛及乘客共四人持棍棒怒砸大七,大七轎車駕駛為保護車內妻小,倒車衝撞ALTIS四次,原先惡狠狠的ALTIS轎車駕駛及三名乘客嚇得躲進附近店家。結果ALTIS車頭嚴重受損,大七只有後保險桿有點脫落,現場監視器畫面被po網後,引發熱議。 警方調查,室內裝修工程公司負責人郭姓男子(四十歲)昨晚七時許,駕駛車齡十八年的BMW740i載妻子及五歲兒子,返家途經東海夜市內的新興路時,見前方彭姓男子(二十二歲)駕駛一年多車齡的豐田ALTIS,在一家披薩店前違規併排停在快車道上,影響他的車子前進,於是按了一聲喇叭,在披薩店內的彭男及車上的王姓(二十三歲)、游姓(十八歲)、羅姓(十七歲)男子衝出來,拿棍棒衝向大七猛砸,將前後擋風玻璃砸碎。 衝突現場有民眾錄影上傳《爆料公社》等臉書社團後,引起網友熱議並留言:「第一次覺得去撞別人車很帥,霸氣的老爸」,還有網友封為「東海連恩尼遜」、「東海傑森史塔森」。 郭男昨晚接獲《蘋果》電話詢問當時心境,一度說:「我只是想保護……」但又改口:「我已經請律師,不要講了!」即掛斷電話。郭父受訪時說,兒子脾氣雖較暴躁,但不會主動惹事,「一定是對方太超過,兒子為保護妻兒才會暴怒衝撞。」 警方並表示,彭男綽號「彭彭」,有詐欺前科,在檳榔攤工作,去年四月曾因亂說話、愛嗆聲、拿東西不還,被網友肉搜,車內另三人背景不詳,僅知是彭的友人。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發生行車糾紛若當下有安全之虞,可先離開報警,出示行車記錄器等證據爭取權益,除非真的無法脫身或有立即性危險,勿貿然衝撞對方,以免觸法,若激怒對方,還可能造成自己與車內乘客更大傷害
彰化市一名男機車騎士日前未兩段式左轉,惹來後方一輛計程車不滿鳴喇叭,該名騎士比中指回嗆,雙方隨後爆口角,互嗆靠北、幹你娘,最後機車騎士揚言報警,計程車司機揚長而去,騎士大罵:「臭卒仔!」並將整段過程的影片po上網想要討拍,沒想到被警方打臉,直言雙方都違規,將調閱車牌取締。 (更新:新增影片)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表示,該名機車騎士行經彰化市金馬路,未兩段式左轉,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到1800元罰鍰,但計程車涉迫使機車讓道,也可處6000到24000罰緩,雙方都有錯,警方決定從影片調車牌,通知兩名駕駛到案說明。 影片中,該名騎士緊跟一輛深色轎車後方,涉違規左轉,後方一輛計程車喇叭,雙方對彼此都不滿,停車後指責對方不是。
2016/10/13 09-21:00,3-5部車子同時路口進來,宅配通,車牌:地點:。 (攝像頭可以看見) 。 (固定成員輪流出現,故意製造糾紛車禍,雙黃線迴轉,同樣的車多次違規,在你後面按喇叭要你騎快點,前面安排車子打開車門,很多人反應不及,這樣出車禍/女生多/我朋友)同一條馬路人員。 (成員為住在你附近的,新搬來的人,沒有正當工作的,工作不好的,沒有固定收入的,乞討的/尼姑,自由業的,退休的,臨時工的,女人,老人,少數公務人員),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13、(如故意停車/開車你家門口製造糾紛,故意倒車製造糾紛,陳水扁太太的意外) 10日就是國慶日,47歲警察,遭到車輛撞擊,左腿疑似骨折,而肇事女駕駛供稱,自己不熟路況,肇事駕駛被帶回派出所訊問中./可能是故意的/ 集團犯罪。(政治和政黨糾紛不應該傷害無辜公眾)
2016/10/09,09:00-21:00,計程車停紅線(故意停路口)311lm,假裝等人車牌:地點 (攝像頭可以看見) (固定成員輪流出現,故意製造糾紛車禍,雙黃線迴轉,同樣的車多次違規,在你後面按喇叭要你騎快點,前面安排車子打開車門,很多人反應不及,這樣出車禍/女生多/我朋友)同一條馬路人員。10 (成員為沒有正當工作的,工作不好的,沒有固定收入的,乞討的/尼姑,自由業的,退休的,臨時工的,女人,老人,少數公務人員),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慈濟醫院承做健保業務規模為台灣第三大,總床位數約3000多張,但管理費竟高達21.92億,費用占整體醫務支出的13%。不僅非醫務人事費用來到8.3億,水電瓦斯費用每年更高達2.56億元。@若以醫療龍頭長庚醫院來比較,長庚全台擁有近萬張病床,但管理費支出僅15.98億,水電瓦斯費也一年也只花2406萬元;兩相對比,慈濟的管理費用明顯不符合比例。
20160924犯罪嫌疑Mfb788,06:40-10:50,故意停紅線,故意騎人行道。 台北市植物園可以看見這些人員。(和平西路2段50-70號) 2016/09/24,06:40-10:50,故意停紅線,故意騎人行道。 台北市植物園可以看見這些人員。(和平西路2段50-70號) (固定成員輪流出現,故意製造糾紛車禍,雙黃線迴轉,同樣的車多次違規,在你後面按喇叭要你騎快點,前面安排車子打開車門,很多人反應不及,這樣出車禍/女生多/我朋友)同一條馬路人員。9 (成員為沒有正當工作的,工作不好的,沒有固定收入的,乞討的/尼姑,自由業的,退休的,臨時工的,女人,老人,少數公務人員),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索引:政府 政黨 警察 犯罪 組織 2黨 投票 總統 恐怖 交通 報復警察 報復社會 違規 違法 不明人士 宗教 尼姑 和尚 公務人員 郵局 電信 財團 控制 警告 選舉 利益輸送 洗錢 股票 房產 詐騙 徵信社 監聽 監視 百姓 人民 貪污 腐敗 地方 中央政府 派系 鬥爭 貨車 計程車 自用車 公務車 塞車 車禍 修馬路 挖水管 控制商場人員 垃圾車 公車 大巴士)
20160924犯罪嫌疑Mfb788,06:40-10:50,故意停紅線,故意騎人行道。 台北市植物園可以看見這些人員。(和平西路2段50-70號) 2016/09/24,06:40-10:50,故意停紅線,故意騎人行道。 台北市植物園可以看見這些人員。(和平西路2段50-70號) (固定成員輪流出現,故意製造糾紛車禍,雙黃線迴轉,同樣的車多次違規,在你後面按喇叭要你騎快點,前面安排車子打開車門,很多人反應不及,這樣出車禍/女生多/我朋友)同一條馬路人員。9 (成員為沒有正當工作的,工作不好的,沒有固定收入的,乞討的/尼姑,自由業的,退休的,臨時工的,女人,老人,少數公務人員),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索引:政府 政黨 警察 犯罪 組織 2黨 投票 總統 恐怖 交通 報復警察 報復社會 違規 違法 不明人士 宗教 尼姑 和尚 公務人員 郵局 電信 財團 控制 警告 選舉 利益輸送 洗錢 股票 房產 詐騙 徵信社 監聽 監視 百姓 人民 貪污 腐敗 地方 中央政府 派系 鬥爭 貨車 計程車 自用車 公務車 塞車 車禍 修馬路 挖水管 控制商場人員 垃圾車 公車 大巴士)
又是行車糾紛引發的衝突! 趙姓網友在臉書發布行車紀錄器影片,昨天他行駛在台北市區時,被黑色轎車違規跨雙白線不當超車,網友不滿立刻加速追車30秒,之後雙方在仍在行進中的車上爆發口角,互嗆「衝三小、幹、落來呀、下車呀」。 接著黑車真的在前方停下,網友立刻下車上前,但他看到對方有拿武器下車,又速速返回車上也抄自己傢伙,此時黑車駕駛又走回車裡,影片1:50時,黑車駕駛竟然開車逆向將網友撞飛,只見網友摔在自己引擎蓋上又再站起。 網友事後也在臉書po出自己在汀洲三總的就醫照,並po文說「人真的沒事,我車又有基金可以改,一定告死他」。而影片接著被轉po至《爆料公社》引發一陣討論「看起來兩個是半斤八兩啊」、「太危險了吧!意氣之爭會死人的」、「報警就好了,何必這樣子」;不過有網友說,原po會去追車是因為被剪車時有被A到,「只是車主報警就好了,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太可怕了」
2016/09/19,10:40-10:50,電話:23712682,警察局偵查隊來電話說要來執行公務。同時2個警察來附近辦案,雙方經常如此配合演出。擾民?保護?警力過剩?故意安排?有人知道警方行動操縱警方?受人唆使配合雙方行動?警察車牌:mgn 7130. 偵查隊人員自稱刑警,車牌:lae3560.(11:20左右來拜訪,我不知道真假)。(但是他又說資料又不全,無法辦案,令人懷疑),(承辦我舉報的案件 :2016/08/30,Youtube,網頁上面很多黃色照片如何處理?) 台北市西園路2段261巷攝像頭可以看見這些人員。 (固定成員輪流出現,故意製造糾紛車禍,雙黃線迴轉,同樣的車多次違規,在你後面按喇叭要你騎快點,前面安排車子打開車門,很多人反應不及,這樣出車禍/女生多/我朋友)同一條馬路人員。9 (成員為沒有正當工作的,工作不好的,沒有固定收入的,乞討的/尼姑,自由業的,退休的,臨時工的,女人,老人,少數公務人員),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索引:政府 政黨 警察 犯罪 組織 2黨 投票 總統 恐怖 交通 報復警察 報復社會 違規 違法 不明人士 宗教 尼姑 和尚 公務人員 郵局 電信 財團 控制 警告 選舉 利益輸送 洗錢 股票 房產 詐騙 徵信社 監聽 監視 百姓 人民 貪污 腐敗 地方 中央政府 派系 鬥爭 貨車 計程車 自用車 公務車 塞車 車禍 修馬路 挖水管 控制商場人員 垃圾車 公車 大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