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H-3675】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9/01 PM17:46 新北市新店區 中正路102巷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9/2 下午 09:29:34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90221291076163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9/01 17:46
違規地點:新店區中正路102巷口
違規車號:APH-3675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舉發

承辦人:許明惠

承辦人電話:02-29152627

新店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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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項
未打方向燈
車牌
APH-3675
事發年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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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東北角沿海地區,由於景色壯麗,加上景點多,每逢假日便吸引大量遊客到此地遊玩。但因濱海公路道路沿線大多筆直,常有大型車輛呼嘯而過,不但危險也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為此,瑞芳警分局也針對此展開交通大執法,嚴格取締惡意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昨(19)日上午,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鍾明豐和隊員魏宏哲、陳秉凡在鼻頭隧道巡視時,就發現一台砂石車不斷以逼近方式逼迫前車讓道,在途中,更數次要跨越雙黃線行駛,最後,警方終於在台二線靈鳩山處將砂石車攔下。在舉發過程中,雖然林姓駕駛不斷求饒,請警方改以較輕條款告發,但由於違規事實明確,警方當場除義正嚴詞告誡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開出罰鍰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並記違規點數3點的危險駕駛告發單。 瑞芳警分局表示,經過統計在今年間,警方已取締惡意逼車、蛇行及嚴重超速等案件高達58件,駕駛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更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因而肇事,除需負民刑事責任外,更會吊銷其駕照等處罰,得不償失。警方也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勿有恣意違規競速等行為。若發現有車輛有危險駕車行為時,提供行車紀錄器等影片供警方取締違規,共同維護交通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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