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 - 馬路三寶
各種 受傷 的三寶行為
#違規#計程車#迴轉 小黃突在路中間迴轉 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92107 高雄市苓雅區鬧區今午12時16分發生計程車、機車追撞車禍,過程均被路口監視器拍下,陳姓司機(50歲)駕駛計程車至苓雅一路,突然加速迴轉,不慎與同向直行機車擦撞,造成吳姓騎士(53歲)人車倒地受傷送醫,警方調查2人均無酒駕,詳細肇責友待釐清。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這段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駕駛將車停靠在路旁,準備倒車離去,疑似因為燈光昏暗,一時沒有注意到後方有行人,一路倒車壓過斑馬線,沒想到將近20名警察下一秒緩緩走過馬路,紛紛獻給這位駕駛「死亡凝視」。當事人未透露是否接到罰單,網友紛紛留言安慰「這麼多個才開一張賺到」、「唯一安慰的是紅單金額並不會比較貴」。 根據交通部行人條款,車輛必須與行人間隔距離3公尺,違規者最高可罰6,000元、記點3點,須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罰鍰部分將處7,200元到3萬6,000元;駕照方面,若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死亡者則吊銷駕照,提醒駕駛一定要注意人車距離。 大家好,歡迎關注我的頻道,看完影片後,可以幫忙點個讚,這樣有助於官方對本影片的推薦,喜歡我的影片也可以訂閱我的頻道,謝謝大家!(鞠躬)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立法院112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34條,修正內容涵蓋「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三大面向,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四大核心,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強化停讓保護行人: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 二、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0,000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新臺幣15,000元至4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 三、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 四、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 五、另本次修正第7條之1,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 六、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本次亦修正第15條,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本次修正第66條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除加重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行為之相關罰責及保障行人安全外,修正案中將違規記點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授權子法規定,為道路交通管理之重大變革,可提升相關處罰規定因應交通安全維護之時效性,避免駕駛人經常性違規,促使其心生警惕保持良好駕駛行為,並可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將有助不適任駕駛人退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將儘速與相關單位研商完成施行準備作業,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聯絡人 路政司趙晉緯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 02-23492150 https://www.motc.gov.tw/ch/app/news_list/view?module=news&id=14&serno=f8388bee-2267-4758-9782-499888bc332d  台北Uber 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劉伯烏 0933560023 LINE ID : 0933560023 對Uber 駕駛夥伴最友善的車隊-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Uber 博士劉伯烏推薦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37號 入隊Uber 皇冠車隊櫃檯請指名劉伯烏介紹的。 歡迎找劉伯烏團購買 TOYOTA 皇冠Crown 油電皇家版207萬 油電貴族版157萬 加入Uber 台北桃園皇冠車隊,成為Uber 皇冠大車隊尊榮駕駛。(註:Uber 台中、高雄、新竹、台南 目前無尊榮車款) 台北(Uber 信義區) Uber 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37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745-8688 台北(Uber 北投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 7 段 401 巷 1028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892-5588 桃園(Uber 蘆竹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六街 2 號 1 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2:0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3-313-2305 Uber 高雄皇冠大車隊(Uber 鼓山區)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興隆路 15 號 服務專線:07-771-027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8:00 (最後報到時間為 17:30) 「以色列人因着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希伯來書 11:30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30.CUNP-神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我們因着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希伯來書 11:1-3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1-3.CUNP-神 「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時候,他們起來,照樣繞城七次;惟獨這日把城繞了七次。 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 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 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 於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 約書亞記 6:15-21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jos.6.15-21.CUNP-神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安樂路口於今(112)年6月底及7月初發生兩起交通事故,分別為行人行經景平路斑馬線,遭安樂路右轉景平路的計程車衝撞,以及汽車疑似闖紅燈,與路口搶黃燈的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行人及機車騎士搶救不治殞命憾事。 中和警分局指出,中和警為守護用路人交通安全,遏止車輛違規肇事,除持續配合警政署執行路口大執法專案勤務外,也滾動式分析中和地區易肇事路段,編排勤務針對重點時段加強路口及周邊道路巡邏及執法作為,針對計程車加強攔停盤查強度,以及對汽機車駕駛未停讓行人等各項交通違規進行取;經統計執法成效,中和警112年7月迄今,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312件、「闖紅燈」745件、「超速」1,740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596件及「取締道路障礙」115件;中和警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防制行人事故發生,以守護市民朋友交通安全。 中和警分局提到,另為維護事故地點交通安全,中和警同步配合相關路權機關進行現地會勘,期望透過「增加行人號誌優先秒數,以減少人車交織」、「事故地點前方設置反射鏡供來往人車注意」、「增設『易肇事路口 請減速慢行』及測速牌面標誌」等交通工程改善事宜,以降低該處事故風險性,有效提升用路安全;另於路口向民眾廣加宣導車輛未停讓行人罰則,以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 中和警分局提醒,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112年6月30日實施,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維持現行以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即違規開罰,從原本最高開罰3,600元提升到6,000元、記點3點,並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若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 中和警分局長陳忠龍呼籲,行人欲通過路口時,應按照「行人停看聽」原則,注意前方及左右交通狀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違反號誌管制任意穿越,且應行走於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謹記「車輛慢看停」原則,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應減速通過路口,共同落實遵守交通規則。期盼藉由交通執法、交通工程、交通教育三管齊下,使用路人安心出門、平安返家,大家共同守護中和地區交通安全。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24歲的方姓男子駕車行經國道二號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與34歲鍾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因互不讓道,相互逼車追逐並閃大燈,更在下交流道後,方男上前徒手捶打對方玻璃造成毀損,三個人扭打成一團,過程都被前方行車記錄器拍下,三峽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將三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更發現動手打人的鍾男,竟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通緝犯! 三峽警分局指出,三峽警方於29日23時48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鶯歌區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發生打架事件,三峽分局鳳鳴派出所所長呂勇穎率員前往查看,發現現場三名男子怒氣沖沖,身上多處受傷,顯然剛結束一場格鬥擂台。 三峽警分局提到,當員警詢問事發經過,雙方都互指是對方的錯,鍾男控訴,他開出租車搭載34歲的黃男,在國道二號往鶯歌方向準備下鶯歌交流道時,當時從內側車道要切到中間車道,輪胎已過車道線,對方的車在後方距離很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斷逼車及閃大燈,對方更直接開遠燈,持續五分鐘左右,在下鶯歌交流道時,他也閃大燈,且與方男對到眼,方男因此追車,追到福德一路與鶯桃路口時,方男趁他在等紅燈時,手伸進車內弄破窗戶,他於是氣不過才下車毆打對方。 三峽警分局說,方男則反控對方,在國道遭鍾男逼車,下國道後他下車與對方理論,將汽車停在對方車輛後方,沒想到對方下來二個人就毆打他,方男坦承有拉破對方車窗,但因為是對方開門時他手剛好放在車窗上,以致玻璃破裂,並稱自己只有防衛沒有出手。 三峽警分局表示,警方初步查看,這場格鬥擂台三人都有受傷,方男臉部受傷,鍾男手腳四肢挫傷及下巴挫傷,黃男則是手部受傷,但雙方礙於面子都不願提出告訴,鍾男更被警方發現他是地檢署發布的搶奪罪通緝犯,當街打架是事實,儘管雙方不願提告,員警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共場所鬥毆等罪,依法移送簡易庭裁罰。至於三人在大馬路上的違規等行為,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單舉發,國道上的違規行為,三峽警方也函請國道警察開單舉發,一時衝動的結果,最後得用辛苦賺來的新台幣為自己行為負責!得不償失!
Hello大家好,這裡是上盛集團,一個幫助你全方位理財的財商成長頻道。 今天這集想和大家談談台灣的交通問題,過往可能會有感覺台灣交通偏亂、不論是開車、騎車、走路常會感覺有三寶出沒在身邊,不過到底有多亂多恐怖,好像也有點難量化。於是開場前先用一個數據讓大家知道台灣的交通環境究竟有多恐怖。 在過去三年間平均每年有將近3000人死於交通意外,受傷人數每年高達48萬人,換句話說平均每天會有8個人死於交通意外,平均每一分鐘就會有一個人在路上因為交通事故受傷,所以從影片開始到現在台灣又有1個人因為交通意外受傷,不過這時或許會有人問,其他國家的交通也不一定比較安全啊? 於是我們比較一下就能知道這個數據究竟有多可怕,以台灣人最愛去的國家日本為例,日本的人口約1.25億,是台灣的五倍,但過去三年每年約2700人死於交通意外,人口是台灣五倍但死亡數還比台灣低。 那如果拿一些機車占比比台灣高的國家來看,以越南為例,人口是台灣的四倍,但過去三年每年約6000人死於交通意外,僅約台灣的兩倍,換句話說在台灣的馬路上遇到死神的機率比在越南的馬路上還高上兩倍。 除此之外,世界許多國家的旅遊介紹中在提及台灣時都會警惕來台灣的旅客務必小心台灣的交通環境,甚至有些國家用野蠻、毫無規則可言、人間煉獄、地獄般的環境來形容台灣的交通。 究竟台灣交通到底發生什麼問題?今天這集將從交通3E來拆解分析,交通3E是傳統上提升交通安全所需具備的三個面向,分別是Engineer工程、Education教育、Enforcement執法,這3E缺一不可。 第一我們先從台灣的Engineer工程來看,台灣的交通工程和先進國家比較起來還停留在50年前的思維,雖然近年持續提倡人本交通,但許多工程思維仍未與時俱進,目前國外提倡許久的減速帶設置、行人保護設施、左轉專用道設置、透過車道和標線設計促使駕駛減速和更加注意周遭情況、路口改良、實體人行道…等以上種種交通工程的改善,雖然台灣已經有逐步更上但步調仍然不夠快。而這也是目前隱藏的一大問題之一,在國外工程層面通常是擺在道路設計的第一位,但這也是過去台灣較為忽略的層面。目前缺少統一規範的法規、導致各縣市各自為政,在台灣應該常會聽到一句話是路標是給當地人看的,但這種情形不應該發生才對,正常的道路標誌應該讓所有人都看得懂才是。 再來從Education教育面來看,過去時常會聽到一句話是「駕照是雞腿換的嗎」不過在台灣雞腿換駕照的比喻好像也不為過,台灣目前的考照制度相比其他交通更安全的國家而言相對簡單許多,基本上只要會平衡就能拿到機車駕照,汽車的也是只要在場內練熟,會去場外的固定路線轉一圈便能拿到駕照。 但拿到駕照後時常發現上路是另一種考驗,和駕訓班教的天差地遠,問題就出在過去因為政府不希望大家無照駕駛,希望大家至少都能拿到駕照,因此擬定了一個簡單的考照制度,但時至今日幾十年過去考照制度卻沒有同步提升難度,導致考駕照的流程和現實生活有相當大的差距。就連審計部在2022年都指出台灣的路考並未符合實際需求,導致滿街都是有駕照的人,但是滿街遍布不知道怎麼正確駕駛的人。h 最後從Enforcement執法層面討論,有句成語是對症下藥,但台灣的執法層面就是沒有對症下藥的一個案例。攤開警政署的交通事故概況會發現有超過一半的車禍案件都是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違反號誌和標誌所引起。 但從警政署公布的罰單開罰的項目來看,違規停車是占最大宗,將近4成的罰單都是開給違規停車的車輛,接下來25%是開給超速行駛,後續不依規定轉彎和闖紅燈佔了各10%,單單從數據來看會發現警政署只用20%的力量去對付造成車禍的60%原因。 這就像是期中考時數學科目是最不擅長的,但是卻用最少的時間練數學,想當然要在數學拿高分是難上加難,這也是當前台灣交通執法層面面臨的問題。「十次車禍九次快」的錯誤印象深植人心,這也讓民眾和警力投入過多心力在取締超速,但當前的道路速限又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現象,這也使得超速取締不但拉低道路的行駛效率,對於交通安全的改善更是微乎其微。 從以上交通3E稍微拆解分析就會發現台灣交通問題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善,要改善台灣的交通狀況必須全面性的投入心力進行改善作業,尤其是這三個層面缺一不可。當然要改善台灣交通仍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前進,但如果大家能從現在開始關注開始改善,相信這一段路會省下許多時間。 最後本集的交通問題大揭密也即將畫下尾聲,相信大家看完本集後會對台灣交通的亂象有更多了解!還有什麼亂象是本集沒有提到的也歡迎在下面一起加入討論,一起改善台灣交通讓台灣能有一個能舒適的交通和居住環境吧! 當然有任何問題或是想看的內容都歡迎在下方留言讓我知道!喜歡節目內容千萬不要忘記按讚訂閱,各位觀眾我們下次見啦!
12/11下午13:30輕軌列車在C24至C23下行於南屏路口與一輛違規左轉之計程車發生碰撞,司機員立刻機警緊急停車並回報行控中心,車上旅客及計程車駕駛均無受傷,車上旅客疏散後,引導至其他車站搭車或改搭其他交通工具。事故處理期間正線維持C32至C24全線營運,C24至C23下行採單線雙向行駛。 經初步了解,該違規計程車,係違規左轉,並不聽路口義交指揮強行要穿越輕軌軌道路口,以致與行駛中之輕軌列車產生碰撞,後續於14:11由拖吊業者將計程車拖離事故現場。經警方現場鑑識完畢,於14:20事故列車已可移動,詳細受損狀況須待回廠進一步檢修。目前正線已恢復正常營運。 本事件為今年(111)第14件事故,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與高捷公司呼籲所有用路人,行經輕軌運行路段,應減速慢行並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或現場義交人員指引,切莫違規搶快,以免發生事故,屆時不但有損害賠償問題,交通違規罰款之外,視情節狀況亦有可能以公共危險罪論處,本案後續如警方確定肇事責任為計程車駕駛違規,高捷公司將會進行求償。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民族路口,昨晚10點半左右發生嚴重車禍,1輛休旅車擦撞擦撞計程車後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倒3個路人、1輛待轉區機車、10輛路旁停放機車,包括路人、騎士、司機共6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經查,該路口有多時向燈號管制,47歲張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未等左轉燈亮即違規從三民路直接左轉民族路往仁愛國小方向前進,造成對向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沿三民路直行外側車道的白色休旅車,因被路口內側車道1輛停等燈號準備左轉的車輛擋住視線,閃避不及撞上。 2輛汽車擦撞之後,計程車停在路中央,休旅車則失控衝向路旁,先撞倒1輛由40歲羅姓男子停在路口待轉的機車,接著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到柱子才停下,過程中撞傷許姓、林姓、陳姓路人、以及10輛路旁停放機車,現場一片狼藉,路過民眾嚇到趕緊報案。 救護車先將3名受傷路人送醫,接著休旅車陳姓駕駛因手掌疼痛、待轉機車羅姓騎士肩膀疼痛、計程車張姓司機也自稱嚇到心臟不舒服,消防局再加派救護車,總共6人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調查,2名汽車駕駛均無飲酒,主要肇因是計程車違規未依燈號轉彎,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鑑識調查釐清。
行駛在道路上,看到限速路牌,很多駕駛朋友都習慣、時速比路牌上的數字、再高一點,因為超過10公里以內,都是可容忍範圍。但提醒您、如果是因為超速、引發意外,那就沒有容忍值這件事了,即使只超過兩三公里,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飛速對撞,雙方騎士噴飛重摔倒地,道路上搶快釀成悲劇的事故層出不窮, 雖然警方取締超速有10公里的容忍值,但駕駛可別有僥倖心態,只要出事,就算只有超速1公里,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北市交通大隊警務員 張馨予:「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代表你已經發生危害,都會是屬於超速 那就會負擔肇事責任,現場的客觀跡證,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紀錄,行車紀錄器影像或監視器影像,我們都會綜合來考量 。」 駕駛上路看到測速才狂踩煞車,一通過照相機油門直接催下去,時常遊走在容忍值內超速,一旦造成車禍傷亡,除了肇事再加上超速取締,刑責 民事賠償,依過失比例都可能更重。 國道警察交通科警務員 林鍵智:「肇事的時候,有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的規定,或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肇事致人受傷的話,會記違規點數三點,那如果致人重傷,會吊扣駕照三到六個月。」 民眾:「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道路)每個不是都有測速器,這很難判定啦,出車禍就是誰不對 就是看路權。」 個人行為影響整個道路安全,呼籲駕駛別為了快幾分鐘,拿自己性命開玩笑,還吃上罰則。 台北報導:謝昀珊 李建寬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機車騎士廿日上午行經永康區四維街,疑似於前一個路口轉彎時貼車太近惹怒駕駛轎車的林男,後林加速追上陳男機車將陳撞倒。然而廿一日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影像顯示林疑有故意追撞嫌疑,永康警方隨即通知兩名駕駛到案釐清,針對林逼車涉危險駕駛部分製單告發,陳姓騎士也對林提告強制、傷害。 市警永康分局廿日受理四維街交通事故案件,卅多歲的陳姓機車騎士遭後方一名四十多歲林姓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陳姓騎士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受理後,雙方表示無意件各自離去。然而廿一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民眾將全案始末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根據該影片事證顯示,林姓駕駛涉嫌逼車撞人,立即通知雙方到案釐清案釐清。 根據影片顯示,陳姓騎士疑似於上個路口左轉時,緊貼林男駕駛車輛左側跨越雙黃線左轉,復切到林男轎車前,過程雖險象環生但並未發生擦撞。然而陳姓騎士行為疑似引發後方林姓駕駛不滿,只見林男突然加速行駛至陳男車側,整輛車詭異向右一晃,將陳姓騎士撞倒地上。 永康分局交通組警方初步認林涉逼車,廿一日依違反道交條例四十三條之危險駕駛製單舉發,後續如經裁定違規,林恐將面對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且由於林有肇事致人受傷也恐遭吊銷駕照。陳姓騎士廿一日也對陳提出傷害、強制告訴,警方訊後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林男到案否認故意撞人,是時對向也有車輛,不排除閃避車輛不慎肇事可能,是否有開車傷人故意仍待進一步釐清,永康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路口禮讓及保持車輛安全距離,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惡意逼車情事,警方必嚴懲不貸,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